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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

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范文四篇

2022-05-10 12:00:09工作汇报
腐败,一般指由经济社会发展而引起的公职人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而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腐败会严

腐败,一般指由经济社会发展而引起的公职人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而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腐败会严重破坏国防安全,导致社会风气腐化、人际关系冷漠,导致官场产生官官相护、官僚主义、浮夸风气等现象。社会层面上,腐败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贫富悬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4篇

【篇一】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考试论文

内容及评分标准

(此要求适用于 外国语学院13级法语、西语、英日专业)

一、考试内容:

通过学习《廉政文化进校园》一讲的内容,分析中国目前的廉政建设现状,结合大学自身遵纪守法的实际行为,谈下你对“学习廉政知识,提高大学生廉政、廉洁意识”的认识。作为大学生,你的“权力观”是怎样的?该如何正确认识权力、使用权力?你对“深化艰苦奋斗教育,培育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和观点和看法?可以提出自己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办法或对策。

二、论文要求

1.可以打印或手写,A4纸张或用标准稿纸。格式按照附件要求,如果是书写则要求认真,整洁。

2.论文第一页,写上《形势与政策》课程论文,同时注明院系、班级、学号、姓名、任课教师。其它页按照标准论文格式书写。论文后面必须按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注明引用的参考文献(不注明的扣分)。

3.论文字数1000-1500字。

4.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三、注意

每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论文,按学号顺序排好,装入档案袋上交。

四、论文的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扣题。论文的范围应在所给题目的范围内,否则应扣相应的分(10分)

2.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论证有理,条理清楚,逻辑顺畅。(60分

3 .字数符合要求,否则适当扣分。(10分)

4. 符合论文格式,否则适当扣分。(10分)

5. 文章独立完成,简单抄袭的量情扣分。(10分)(一旦发现雷同和大篇幅抄袭则不予评分。)

五、考核形式

1.平时成绩:占30%,根据上课出勤记录和课堂表现。

2.论文:占70%。

六、考核时间

12月25日前完成论文,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按学号顺序排好。


 附:科技论文的写作格式和要求

科技论文一般包括以下9个部分:题名、论文作者、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致谢和参考文献。
1题名

题名又叫题目、文题、标题,是科技论文的中心和总纲。应准确恰当、简明扼要、醒目规范、便于检索。

2署名

署名表示论文作者声明对论文拥有著作权、愿意文责自负,同时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署名包括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应写全称并包括所在城市名称及邮政编码。(标注好 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号 姓名 电话等信息)
3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字数在200-400字之间,主要内容包括:

1) 该项研究工作的内容、目的及其重要性。

2) 所使用的实验方法。

3) 总结研究成果,突出作者的新见解。

4) 研究结论及其意义。  

4 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满足文献标引或检索工作的需要而从论文中萃取出的、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条目的单词、词组或术语,一般列出3~8个。  

5 引言

引言又称前言、导言、序言、绪论,它是一篇科技论文的开场白,由它引出文章,所以写在正文之前。

5.1 引言的主要内容

(1)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主要目的、范围,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和要解决什么问题。

(2)前人在本课题相关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和尚存的知识空白,即作简要的历史回顾和现在国内外情况的横向比较。

(3)研究的理论基础、技术路线、实验方法和手段,以及选择特定研究方法的理由。

(4)预期研究结果及其意义。
5.2 引言的写作要求

(1)引言应言简意赅,内容不得繁琐,文字不可冗长,应能对读者产生吸引力。学术论文的引言根据论文篇幅的大小和内容的多少而定,一般为200~600字,短则可不足100字,长则可达1000字左右。

(2)比较短的论文可不单列“引言”一节,在论文正文前只写一小段文字即可起到引言的效用。

(3)引言不可与摘要雷同,不要写成摘要的注释。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4)引言的目的应是向读者提供足够的背景知识,不要给读者悬念。
6 正文

正文是科技论文的主体,是用论据经过论证证明论点而表述科研成果的核心部分。正文占论文的主要篇幅,应用宋体四号字,字数在3000-5000字之间,编号以正式论文编号为准:1 1.1 1.1.1,

可以包括以下部分或内容:调查对象、基本原理、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7结论

科技论文一般在正文后面要有结论。结论是实验、观测结果和理论分析的逻辑发展,是将实验、观测得到的数据、结果,经过判断、推理、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整篇论文的总论点。
8 参考文献

在科技论文中,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过去)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

【篇二】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

20XX年税务局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汇报

XX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局和县纪检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税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局和县纪检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两权”监督为重点,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地税系统的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保障了税收任务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如下: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为了使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的放矢,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过充分研究,明确了我局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税务干部职务违法违纪行为,下大力气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三是纠建并举,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切实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四是深化“两权”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二、扎实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圆满完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阶段任务。我局在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按照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着眼于提高能力、增强党性,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了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使先进性教育更加注重质量、讲求实效。春节期间,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上一堂党课、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搞一次形势报告、组织一次体会交流、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进行一次向先进典型学习的“八个一”活动。我局还评出了“五大标兵”,作为全体党员的学习榜样,让广大党员从身边的榜样学起,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领导监督机制

为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我们重点实施了“一把手”工程,并于X月X日召开了由全体税干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动员全体税干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把全县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局长XXX分别与各股、室、所、分局和稽查局的负责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机制。

同时,为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征收管理工作相脱节的问题,我们还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分解书》,依据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岗位责任和业务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了局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室,真正做到了“一岗双责”。局班子和各业务股室都能把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盘考虑,同部署,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制止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社会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年初,我们组织开展了“进百户,访千人,执法情况大调查”活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与基层征管人员接触,直接进入纳税户进行调查和征询意见。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地税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依法治税方面、依法治税方面、公开办税落实情况、地税的办税效率、执行违章处罚、有无利用职权刁难纳税人、有无乱收费、税干是否规范着装、能否礼貌服务等X个方面,发放问卷调查表X份,收回X份。满意率达X%,并收到纳税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设X条。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随后,又开展了狠刹“四股歪风”的检查,即一是刹住工作日饮酒的歪风;二是刹住赊欠纳税人货款的歪风;三是刹住借用纳税人交通通讯工具的歪风;四是刹住组织纪律松弛的歪风。同时,我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农税局的配合下,于X月份进行了农业税减免的专项检查。在计会股的配合下,于X月份对基层税票开具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增强基层管理部门的理财透明度。我局于今年X月份对基层各单位的经费帐户全部撤销,实行报帐制。县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全局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定期向全局进行收支情况公开,接受全体税干的监督。为了全面落实我局对社会进行的服务公开承诺,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专人对税干的日常工作和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罚。一年来,我局先后对十余起不履行服务承诺行为予以曝光,经济处罚X余元。

五、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文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把握政风行风建设的立足点: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地税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担负着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的职能,处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分配的焦点,这种特定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地税部门必将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部门,同时,其政风行风建设的状况和社会形象的好坏,对社会风气的转变将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政风行风建设是地税系统的一项“形象工程”,只有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才能密切税企关系,才能带出一支纪律严明、能征善管的税收队伍,才能确保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到位,圆满完成税收任务。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局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领导机构落实到位。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监察、办公、人事、税政、征管等股室内负责人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组;二是研究安排落实到位。县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组定期研究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制定政风行风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三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所属各单位“一把手”都要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了“四个一起”,即政风行风建设同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选准政风行风建设切入点: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制约机制。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感到,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制约机制,是政风行风建设的最佳切入点,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机制。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法违章责任双向追究处罚办法》、《税务人员廉政自律规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实施办法》等十多项配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使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工作有遵循,行动有制约,检验有标尺,监督有武器。二是建立公开办税机制。让群众参与和监督,把监督权还于群众,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我们实施了税务公开办税制度,推行阳光作业。在各征收管理单位实行办税十公开,即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范围,公开执法标准,公开办税程序,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制度,公开廉政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并将公开的内容制成版面,全部上墙。在行政管理方面,县局逐月公开经费收支情况,人事变动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和基本建设项目情况。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五条禁令”和《实施纲要》,组织了全体税干进行了命题考试,使大家学有所用,有章可循,为自己设立禁区。并实行了“禁酒令”、“禁赌令”,向社会承诺税务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出现饮酒现象。公开机制的建立,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和运用全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基本上铲除了因“暗箱操作”而导致的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三是建立分解制衡机制。为改变过去“一人进户,各税统管”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模式,我们积极深化征管改革,把过分集中的权利分解,实行征、管、查分离,在稽查行为上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相互分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征收管理单位,普遍配备了微机,靠微机监控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用计算机管税,靠机器管人,有效地减少了执法时人为因素的影响,克服了为税不廉的行为。四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政风行风建设是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不断改进作风。我们在社会上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X名,并把每月X日定为评议日,以便更有力的监督税干的日常行为。一是强化了内部监督。县局纪检组和监察室明确专人专职抓好这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及问题。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得力度,仅今年以来就开展了X次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二是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各基层单位聘请了X余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税风税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向监督员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征求纳税人的意见。今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期间,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在全县分片召开了由X余名纳税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定期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在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对地税部门在执行政策、服务态度、遵守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对改进工作,促进作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为了更好地强化社会监督,我们还实行了税收执法跟踪回访制,到被检查的纳税户中调查了解税干在检查时的执法及廉政情况。向纳税人发放了X份监督举报卡,欢迎他们对税干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称赞。

(三)夯实政风行风建设的支撑点:提高队伍素质,形成工作合力

1、政风行风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二是加强法纪法规教育。今年以来,县局就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五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争当业务能手大比武活动,进行了严格地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了执法技能。

2、政风行风建设与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我们制定了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方案,开展了争创文明办税厅(所)、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和评选最佳税嫂活动。在各征收管理单位普遍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承诺制、催报催缴提醒服务制,实行税收咨询、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售等一条龙服务,并为纳税人提供桌椅笔纸和饮水机等,做到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不周有歉声和离去有送声。征收分局在优质服务中做到了“四个一”,即向纳税人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倒一杯茶水,送一张笑脸,营造了一种温馨怡人的办税环境。

3、政风行风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于搞好地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成立了党总支和四个基层支部,认真落实“一课三会”制度,开展了争创“六好支部”、争当“五强党员”活动,开好三个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听证对话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全力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四)抓住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结合工作目标和征管质量的考核验收,我们对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一季一考评,年终总考评。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班子成员定期对股所长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定期了解他们在廉洁从税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税干廉政档案,及时登记税干在执法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情况,并作为年终评比和今后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形成了对税干执法执纪情况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考核体系。

对违规违纪者严肃处理,是把政风行风建设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如果责任追究走了过程,那么整个监督工作就失去了效力,失去了威力,就会使行风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我们在责任追究上动真的、来实的,对违规违纪者,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给予行政处分的给予处分。今年上半年,根据考核验收,对发现的执法中责任心不强,违反程序,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按照“两权”监督实施办法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共追究X人次,经济追究X余元。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地税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对税收工作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强化了税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调动了税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系统呈现出了一种学业务、抓征管的良好氛围,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省级征管能手X名,县、市局征管能手X名,全县地税系统的征期申报率、业户办证登记率、入库率达到X%以上,滞纳金加收率和违章处罚率均达X%,而且无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是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政风行风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基本形成了无私奉献、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积极进取的良好风尚,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密切了征纳关系。廉洁从税,依法办税,蔚然成风。在我们最近的调查中,群众对地税行风状况的基本满意率和满意率达X%,所辖的X个征收管理单位中,X个获省级“文明税务所”、“青年文明号”称号,X个获市局“文明税务所”称号,我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有X多名税务干部受到省、市局的表彰,其中征XXX被评为全市地税系统“十佳税干”。

总之,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如廉政教育抓得不深不细,监督制约抓得不力,锐意创新的意识不浓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以克服和纠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上级的各项安排和要求,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狠抓落实,为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篇三】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

XX年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篇四】五年反腐败工作汇报

  篇一:《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思考》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思考

  反腐败斗争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随着治本

  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许多举措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体制、机制、制度直接相关,涉及执法、执纪、监督等部门,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以及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通力协作。反腐败斗争越深入,越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因此,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内容、健全机制程序、增强协调效 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能力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组织协调

  工作的职责,必须坚持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工作。具体来说,应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向党委提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任务、要求的建议和措施,协助抓好本地区的工作部署,包括任务分解。二是协助党委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重点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工作的深入。四是抓好重点工作的协调,特别要加强查处大要案和源头治腐等工作的协调力度,充分调动执纪执法机关和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

  的整体合力。五是协助党委抓好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针对

  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有重

  点地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强化监督、健全法制的措施,

  并组织落实。六是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反腐倡廉研究,探索新

  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与规律,为反腐倡

  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调程序

  组织协调是一种组织管理活动,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和规范的程序作保障。这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健全组织协调领导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成立反腐败案

  件协调领导小组,强化了对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关键是应

  对这些领导小组的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使

  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针对组织协调的任务,逐步建

  立规范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协同办案工作机制、信息沟通

  工作机制等。

  规范组织协调的方式。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通

  过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

  成合力。二是建立健全检查督办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

  不足,及时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

  要,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形式,交流工作情况,解

  决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要求。四是建立健全协同办案制度。

  在保证各执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对纪检监察

  机关与执法机关在案件的调查、移送和事实、证据、性质的

  认定以及处理等方面的协调,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建立健全

  信息综合反馈制度。建立与执纪、执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

  和沟通机制,及时汇总和定期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

  题,研究解决对策。六是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察

  机关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邀请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反腐败协调工作建议}.

  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

  展情况,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组织协调的程序。一是确定协调事项。党委、政府

  及其反腐败领导小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

  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

  需要,向党委提出组织协调的工作建议,确定具体的组织协

  调事项;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党委或纪

  检监察机关提出关于组织协调的工作建议。二是开展调查研

  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情况,

  研究问题,形成协调意见。三是组织协商讨论。对于调研基

  础上形成的协调意见,协调小组各成员要认真讨论,达成共

  识,形成一致意见,并组织协调督办。四是协调情况反馈。

  协调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纪检

  监察机关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适时指导,加强情况综合,并向党委报告。

  三、增强协调效果

  开展组织协调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处理好各种关系,以增强组织协调的实际效果。

  坚持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原则。组织协调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是从经济发展的大局研究问题、制定对策。把反腐败斗争放在全党工作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制定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反腐败工作思路和对策。二是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加强与经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掌握反腐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经济生活中带有苗头性的问题,提出防范建议和措施。三是协调解决影响经济建设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市场、服务环境,促进改革和发展。

  坚持反腐败效果与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协调中,要着眼于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的全局,既取得反腐败工作自身的效果,又取得良好的社会政治效果;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既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原则,保证组织协调依纪依法进行,又综合考虑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妥善处理组织协调中面临的问题,使组织协调取得较好效果;统筹兼顾反腐败各项工作,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把治标的协调与治本的协调统一起来,既查

  处违纪违法问题,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又协助相关部门改革体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只有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工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反腐败协调工作建议}.

  坚持组织协调与部门负责相一致的原则。要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正确处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协调,抓决策部署、抓检查督办、抓责任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牵头责任、主抓责任、配合责任。二是调动部门的积极性。通过改进组织协调工作,抓全局、抓重点、抓关键,应由部门负责的工作放手让部门去干,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承担各项责任。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反腐败举措出台前,要主动到各部门了解情况,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同协商治理对策,制定具体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加强联系和沟通,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党政齐抓共管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调职能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纪检监察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创造条件,营造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及时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

  篇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模式》

  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模式

  为了加强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保障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全面履行职责,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和党内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制

  反腐败协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1、定期研究、分析全市反腐败工作形势,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向市委及时提出抓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全市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3、定期听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抓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

  4、排查、研究全市的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讨论疑难案件,解决成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6、协调成员单位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关系;

  7、制定与反腐败工作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

  8、听取成员单位查处重点案件和重点案件线索情况的汇报;

  9、组织查处市委常委会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的重点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时间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各成员应准时出席会议,若不能按时参加,经请示组长同意后,可指派本单位其他领导参加会议。

  3、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时,应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上季度管辖范围内的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重点案件线索和正在调查、侦查等查处的案件情况。必要时,要将有关案卷材料,按有关规定程序移交协调小组办公室。

  4、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例会上或会后给予组织协调和处理。

  5、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半年向市委汇报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和各成员单位查处上级机关批转案件、市委市政府批

  办案件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要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本系统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情况。

  6、对于不按规定汇报、通报和上报案件线索、案卷资料和案件查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负主要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二)重点案件备案制度

  1、各成员单位每月将所排查的重点案件线索及所有涉及科级干部案件的线索,填写《案件排查登记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和分析,提出全市重点案件和重点案件线索名单及初步办理意见,经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填写《重点案件登记表》,分别在本年度6月底和12月底前汇总上报渭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3、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排查确定的全市重点案件和案件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制度。逐案明确办案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市级联系领导,层层落实办案责任,必要时可成立联合办案组。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强对全市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疑难复杂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反腐败协调工作建议}.

  强烈案件的直接督办和协调,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定期反馈督办工作信息。

  4、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案件查办的保密工作,承办案件负责人要定期向联系领导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反腐败工作或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

  5、对于不按照上述规定,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案件移送制度

  1、各成员单位要增强配合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履行办案程序,对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自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相关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并抄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1)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触犯刑事法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刑事案件;

  (3)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可能存在违纪行为的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

  (4)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可能存在违纪行为的刑事案件和党员、干部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案件;

  (5)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在各类审计活动和财务或专项{反腐败协调工作建议}.

  资金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案件;

  (6)组织、人事等部门在考察、考核干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2、各成员单位在相互移送有关案件时,必须填写《移送案件登记表》,同涉案人的基本情况一并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便于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案件的查处;相互移送和提供有关案件材料时,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注明材料份数,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3、受理移送案件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受理案件进行审查处理,需要深入调查的,应按规定程序立案查处,查结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单位。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移送单位,处理结果应同时抄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单位对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请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

  4、各成员单位在对市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作出处理决定前,应按有关程序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后,应将处理结果等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5、审判、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或市委交办的案件,在正式立案侦查、起诉(不起诉、撤案)、宣判

  篇三:《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调研报告》

  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调研

  报告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重大复杂案件联合查办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各执纪执法机关各自为战、各自为案,致使党纪、政纪及法律处理上衔接不畅,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相互认识上的不统一。二是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处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时,没有形成统一汇报和沟通制度,直接影响被查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甚至造成混乱无序、不安定的局面,导致党委、政府工作被动。三是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党政纪又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只作纪律处理,不移交或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致使个别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作出司法裁决,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致使个别违纪者逃脱纪律处分,特别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表现尤为突出。四是司法机关对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违法犯罪案件追究法律责任后,与基层党委政府缺乏沟通,致使部分违法违纪者逃脱党政纪处理,或使党员身份的违法人员长期羁押在狱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五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只作罚款或收缴违纪资金处理,不移交

  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客观上纵容了违纪行为。六是对受到党政纪处理的公职人员,处分执行不到位,既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也没有装入个人档案,更没有与工资调整相挂钩,甚至出现个别被判处刑罚的公职人员仍照领工资的现象。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反腐败协调工作乏力,协调机制缺位或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根源是机制问题。我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入点,以完善工作制度为重点,以预防治本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走上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在科学总结反腐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紧紧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坚持党的领导是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保证,是反腐倡廉首先必须坚持的原则。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协助同级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党的十七大中纪委报告明确指出,“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应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各执纪执法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应设在纪

  委,日常工作由纪委负责。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大胆协助和代表党委组织、部署、督促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将执纪执法单位有效组织协调起来。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反腐败工作形势和重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保证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反腐败工作动向,指导反腐败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定期向协调小组汇报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情况和案件查处处理等情况,特别是查处以下三类案件应及时汇报。一是在领导干部或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依法依纪处理前,要及时向反腐败协调小组进行汇报。二是检察机关对已经党委、纪委研究处理的案件,在追究法律责任前应与协调小组沟通;法院在对党委、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宣判前应与协调小组进行沟通。三是财政、审计、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财务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即违纪违法线索尚未公开前,报告协调小组。

  二、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形成反腐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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