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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培训心得3篇

2022-05-26 13:35:04心得体会
路政培训心得3篇路政培训心得篇1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

路政培训心得3篇

路政培训心得篇1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超55t的车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路政培训心得篇2

  在培训期间,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下面是由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一

  在这金秋九月,我参加了由xx省公路管理局承办的路政执法培训班。通过这11天以来的认真、刻苦的学习,使我获益良多。这次学习的形式,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辅以执法实践的模拟课,可以说是理论联系实际。因而,通过这次培训,既提升了我在路政执法理论层面上的理性认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感性体验。下面,让我来总结一下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

  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三年的时间了,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当然,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正好可以使我全面提升理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可以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这次的理论课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以及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这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由于我平时的工作是处理路产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因而,对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条例》方面的内容接触得比较多,所以对此较为熟悉和了解。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由于是新颁布的条例,虽然有所了解,单位以前也组织过学习,但尚不算深刻,而通过这次学习,则可以增加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认识,并在实践中更加合理和正确地去应用。而在学习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过程中,让我对如何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路政执法人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所以,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一方面,巩固和加深了原来已有所认识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这都是因为近年来,政府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并将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经济模式,因而路政管理也需相应地产生变化——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

  在实践中,我也了解到,随着社会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地增强,因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也有更高的要求。首先,普罗大众都有这种共识——他们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为社会经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而他们是社会的主人翁。而政府在经济环节中获得的收入,如税收、非税收入、其他费用收入等,是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成果,政府正是通过这些收入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并维系政府本身动作。所以,作为纳税的群体——人民群众,是有监督政府、并向政府提出改善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众所周知,路政管理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是政府管理的一个部份,因而,路政管理也就属于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或劳务。有了这个性质,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路政管理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了。因为,既然政府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并且其赖以运作、并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是由全社会的成员来承担的。那么政府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如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重新熟悉了许多平时在做路产案件和行政许可时已接触过的条例,如《广东省公路条例》,同时又让我学习了一些平时较少应用的比较新的条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些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正如上述所说,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试想,如果对相关的条例、流程不够熟悉,就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拖慢工作的进程、影响当事人的办案时间、增加当事人的办案成本,并进一步使执法——这一特殊的公共产品的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到路政执法的形象,这样又何谈什么转向服务型、为民服务呢?

  要提高自身的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条例和流程等,就要坚持刻苦学习、且终身学习。要知,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法律条文都是非常枯燥、艰涩、难于理解的东西。但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就算条文、条例是如何枯燥、艰涩都好,都需要把之攻克,熟记并理解,因为除了将条例快速、准确并合理地应用于执法过程中,还需要履行向公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义务。并且,由于社会和科技都是在不停地进步的,所以作为执法者,也需要不断地通过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因而,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诚然,上述种种,都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

  四、严于律已,树立形象

  这次学习,还涉及到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如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律师有《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建筑师有《注册建筑师守则》等等。这是每个行业可以在当今社会立足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路政执法人员作为一个行业,也当然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基准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很多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如路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是热爱本职、以路为家、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治路、秉公执法、办事公正、接受监督、仪态严整、礼貌待人,还有“八条禁令”、“十不准”等等。这些都是对从事路政管理的执法人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使此行业能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认为,道德的基准是比法律还要严格很多的。因而,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服务大众,提升并树立整个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路政执法管理,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需要我们认真、严肃地对待;与此同时,路政执法管理也是政府向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代表了政府的形象。路政执法管理是一份艰苦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份光荣的工作。

路政培训心得篇3

  在这金秋九月,我参加了由xx省公路管理局承办的路政执法培训班。通过这11天以来的认真、刻苦的学习,使我获益良多。这次学习的形式,主要以理论学习为主,辅以执法实践的模拟课,可以说是理论联系实际。因而,通过这次培训,既提升了我在路政执法理论层面上的理性认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感性体验。下面,让我来总结一下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温故知新,提升理论认识。

  我参加路政所的工作已有三年的时间了,因而对路政工作方面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当然,在理论方面的知识,还不够全面。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正好可以使我全面提升理论方面的认识,同时,又可以对已有所了解的方面加深理解,做到温故而知新。

  这次的理论课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以及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这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由于我平时的工作是处理路产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因而,对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条例》方面的内容接触得比较多,所以对此较为熟悉和了解。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由于是新颁布的条例,虽然有所了解,单位以前也组织过学习,但尚不算深刻,而通过这次学习,则可以增加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认识,并在实践中更加合理和正确地去应用。而在学习路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过程中,让我对如何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路政执法人员,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所以,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一方面,巩固和加深了原来已有所认识的东西,另一方面,又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服务大众。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重新学习,使我更清晰地明白到,路政管理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除了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道路畅通”为工作主题外,还要与时俱进,以服务大众为理念,引领路政工作从原来的管理性质为主,转变为以服务性质为主。这都是因为近年来,政府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并将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经济模式,因而路政管理也需相应地产生变化——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

  在实践中,我也了解到,随着社会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地增强,因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也有更高的要求。首先,普罗大众都有这种共识——他们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为社会经济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因而他们是社会的主人翁。而政府在经济环节中获得的收入,如税收、非税收入、其他费用收入等,是来自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成果,政府正是通过这些收入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并维系政府本身动作。所以,作为纳税的群体——人民群众,是有监督政府、并向政府提出改善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众所周知,路政管理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是政府管理的一个部份,因而,路政管理也就属于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或劳务。有了这个性质,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路政管理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了。因为,既然政府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并且其赖以运作、并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是由全社会的成员来承担的。那么政府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如路政管理,就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更高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为向大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刻苦学习,熟悉业务。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重新熟悉了许多平时在做路产案件和行政许可时已接触过的条例,如《广东省公路条例》,同时又让我学习了一些平时较少应用的比较新的条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些对我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应用相关条例,处理案件和许可的流程人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正如上述所说,路政管理,既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又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因而,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就首先要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只有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试想,如果对相关的条例、流程不够熟悉,就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拖慢工作的进程、影响当事人的办案时间、增加当事人的办案成本,并进一步使执法——这一特殊的公共产品的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到路政执法的形象,这样又何谈什么转向服务型、为民服务呢?

  要提高自身的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条例和流程等,就要坚持刻苦学习、且终身学习。要知,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法律条文都是非常枯燥、艰涩、难于理解的东西。但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就算条文、条例是如何枯燥、艰涩都好,都需要把之攻克,熟记并理解,因为除了将条例快速、准确并合理地应用于执法过程中,还需要履行向公众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义务。并且,由于社会和科技都是在不停地进步的,所以作为执法者,也需要不断地通过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因而,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诚然,上述种种,都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

  四、严于律已,树立形象

  这次学习,还涉及到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如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律师有《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建筑师有《注册建筑师守则》等等。这是每个行业可以在当今社会立足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路政执法人员作为一个行业,也当然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基准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了很多路政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如路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是热爱本职、以路为家、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依法治路、秉公执法、办事公正、接受监督、仪态严整、礼貌待人,还有“八条禁令”、“十不准”等等。这些都是对从事路政管理的执法人员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使此行业能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而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认为,道德的基准是比法律还要严格很多的。因而,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的同时,还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服务大众,提升并树立整个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路政执法管理,既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需要我们认真、严肃地对待;与此同时,路政执法管理也是政府向广大民众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产品,代表了政府的形象。路政执法管理是一份艰苦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份光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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