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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四篇范本

2021-10-24 16:36:59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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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四篇范本 本文简介: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四篇范本【1】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

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四篇范本 本文内容:

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四篇范本

【1】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当前,一些干部慵懒散漫的工作作风,既败坏了机关干部的形象,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必须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持续抓下去,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可以肯定的是,党内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在党的发展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教师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内容,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方式为“坚持问题导向”。处分方式,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在建党95周年前夕审议通过的《中共问责条例》集中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先有《中共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干部做出了“正面倡导”,后有《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为五大违反纪律行为开出了“负面清单”,现有《中共问责条例》对失职失责行为做出了“制度化问责”的要求。这让我们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并非一句口号,而是越来越具体化、可操作、系统化、制度化的约束机制。

《问责条例》作为具体化的制度约束机制,提出了“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三位一体的追责制度,自上而下地传递着强烈的“以责为先”信号,以上率下、高屋建瓴地对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敲了一记重重的警钟。

对党员干部来说,怎么做才能回避《问责条例》的“高压线”,做到履职尽责呢?首先,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相关具体规定,以学解惑、以学明理;其次,真正树立起“责任大于一切”的意识,自觉维护党的纪律、规矩,自觉遵守五大纪律;最后,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认真考量工作、政策的成熟度,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心、无愧于位,为党和国家的全面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按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求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在问责过程中,《条例》还强调“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条例》还明确指出六种问责情形,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规定七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问责主体、对象及执行落实等问题都予以明确,同时也意味着中共将问责制度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增加了重要一环,进一步箍紧制度笼子,再度释放出中共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专而精的制度,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说一说。

首先,文章通篇内容都是怎样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党的,有了这样一份关于问责的制度,党的各级纪律部门就会依照制度办事,将责任问到实处,相信就再也不会发生,原从化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规受贿15万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的梁伟强,缓刑考验期间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这样的荒唐事了。

拿条例第九条中的“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将问责材料归入个人档案,本身对干部就是一个负责的表现,给了他一个警醒,报上级备案,有利于上级掌握该干部的资料,有效防治“带病提拔”;组织处理,要求一个月内办完手续,有了这个时间的限定,更能让处在违反法律边缘的组织和干部认识到国家惩治违规组织和干部的坚强决心,不是随便所说的”,在强大的高压下,他们不甘“有恃无恐”,会小心谨慎的。

条例的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一条更是给广大干部提了一个醒,只要你犯大的错误,那就是终身背着这个污点了,年纪大了,退休了,也是需要被问责的,基于这个认识,每个人都希望晚年幸福,主观犯错的纪律将会大大减少。

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每一条都切合实际,很有力度,个人以为,必须点个赞。

篇2: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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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简稿 本文简介: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简稿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

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简稿 本文内容:

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简稿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教师党员要做到“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必须要对《廉政准则》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教,真正为学生服务,做好培养国家栋梁的本质工作。

教师党员必须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师道尊严,保持良好的思想行为楷模形象。

教师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认真对待学生学习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细心纠正学生的缺点和不足。专注于学生的教育引导,专注于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有目标的思考,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学会总结与思考。

教师党员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

教师党员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

总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篇3: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

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 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心得体会,两篇,条例,热议

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 本文简介:2016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2016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_篇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17日发布施行,条例对问责主体与对象、责任划分、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切实把条例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到位。

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 本文内容:

2016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两篇

2016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_篇1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17日发布施行,条例对问责主体与对象、责任划分、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切实把条例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到位。

多层次学习领会。把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列入党校培训和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开展测试、知识竞赛等,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条例》,做到每名干部学深悟透内容。

多角度进行宣传。要在公众微信平台推送图文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更直观的理解6种情形、7种问责方式及问责流程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沿街LED屏,电子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对基层乡镇、村队、社区的宣传中,采取民、汉两种语言,通过召开座谈讨论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充分运用远程教育、乡村“大喇叭”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传递式和发散式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要求的做法和反响,及时进行宣传发布。

全方位贯彻执行。积极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运用《条例》进行问责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方面进行自查,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各项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戒律的自觉,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强督导推进落实。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村“两委”换届指导督查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第一书记”下村工作日,对乡镇、村(社)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纪检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部门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制度贯彻落实有成效。

2016学习和热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_篇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本报从即日起陆续刊发系列解读文章,系统阐释《条例》的精髓和要义,敬请关注。

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一周后,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回望近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接续奋斗,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如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担当”二字,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这一条可谓字字千钧,明确了《条例》制定的目标任务,体现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核心要义,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彻底调查和追责,就是我们党失责必问的典型一例。涉案477人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时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也因失职渎职受到严惩。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岀纪随,高悬问责利剑,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

然而,尽管问责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问责内容不聚焦,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概念不准确,界定不清晰,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规定过于原则,问责主体不明确。

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

此次《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过去在问责工作中,存在着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当仁不让,履职履责却敷衍含糊、不敢担当。”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条例》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实打实地给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上。

“《条例》第四条的内容,有三个要点值得注意。”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认为,首先,规定了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实现了责任追究的“全覆盖”;其次,问责对象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了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落实的鲜明态度;再次,将“主要负责人”列为问责重点,突出了抓牢“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的思路。

责任清方能问责准。

为进一步厘清责任,确保精准问责,《条例》第五条专门就“责任划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这说得很明确,不仅仅是主要负责人,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肩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把责任压给每一个人,体现了有权就有责的要求。”蒋来用说。

值得注意的是,问责主体在有的时候也会成为问责对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手电筒只对着下级。尤其是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党委(党组),要在对下级失责必问的同时扛起自身应负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否则自己也会“挨板子”。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落脚到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上。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联系各自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夯实治党之责,敢于较真碰硬,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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