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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5篇)

2022-01-05 18:06:21心得体会
基岩是冲积层之下较坚硬的岩石,一般是灰岩、花岗岩、砂岩和页岩等。其表面是致密的黏土层,通常称为假底。

基岩是冲积层之下较坚硬的岩石,一般是灰岩、花岗岩、砂岩和页岩等。其表面是致密的黏土层,通常称为假底。当基岩为灰岩时,矿床底板常呈现四凸不平,也称喀斯特底板,使矿床开采困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篇一】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王红英

近几日,我局组织学习讨论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就新《条例》的着重点、新增点进行反复研读,并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在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一、新《条例》更突特殊重要性

新《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及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三、“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支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熟悉各机关单位党建实际,提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运用理论的能力;丰富知识结构,增加经济、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内在储备;提高品行,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胸怀坦荡;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党、敬业,切实履行好职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篇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5篇

【篇一】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在《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篇二】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制度,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社区党支部组织了党员进行学习、讨论。尤其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反复研读:第三章《基本职责》的第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重的师德建设原则,对社区干部不断进行思想工作和政策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广泛宣传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业务学习长抓不懈,努力提高党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社区党员队伍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培训。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本专业及相关知识,使自己拥有丰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积累,为扎实党务工作打好坚实的功底和基础。加强年轻党员队伍的培养。注重发挥年轻党员的骨干作用,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建立完善的社区考评体系。在坚持能力本位观的同时,还要注重专业社区工作实际能力的考核。定期考核社区干部工作业绩。引入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以激活教师队伍。

三、重视学以致用,培育社区干部的创新能力,我们国家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行各业都在推陈布新、开拓发展。社区建设更是如此,前方的道路曲折漫长,工作中都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观念,办有品质的社区。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我对九章四十二条尤其是新增加的九条项目、修改的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收获颇丰。

一、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三、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支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党务工作提出来新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并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特点和工作经历,归纳、总结“

学、悟、实、畏”是党务工作者担当有为的“秘方”。

持之以恒练“学”字。机关党务干部如何实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在吃透做实上下功夫、在争创一流上下功夫。既要读“有字”之书,也要读“无字”之书。要注重学习的方式方法,主动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到干中学、学中干,思中学、学中思。要弘扬“不耻下问、事必躬亲、一日三省”的学习姿态,摒弃“叶公好龙、走马观花、纸上谈兵”的不正之风,既要突出重点学,又要围绕全面学,既要突出实用,更要综合提升,在学习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看家本领”,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才能带领群众建设起更加美好的未来,真正成为不辱使命、不负众望的新时代“答卷人”。

实践多思感“悟”字。机关党务干部要学会“悟”,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只有认真“悟”,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如鱼得水。要“悟”怎样务实高效干好本职工作,每天给工作做一个回顾小结,对未完成的和即将开展的工作,仔细过一遍“筛子”,不断思考工作中的得与失,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要“悟”怎样做人,不断完善自身修养,提升个人魅力指数;要“悟”怎样处理好同事关系,机关党务干部开展工作不要搞自我封闭,要与同事交朋友,努力使自己更有吸引力,让大家支持你、配合你。

勤勉履职谋"实"字。机关党务干部要践行“绝知此事要躬行”,首先要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搞花架子,不搞官样文章,不口是心非,不搞一些哗众取宠的东西投机取巧,要明白工作的过程,也是别人观察你人品的过程。要摒弃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觉悟,要甘于放下身段当好单位的“牛”,当好人民群众的“牛”,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公仆的身份,对工作敬业踏实、对他人谦虚诚实、对自己平凡真实,遇到困难不推诿,接到重任敢担当,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干工作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我们的工作业绩才经得起检验,人生才经得起评说。

清正廉洁守“畏”字。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机关党务干部要争当廉洁自律表率,以廉立德,以德树廉。要敬畏权力,带头自筑“防火墙”,自念“紧箍咒”,自设“高压线”,用手中之权多为百姓谋福祉,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民。只有以廉为本,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党机关党务干部。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谱写新时代党建工作壮丽篇章的征程中,应以“日日行,不怕千万里”的恒心和韧劲,继承和发扬好“四”字本色,做一名勤学、领悟、务实、廉洁机关党务工作者。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键要把自己“摆进去”,只有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思想问题,才能发现差距和不足,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结合岗位做。要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以学为先,边学边做,把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的重要平台。

新《条例》更具特殊性与重要性,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作为社区党务工作者,更加因结合社区退休老党员,开展各类适宜的学习,以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送学上门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二〇年新年贺词中提到,“我们要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万众一心加油干!”党员干部更应走前头、当先行、作表率,在各自的领域里不断“发光”“发热”。

【篇三】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4篇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党务工作提出来新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并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特点和工作经历,归纳、总结“

学、悟、实、畏”是党务工作者担当有为的“秘方”。

持之以恒练“学”字。机关党务干部如何实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在吃透做实上下功夫、在争创一流上下功夫。既要读“有字”之书,也要读“无字”之书。要注重学习的方式方法,主动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到干中学、学中干,思中学、学中思。要弘扬“不耻下问、事必躬亲、一日三省”的学习姿态,摒弃“叶公好龙、走马观花、纸上谈兵”的不正之风,既要突出重点学,又要围绕全面学,既要突出实用,更要综合提升,在学习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看家本领”,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才能带领群众建设起更加美好的未来,真正成为不辱使命、不负众望的新时代“答卷人”。

实践多思感“悟”字。机关党务干部要学会“悟”,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只有认真“悟”,工作开展起来才能如鱼得水。要“悟”怎样务实高效干好本职工作,每天给工作做一个回顾小结,对未完成的和即将开展的工作,仔细过一遍“筛子”,不断思考工作中的得与失,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要“悟”怎样做人,不断完善自身修养,提升个人魅力指数;要“悟”怎样处理好同事关系,机关党务干部开展工作不要搞自我封闭,要与同事交朋友,努力使自己更有吸引力,让大家支持你、配合你。

勤勉履职谋“实“字。机关党务干部要践行“绝知此事要躬行”,首先要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搞花架子,不搞官样文章,不口是心非,不搞一些哗众取宠的东西投机取巧,要明白工作的过程,也是别人观察你人品的过程。要摒弃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觉悟,要甘于放下身段当好单位的“牛”,当好人民群众的“牛”,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公仆的身份,对工作敬业踏实、对他人谦虚诚实、对自己平凡真实,遇到困难不推诿,接到重任敢担当,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干工作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我们的工作业绩才经得起检验,人生才经得起评说。

清正廉洁守“畏”字。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机关党务干部要争当廉洁自律表率,以廉立德,以德树廉。要敬畏权力,带头自筑“防火墙”,自念“紧箍咒”,自设“高压线”,用手中之权多为百姓谋福祉,真正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民。只有以廉为本,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党机关党务干部。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谱写新时代党建工作壮丽篇章的征程中,应以“日日行,不怕千万里”的恒心和韧劲,继承和发扬好“四”字本色,做一名勤学、领悟、务实、廉洁机关党务工作者。

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

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在《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新经验,贯彻了中央对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制度,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社区党支部组织了党员进行学习、讨论。尤其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反复研读:第三章《基本职责》的第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重的师德建设原则,对社区干部不断进行思想工作和政策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广泛宣传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业务学习长抓不懈,努力提高党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社区党员队伍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培训。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学习本专业及相关知识,使自己拥有丰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积累,为扎实党务工作打好坚实的功底和基础。加强年轻党员队伍的培养。注重发挥年轻党员的骨干作用,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建立完善的社区考评体系。在坚持能力本位观的同时,还要注重专业社区工作实际能力的考核。定期考核社区干部工作业绩。引入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以激活教师队伍。

三、重视学以致用,培育社区干部的创新能力,我们国家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行各业都在推陈布新、开拓发展。社区建设更是如此,前方的道路曲折漫长,工作中都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观念,办有品质的社区。

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我对九章四十二条尤其是新增加的九条项目、修改的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收获颇丰。

一、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三、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支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促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篇四】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第五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六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七条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八条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第九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十条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一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十二条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十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发挥各级机关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机关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第十六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七条 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第十九条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条 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办法。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

第二十二条 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三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八)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 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二十九条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第三十一条 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

第三十二条 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三十三条 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三十四条 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九)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第三十七条 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十八条 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篇五】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近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条例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19大和1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切实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作为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决定着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能否稳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能否永远保持、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必须着力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将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坚持和发挥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是发挥思想建设引领作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思想,深入开展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西书记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去。

  三是健全科学严密组织体系。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党支部功能定位,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着力优化支部设置,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力。要以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选优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班子。

  四是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好民住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使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使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普遍增强。

  五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要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注重对党员能力的培养,将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党员履职水平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引导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

六是注重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建,抓好党建促进中心工作”的思路,准确把握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核心职责和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抓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关键环节,把严的标准贯穿于建设队伍的全过程,把实的举措体现到服务中心的各方面,推动党的事业和中心工作不断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二、加强分类推动全面过硬

西书记指出,机关摊子大、类型多,职能各异,工作不平衡,要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这就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精准指导,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着力解决机关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织要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坚持眼睛向下、聚焦基层,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支持力度,把更多资源和精力用在抓基层、强基础上。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检查指导等职能作用。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充分调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科学精准施策。机关基层党组织既有机关和事业类型,也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类型,在工作部署和工作指导上要精准发力,不能搞“一刀切”。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类指导意见,机关党组织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政治上同等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保证监督本单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上,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上来。社会型党组织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上,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保证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要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准确把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特点规律,把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基层党建的思路举措,把党建工作实践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要着力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好党日活动、党员活动场所、慰问困难党员等专项经费,加大“互联网+”党建的投入和运用,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要着力强化责任保障,构建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奖惩分明,形成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的良好局面,努力把机关党组织锻造成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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