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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上半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21-10-27 14:57:43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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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上半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住房公积金2016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市的实施意见》、《石嘴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时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进一步健

住房公积金上半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住房公积金2016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市的实施意见》、《石嘴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时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措施,使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市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市检查1次;在中心2016年度年目标考核办法中,将将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科室绩效工资挂勾;上半年共撰写普法依法治市相关信息6篇。

(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中心“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因中心人事变动,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中心党组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为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上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次。建立并完善了普法对象底册,确定一名普法依法治工作联络员加入石嘴山市普法依法治理QQ群,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在2016年预算编制中,也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列入其中,上半年中心配置了电脑、投影仪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硬件设备,为职工征订了《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普法法律法规学习读本,确保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依法管理良好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中心以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为重点,注重学习宣传推进法治石嘴山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学习宪法,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建设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引导全体人员积极投身法治石嘴山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石嘴山、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初制定了《年度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依托“宁夏干部网络教育在线”网上学习平台,狠抓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参加在线学习人员自选学分30%要学习法律和法治课程。

(四)加强学习,多渠道开展学法活动。上半年,中心以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为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邀请市检察院毕怀安处长、崇源律师事务所石宏成律师就预防职务犯罪及公积金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禁毒宣传进机关行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参加了“两学一做”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在网上参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考试,全部通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企业。根据全年确定的走访企业名单,主动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法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社会。结合12.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公积金新政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册,现场咨询服务300人次,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使“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进社区。结合创城的有关要求,拍摄了公积金公益广告,在和平广场和全市31个社区播放,既宣传了公积金的新政策,也满足了缴存职工了解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需求,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利用重要节点和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条例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三)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12329”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热线、短信、微信的作用,先后推出“公积金新政策宣传”、“优质服务项目介绍”、“个人贷款逾期提示”和“单位欠缴公积金提示”等温馨服务项目。上半年共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热线服务近1.7万人次,发送政策短信近90万条。

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中心修订完善了《服务规范》、《服务大厅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勤办法》、《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能和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市公积金中心效能督查小组坚持每周一次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明察暗访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上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活动10余次,发现两起违反效能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

(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中心所有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上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及民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在各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余篇。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按照“效率、效能、效果”的要求,畅通政民“绿色通道”,为群众更快地解决更多问题。上半以来,接受市民通过石嘴山网“人民议政”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200人次;处理电话投诉、咨询、建议有效件15人次;处理市长热线1人次。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一)行政决策指标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的领导作用,管委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中心上报的《关于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关于在我市个体工商户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等重大事项,中心严格落实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决议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住房公积金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邀请第五纪检组例会参加。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操作规范》和《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范了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二是制定了《网站及微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管理部的工作职责,更好的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科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操作行为。

(三)开展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主体审查工作。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工作,排查主体性质和主体确认依据有无发生变化等情况,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筛查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人员持执法证情况,进一步排查中心有无不在职、不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经筛查,持证人员均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彻底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已下放取消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认真梳理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对照国家、自治区下放和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行政处罚类、行政确认类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及备案等相应工作。在明确规定职权事项的同时,认真排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有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明放暗收、放责不放权”等现象,并将工作纳入权力清单管理,按照住房公积金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严格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彻底将排查衔接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五)政务服务便民。一是积极推行特色服务。先后推出了上门、延时、预约等特色服务,尤其是针对单位集中办理公积金贷款、患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职工积极推行预约服务,指派专人上门办理业务。上半年年共开展上门预约服务20余次,深受职工好评。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开展了党史大讲堂、服务礼仪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员综合素质;每季度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积极引导职工当表率、争先进。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以培养和提高执法人员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以及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达到了合格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素质。二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职责、执法责任,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作为住房公积金行业,我们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本行业、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带头积极参加宪法法律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专题法制讲座活动。

二是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年度普法考试,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狠抓落实。开展了“法治石嘴山.宪法塞上行”主题活动,通过在狠抓“领导干部读宪法”、普法志愿者服务、法治文化月、开展媒体法治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环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信息宣传橱窗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得到发挥。

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的普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目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多数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非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由于政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平台不够完善,执法情况还很薄弱。

篇2: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

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自查,法治,依法,创建,报告

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 本文简介: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石法治办〔2016〕18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就结果报告如下:一、自查情况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督查工作,对照《2016年xx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时考核办法及平时

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 本文内容:

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石法治办〔2016〕18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依法治市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就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督查工作,对照《2016年xx市依法治市工作平时考核办法及平时考核细则》、《2016年xx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平时考核办法及平时考核细则》列明的内容,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要求各科室认真负责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为了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我局结合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际,成立了市教体局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制订了工作职责和办公室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并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各级各类学校也建立了以书记、校长为中心,以德育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的安排部署及落实工作。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将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到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加强阶段性检查,将普法教育工作与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挂钩,确保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开展。

(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成绩显著

教体系统点多、面广、普法对象复杂,给普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我局结合行业特点及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我们把局机关干部作为这次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以机关干部自身普法学习为主,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教育,结合日常工作和每周集中学习、阶段性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自身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

2.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水平。

(1)加强教职工普法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一是利用师德教育周,我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为做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各校都采取了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普法教育形式,逐步建立健全教职工学法考核制度,每学期组织普法知识考试,90分以上者达到95%以上,切实提高了教职工学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强化学校德育工作为重要途径,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运用好中小学生法制知识读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各学校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课堂主渠道的渗透,引导和培养学生守法、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意识。三是通过黑板报、宣传窗、广播、校园音响系统等进行法制宣传,采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模拟法庭”、主题班会、队会、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及组织学生街头义务宣传法律等形式的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普法教育形式。四是组织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课堂,利用自身的职业优势,以案说法,从贴近学生实际的素材入手,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五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我局分别把市看守所、市戒毒所等单位纳入法制教育基地范围,从青少年实际出发,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3)有效利用相关单位资源优势,结合实际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我局每学期都会同公安、文化、市场监管、交警、综治、住建等部门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检查。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生预防毒品专题教育大纲》,按照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每学年“禁毒知识两堂课”的要求,加强禁毒师资力量的培训,确保专题教育课的落实。与市司法局在市电视台组织举办了“与法同行,重在养成”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结合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师生中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定期召开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工作例会;与驻石部队共同开展《国防法》宣传教育;与财税部门共同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活动;与交警部门共同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与工商部门共同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法律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使广大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电影《为了明天》,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规范校园网站上网内容,加强校际网络资源共享,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教育的功能,防范学生的网络犯罪。组织参加了2016年全区第五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组织全市中小学参加了全区举办的“宪法在我心中”法制手抄报比赛。

(4)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青少年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按照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邀请五老

“宣讲团”成员定期到中小学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共组织宣讲15场次。认真做好“零犯罪学校评选”工作,根据自治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的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组织全体学生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确保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有声势、有内容、有典型、有实效,真正使普法教育的内容能够让青少年入心入脑,并转化到他们的实际行动中去,积极推荐和组织成效显著的学校参加全国评选活动。

3.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治教工作的实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教体局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市依法治教管理水平。在创建活动中,局机关和各学校成立了以局长(校长)为组长,副局长(副校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小组。领导亲自挂帅,把创建活动放在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如在“12·4”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尊法、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以“弘扬法制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专人到广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拉主题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在机关和学校悬挂“弘扬法制精神,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横幅,举行法制教育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运用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建依法治理的新模式。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发展中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中小学“三·三”法制教育体系,即突出三个结合(点面结合,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内外结合,遵守法纪法规;知行结合,学会自我保护)、构筑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三·三”法制教育体系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最大限度地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局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宣传教育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和学习法律法规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把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提高,把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市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3: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

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 本文关键词:法治,依法,创建,报告,城市

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 本文简介: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为全力推进平安XXX、法治XXX建设,加快法治城市创建,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普法宣传与新媒体建设、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根据石法治办(2016)16号《关于对全市依法治市2016

依法治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 本文内容:

依法治市

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报告

为全力推进平安XXX、法治XXX建设,加快法治城市创建,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普法宣传与新媒体建设、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根据石法治办(2016)16号《关于对全市依法治市2016年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中院相关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动法治XXX建设,我院紧紧围绕七五普法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七五”普法宣传工作规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研究室专人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当年度普法工作要求,院党组年内2次以上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和各项普法工作,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保障普法经费。工作中及时报送信息,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研究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2016年“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活动方案。通过整合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与强制裁判手段,创新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与市司法局共同举行《关于畅通三个机制、建设法治城市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与宁夏宁众、宁正、民德、仲正、信援五家律师事务所签定《共建法律服务工作室协议》,与市妇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还与XXX银监局及22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司法金融协作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市场金融政策动向、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涉金融案件资产处置拍卖等情况,共同为企业防范风险提供服务,扎实推进“平安XXX”“法治XXX”建设。

二、固本强基打造法院普法和法治创建特色

(一)立足本职,增强干警学法用法传播法律意识。截止11月,中院受理案件3281件,审执结2374件;基层法院受理案件20443件,审执结17262件,同比分别增长9.92%和23.77%。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07件,同比增长20.48%。两级法院认真履职,在学习法律的同时用法释法传播法律,妥善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对案件当事人起到了积极的普法宣传作用。中院将普法工作列为本院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一是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法律、党纪党规4次以上,领导班子开展各种形式的讲座5次。各庭室根据院内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不定期召开庭室案件讨论会、业务学习会,不断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法律知识不足和法治理念与审判实践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补充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党的知识和其他理论问题,提高法律和各方面的政策水平。二是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法律知识答题3次,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干警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已成为常态,远远超过40学时。三是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住时机,安排干警外出至上级法院、外地法院或法官学院等地学习培训,以所学知识和理论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一年来,组织安排干警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500余人次。

(二)司法公开,让大众了解法院熟悉法律。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信息化水平,配合自治区高院实现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的全区三级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全市法院建成41个“数字法庭”,把案件审判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过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2380份,互联网庭审直播11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树立互联网思维,针对XXX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加大被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加快“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发送查询申请49059件(次)、收到查询反馈44902件(次)、查询到财产线索12745条、金额8000余万元。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和载体,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指挥。惠农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了青岛松灵电力环保设备公司劳务费541864元,受到王占林等47名农民工的高度评价。

(三)提高公众信用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发布和执行威慑机制,公开公示被执行人信息4333条,选择一批有影响力的老赖案件,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法院公告栏、电子广告屏等方式公布,在失信被执行人居所张贴,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检察、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初步建立了相互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在企业注册、企业注销、股权变更、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置房购地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6月14日,中院在和平广场举办了“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带有个人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解读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就意味着被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向全社会公布,当事人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被限乘飞机、高铁,去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卡等业务也会受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活动日当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中院还通过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

(四)抓创新,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司法推动、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努力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将审判领域向外拓展,创新了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院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涉诉民事纠纷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与劳动、工伤、仲裁、保险、医疗、交警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或诉讼服务室27个,通过委托调解、参与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促进诉调对接多元联动。大武口法院升级原有的诉调对接中心,统筹社会力量,推动设立“多元化纠纷调处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新设网络调解室,向当事人提供自主网络预约调解服务等,与辖区62个社区构建符合城市实际特色的诉调对接网格化平台。惠农法院建立“法官热线村村通”,指导矛盾纠纷第一现场化解、委托调解第一时间司法确认、涉诉涉执信访第一时间解决,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5%。平罗法院结合农村改革试验,精心打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案件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及土地流转等相关案件172件,自治区政法委授予该合议庭“工作创新奖”。市委领导多次到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作出重要指示。截止目前,三县区党委政府均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为确保该机制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推进司改,促公正廉洁司法。一是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院牵头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培训会。二是建立扁平化的审判组织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强化主审法官司法责任,审判长签发文书一步到位,减少行政性层级审批对案件效率的影响。三是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严格讨论案件范围。四是严格落实《审判质效通报办法》,科学分解评估各审判庭和每一审判人员的工作绩效,明晰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工作运行一年多来,立案工作平稳有序,“七难三案”问题得到明显治理,涉诉(涉执)信访下降8.7个百分点。

(六)开展巡回办案和公开审判活动。为了扩大和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两级法院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通过开展公开审判、巡回办案、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邀请代表委员和执法监督员及其他社会群体参与案件审理、旁听等形式,放大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既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又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七)规范窗口服务。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大窗口”服务工作机制,实行“开放式、一站式、柜台式”办公,实现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专人导诉,畅通便民诉讼通道。印制各种诉讼须知和普法手册供当事人翻阅,置备维权服务联系卡、急救箱、便民银行等亲民物件和设施,提供温馨便捷服务。中院立案庭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大武口法院立案庭被评为“自治区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平罗法院坚持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审判法庭“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社区)”活动,经验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比率达到89.3%,基层法院案件办理期限平均缩短18天。

(八)抓好法院文化精品建设,坚持开门搞文化。注重“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构建大宣传格局。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向全国模范法官陈美荣、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杨连成学习活动,组织宣讲团报告会,以身边英模法官为原型创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法院文化作品。以迁入新审判大楼为契机,努力构筑浓厚的精神文化和法治文化氛围,抓紧筹建“XXX法治文化中心”和“XXX法院文化中心”等文化场所和文化阵地建设,走文化强院道路,突出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让每一个法院人员找到精神归属,让社会大众崇尚法律。

三、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年来,中院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普法对象底册,借助主题实践活动、禁毒日等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力求普法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一)

法治宣传提升民众的法治意识

一是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20种非法经营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自编的《XXX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受到百姓的关注。将“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传月”同“法院主题开放日”“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邀请社区、学校、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旁听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2016年,中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二是5月26日启动“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宣传百姓关注的、事关自身权利的法律常识,为群众解读了老百姓到法院起诉、申诉和申请再审的相关事项,同时辅以汇编成册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深受群众好评。三是6月5日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新《环境保护法》和最高法院发布的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资料,充分运用流动法庭警车的车载电视滚动播放环境资源领域司法政策等,引导社会公众关注环境纠纷,激发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四是6月26日在和平广场开展“无悔青春、健康生活”禁毒宣传,当日由陈大威院长带队,到市公安局交流授课,讲解毒品案件审理办案经验。9月19日,中院又与大武口长城街道办事处签订禁毒工作帮扶协议,约定支持、指导该社区禁毒工作,每年给予不少于1000元资金或物资用于禁毒工作。

五是多种形式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二)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

中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以“创新突破年”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法治进社区、乡村。组织干警多次到平罗县城关镇鑫盛社区、老户村等社区村镇开展“下基层”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土地拆迁补偿、民间借贷、务工保障、赡养老人、女性婚姻维权等方面的问题,登门入户进行法律咨询、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以实际行动在“下基层”活动中排解民忧。共青团于“五四”期间到福利院为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和法律咨询。法治进机关。年初,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中院组织资深法官到基层法院授课。6月,在市公安系统召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培训会”上,应市公安局的邀请,全市两级法院12名法官前往交流授课。培训会前,法官精心筛选15个刑事案件作为授课案例,深入剖析案件办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司法经验,补齐工作短板,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促进该项改革向纵深推进。法治进单位。中院行政庭干警积极主动联系帮扶企业市万德隆商贸公司,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并协调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法治进企业。院长陈大威及相关人员与东方钽业股份公司负责人就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的困难、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帮助企业及时规避风险,解决法律难题,为企业良性循环发展奠定基础。法治进学校。法官陈浩峰应邀到市第十一小学为师生们开展禁毒宣传知识的讲座,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另外,中院还不同程度的开展了法治进军营、进宗教场所等活动。

(三)新兴媒体平台传播法治正能量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利用《人民法院报》《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新消息报》《XXX报》等中央和自治区、市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法治报道,发挥了较好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至今发表法院法治新闻稿件500余篇,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借助新兴媒体宁夏法院网和本院官方网站、在新浪微博开通的“XXX市中级法院微博”、微信、入驻的人民日报客户端等新兴媒体,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用最快速度对两级法院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法律知识等及时宣传。截止目前中院共发布微信523条,发布官方微博近2500条,吸引了6万名粉丝关注。继续探索做好全市法院大型普法宣传栏目《案件聚焦》,该栏目已播出10期,社会反响强烈、各界评价良好;加大与市都市广播电台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的大众传播优势,已有23名法官走进直播间,现场对听众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此项工作已步入常态化。举办法院“主题开放日”4次,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争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2016年中院获评市“依法治市先进单位”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获自治区和市普法先进个人。另外,中院还创新载体,注重普法效果,集众力出新招,精心编制《公民依法维权电子手册》,并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宣传,送法到大众,让百姓轻松学法、明白诉讼。2016年,中院充分发挥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作用,党校学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学校师生、企业人员、农民工等100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法院法治宣传工作尽管已经实现实质性发展,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的形式有待创新,特别是面临“七五”普法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二是一些干警法律知识的贮备和运用有待加强,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三是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一线法官年均办案数已达100余件,较五年前增长50.55%,严峻的办案压力制约了审执工作质效和普法工作的拓展。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将勇于面对,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当前复杂多样的利益格局和社会矛盾,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给法官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压力,对法院法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工作中,法院将围绕中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把法治城市创建摆上重要工作位置,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干警法治教育。加大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等教育活动,引导干警自觉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提高干警廉洁、公正司法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拓宽以案说法的教育面;由院领导带队定期到社区(乡村)、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法治创建工作;选派资深法官深入乡村为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们上法制教育课,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络,从广度、深度上发掘“主题开放日”的影响力;深化“法律八进”,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和沟通渠道,增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的顶层设计和指导下,着力推进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公开的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而知法、守法,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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