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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报告

关于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精选范文6篇)

2021-11-07 22:44:38整改报告
农田,指农业生产的用地;耕种的田地。语出《礼记·王制》:“制农田百亩。”,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本

农田,指农业生产的用地;耕种的田地。语出《礼记·王制》:“制农田百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6篇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1

加查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加查镇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   

(三)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调整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相占用基本农田。   

(四)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五)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六)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七)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八)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要采取措施,培肥地力,防止基本农田污染。

中山市东升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 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二)蔬菜生产基地;

(三)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第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社区、村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镇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第八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九条 各村(社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十二条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第十三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第十四条 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第十七条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2

第一章 综合说明

1.1 编制说明

1.1.1 编制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全面执行我公司质量方针,严格按照ISO9001国家标准2000版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发挥我公司技术优势,利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科学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甲方投资尽快产生效益。

3、充分发挥我公司整体优势,大量使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施工进度。

4、遵循国家及市政府有关环保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噪音。

5、坚持“四节一保”、“绿色施工”的原则。

1.1.2 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3.企业有关管理规范、程序文件

4.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

1.2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各庄镇基本农田整改项目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开竣工日期及工期: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5日,共计12日历天。

文明施工目标:保证现场文明施工,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争创“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

本施工组织设计涵盖的工程施工内容:石各庄镇基本农田整改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第二章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一、临时设置布局说明

二、安排计划说明

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临时用房都在科室门牌做出标志,墙面及天棚均采用空心板屋面。卫生间、淋浴间及厨房等地面、墙裙铺设面砖,所有生活用房要求文明整洁。在仓库、食堂等易燃易爆处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预防各种安全隐患的放生。

1、临时施工道路

施工主通道由城市道路到施工现场入口进出,场外交通道路利用现有城市道路,场内施工铺设临时道路。

2、临时供水布置

临时用水包括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其中施工用水包括砼及砂浆搅拌、养护、浇砖、模板湿润等。

配水管网的布置方法根据本公司以往类似工程经验,主杆线采用中48镀锌管,支管采用中25镀锌管。现场用水采用环向封闭布置,优点是能保证供水的可靠性,当管网某一处发生故障时,水仍可以正常使用。

3、临时供电布置

(1)施工用电的估算:施工现场用电分动力与照明两类,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经用电量计算,在高峰施工期,考虑砼拦和、砼泵送、钢筋、木工加工、铺装面板切割加工、水泵排水、生活照明用电等共计总用量为250KW。

(2)配电线路布置

根据总用电量,配电电压380/220V引自建设方提供的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配置,分支线用25平方塑料铜芯线接至各用电设备。

线路应尽量架设在道路内侧,保持线路水平,电线杆采用木杆,间距30米,分支线及引入线均应由电杆处接出。施工用电的配电箱要求设置于便于操作的地方,一般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2米,并且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必须使用劳动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4、材料堆场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钢筋堆在现场仓库内并设加工棚。各种材料堆放,必须整齐、规范,铺装面板加工场及堆场计划分二处设置,具体见平面布置图。

5、施工场地排水

为确保施工期间场内排水畅通,施工前必须对本工程排水系统进行综合规划:

(1)在施工场地周边开挖纵向排水边沟排水边沟底宽0.5米,深0.6米,沟内采用10cm细石砼铺底,240砖墙护坡,并且用水泥砂浆粉刷,沟底纵坡不小于0.3%。穿越临时道路采用排水管过路,区域范围内的雨水及基槽内排水通过水泵排入明沟中排放。

(2)当地面排水沟自流排水困难时,则考虑在边沟适当位置设置集水井,利用水泵强制排水,确保施工正常开展。

6、临时设施的布置

现场临时设施包括行政管理用房、生产车间、仓库及生活用房。生产车间包括工具库、钢筋加工、石材加工等。生活用房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具体位置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1)生活与工作区场地四周挖设临时排水沟,并在生活区设砖砌排水沟与周边排水接通。

(2)生活区道路采用l5厘米塘渣+10厘米C15砼面层。

(3)生活废水经明沟直接排出场外。

(4)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沉淀集中,定期处理,生活垃圾袋装化。

总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齐全性及人员配置合理性第四章 主要工程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措施

第一节 施工总体安排

一、施工区域划分与施工流程

本工程面积较大,为便于施工组织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本工程划分不同施工区域,分别组织施工。

(一)、施工区域划分

1、划分原则:

(1)各施工区域的工程量基本平衡;

(2)各施工区域均有较便利的出入道路;

(二)、总体施工流向

本工程工作内容较多,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因此,根据工程实际将本工程划分为三大施工区域同时进行施工,在每个施工区内再按工程内容分三条流水线进行平行流水施工,最后进行其它工程施工及施工场地清理工作。

二、总体施工顺序

各施工区从与主进场道路靠近处开始,按照从近至远的方向进行施工,主要目的是便于施工机械进行工作。

田间道路工程路基部分适当先行,作为施工便道使用。

土地平整工程根据测量结果计算出挖填方数,确定挖填平衡,土方回填采用平行流水施工法,各施工区之间同时平行施工,区内部实行分段流水作业。采用分段回填方法减少施工作业交叉,便于土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对农田水利工程及田间道路施工干扰也较小。

第二节 施工测量

一、测量控制系统

本标段面积大,线路长,测量精度要求高,难度大。拟以业主提交的测量控制基准点为基础,建立闭合导线控制网。根据施工控制网,测设轴线,再根据轴线测设各个细部。

二、开工前测量准备工作

检查和复核测量基准点,增设控制点和水准点、建立控制网、施工放样。施工测量的精度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执行。

三、土方施工测量

根据已建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系统,放出各区的边界桩,并在各区边界设置横向及纵向控制桩,以控制土面区各区边线和高程。测设40米×40米 的方格网来实施施工放样,且测出方格桩点的地面高程和设计高程,如果地面高程大于该点的设计高程则为挖方,反之则为填方。将每一个桩的挖填数用红铅笔写在桩上(侧面),填土用“+”号,挖土用“-”号。为便于挂线找平,在方格网内再增设加桩,将方格分成10米见方的小方格。如为填方时,则根据填方的高度在桩上挂线好填土;如为挖方时,可在桩四周挖至所需深度。 在填挖过程中,以桩点为准,用尼龙线来检查,校正整个方格范围内标高。 施工过程中,应对控制点进行保护,并经常进行复测,做到准确无误。

四、施工放样测量

使用全站仪,其200 米范围内一测回放样定位精度可达10毫米,仪器提供了极坐标放样等多种功能,因此可计算或从设计文件查出各待定特征要素的坐标值后,输入全站仪进行测量定位。架设仪器于导线控制点,输入控制点坐标值。照准后视控制点,输入后视控制点坐标值或方位角。输入待定点坐标值。按照仪器所显示的角度和距离放样定位。

五、测量仪器

平面测量的主测仪器为日产“尼康C-100 全站仪”,该仪器技术规格为:J6 级经纬仪测角精度,Ⅱ级测距仪测程1000 米,测距精度MD=±(5±5ppm)毫米。其200 米范围内一测回放样定位精度可达±10毫米,可满足本项目的平面精度要求。 高程测量主测仪器为S1 级自动安平水准仪。

第三节 主要施工方法、顺序及施工机械选择

一、 土地平整工程

本工程土地平整主要为耕地的平整,根据设计要求按照农田田块放正,便于农业机械化耕作的农艺要求进行土地平整,田面按设计高程施工,应便于土方量少、排水顺畅;土地平整田面高差控制在±3cm,耕作层在20cm以上。平整前先进行测量,对需要填平的废弃沟、坑塘洼地等进行实测,确定填高或挖深,估算土方量。

(一)土地平整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按设计图纸→分格田设计平整高程测量放样→田间施工便道布置→机械进场→沿渠道流向,机械剥离表土耕作→在格田内集体堆放耕土层→平整格田→

若新造田块缺少覆耕作土,则翻松30cm处理

→验 收

表土耕作层加覆 → 复核平整后的格田高程

(二)施工方法

1、测量放样: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坐标控制点及水准测量点,陷阱型校测和复核。在精度要求满足的前提下进行下一步的控制点建立工作。确定沟的走向和建筑物的位置,对排水沟预期占地范围进行划定,对控制桩高程点进行预设和检查。并对沟渠测量放线,一般分纵向放线和横向放线,纵向放线的任务是确定沟中心线的平面位置和设置高程控制点,横向放线的任务是确定沟横断面的空间位置,画出挖点,并定置边桩。利用gps定出平整开挖区域和填筑区域,根据测量结果和设计图纸进行土方平衡计算,制定合理的土方调度方案。如存在较大差错时,应邀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如有较大变更设计,应按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变更。高程复核完后,应对该田块底层基础进行检查,看田块耕作层底下是否为淤泥,如是应及早进行协调,保证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

平面控制采用五等导线,渠道轴线等重要部位控制采用四等导线,其精度按《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标准执行。平面控制点点位选择在通视良好、交通方便,地基稳定并且能长期保存的地方,同时兼顾控制点便于放样。

控制点埋设完成后,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中的精度和操作要求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平面控制网建立后并做好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2、田块土方平整施工:

(1)施工方法

考虑平整区域内的土方平衡,在推土机推土前,对开挖区域内的树桩、树根、杂草、垃圾、废渣等杂物利用机械结合人工彻底清除,然后先把表层原田面耕作土25cm用推土机分两层推土剥离后,堆放在格田内,暴雨时需用塑料布遮盖,避免暴雨淋刷使土壤大量流失。表土剥离后,再用平地机进行细平工作,局部高差较大处,由铲运机铲运土方回填,尽量做到挖填同时进行,格田平整后高程符合设计要求。平整时应采取就近原则,挖取高于设计田面标高的土方回填至附近低于设计田面标高田块,开挖及回填时应保证表土回填前田块有足够的保水层。防止表土层底部为漏水层,在施工时应注意田面高程的控制。并按照设计要求用铲运机运土,推土机配合平整进行耕作层回覆,新造田表土翻松则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处理。为防止新填客土经灌溉和耕作沉陷,客土覆盖时预留填土厚度20%左右的超高。对于废弃沟填平土源来自于挖沟弃土。采用铲运机运土,机械压实。人工辅助整平,并与排水沟开挖同时施工。挖沟弃土除用于废弃沟填平、渠道修筑和修筑田间道路外,剩余部分采用推土机就近推平。

(2)土方调配

1)调配方法

土方调配时,若土方距施工区较远时,由铲运机把土方运到施工区内,再由推土机或人工摊平;若土方距施工区较近或在施工区内时,由推土机直接把土方推到施工区内并摊平。

2)调配原则 本工程通过土方计算得出挖方与填方基本达到平衡,因此能就施工现场调配土方,可减少重复倒运。

我们尽量将挖填土方量与运距的乘积之和调配到最小,即总土方运输量或运输费用最小。

3)划分调配区

根据方格网平面图上划出挖填区的分界线,并在挖方区和填方区划出若干调配区,确定调配区的大小和位置,计算各调区的土方量标注于图上,计算每对调配区的平均运距,确定最优调配方案,绘制土方调配图,标出土方调配方向、土方量及平均运距。依据拟定的调配方向、运输路线、施工顺序,组织车辆运输,避免土方运输出现对流现象,同时便于机具的调配,机械化的施工。

3、田埂夯实施工:

表土回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按设计要求进行田埂施工;田埂夯筑要顺直,防止漏水,在田埂内侧用粘性土涂抹夯实,放水试蓄。田埂外侧应选择粘性较强的土壤,逐层压实后修坡,拍打结实。

4、表土收集与复原

对于平整完成后的田地,在人工筑好田梗后即可进行耕作层的铺设,铺设耕作层前,对平整完成后的田地进行一次人工平整,对局部超高或超低的部位进行操作;铺设耕作层使用的土壤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然后由人工摊铺。

二、 农田水利工程

(一)排涝工程——支沟、斗沟、农沟工程施工

(1)施工顺序 施工放样→土方开挖→施工自检→验收

(2)施工放样

由一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控制工作,根据复测核定的导线桩测定管沟中心线,在斗、农沟的起点、终点及转角处设定木桩作控制桩,以斗、农沟的定位中心控制桩为准,放出挖槽线,对斗、农沟底标高每10m以及转角处设水平控制桩控制。斗、农沟边线设置边线控制桩。

(3)土方开挖

斗、农沟采用人工开挖和挖掘机开挖的方法进行施工,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标高、轴线控制桩进行检查,其标高、沟渠几何尺寸、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接近沟渠底标高时采用人工配合进行修整,以免超挖。

斗、农沟开挖前应采用控制水平板复核管沟的中心线、边线及坡度,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开挖时还要对标准桩和水平板注意保护和复测。开挖时严格按照标高控制桩进行检查,确保标高、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斗、农沟开挖到沟底时,在沟底补设临时桩控制标高,防止因多挖而破坏自然土层。开挖时,堆土和机械离沟槽边缘的距离应保持1m,以保证边坡稳定。

(4)自检、验收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测各施工工序,进行“三检制”控制。经监理及业主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灌溉工程

本项目灌溉工程施工包括:斗渠、农渠土方开挖与衬砌渠道板涵、扬水站、节制闸(含排水沟节制闸)、拱桥、倒虹吸等施工工程。

1、斗渠、农渠土方填筑与衬砌施工

本项目工程为斗渠混凝土预制板衬砌和农渠水泥砂浆浆砌块石石渠。工作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M7.5水泥砂浆浆砌石砌筑、混凝土预制板安装、伸缩缝处理、M7.5水泥砂浆勾缝及混凝土压顶等。

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线→渠道土方填筑→渠道土方开挖→渠道衬砌→整理验收

(1)填筑土方施工:

1)施工放线

根据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放线。首先根据业主提供的铺工表,测设出平面控制网,校核无误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放出渠道的底角线等各断面要素点,并引出控制桩,加以保护。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校测,确保无误。

2)、土方填筑压实

①、土料填筑前须先进行现场压实试验,确定分层厚度(分层厚度不大于30cm )、压实遍数等碾压参数和最优含水量指标。施工时严格按确定的参数组织施工。

②、回填应由最低洼部位开始,按水平分层向上铺土填筑。施工时应做到相邻的分段作业面均衡上升,减少施工接缝,如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应以斜坡相接并按规定要求处理。

③、施工中,应严格控制铺土厚度,确保厚度均匀,层面平整。松铺厚度应根据土质、含水量、压实机具通过实验确定。利用履带拖拉机进行碾压,松铺虚土厚度一般不超过30厘米,碾压遍数不少于4遍。土料含水量小时及时洒水,土料含水量大时要翻开晾晒。

④、用推土机推平后,碾压松铺厚度不超过30厘米,碾压时保证交接处搭接50公分以上,不得漏压,要保证每层碾压设计宽度以外50公分以上,以保证边坡稳定。碾压完成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碾压标准后,报监理检测,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层土填铺、

(2)斗渠衬砌施工:

1) 测量放样

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按照设计坐标放出渠道中线,每20米定出中桩、开挖边桩并固定,用白灰放出控制边线供开挖时控制,开挖完后放出中线和两边渠顶线。

各渠段开挖衬砌时,必须按各渠段已实际测算的实际比降控制各桩号渠底高程、需要水位、渠顶高程。渠槽砌筑安装时应挂线严格控制渠顶高程使之平顺美观。

2)渠槽开挖

渠槽开挖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开挖,挖时要严格控制断面尺寸和高程,基槽表面务求平整,尽量避免基槽断面超挖。

3) 断面修整

重新用水准仪测量槽底高程,按设计开挖断面挖修渠底、边坡的余留土方和杂物,培填不足的边坡或渠底,夯实其面使渠槽平顺,满足安装混凝土板预制块要求。

4)土工布铺筑

在沟槽土方竣工完毕,经监理人验槽合格,方可进行土工布施工。在铺筑过程中严格铺筑宽度控制及土工布搭接控制,采取渠底和边坡整体铺筑。保证土工布铺筑质量。

5)现浇混凝土护底

渠底浇筑按一定的方向连续进行。同一块砼板浇筑不宜间歇,如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间歇,时间不宜超过60—90min。具体浇筑工序如下:

浇筑开始前应在精削后的渠床上安放钢模板并固定伸缩缝。如果渠床干燥起土应首先洒水湿润,以避免浇筑好的砼板因水分过度流失表面出现细裂纹。

浇筑用砼必须采用机械拌和,搅拌机容积不得小于0.4m3,拌和好的砼须用机动三轮车及时运往浇筑现场。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控制砼水灰比和坍落度,保证砼标号不低于设计,保证水泥用量。

砼运到浇筑现场后及时流槽入仓,人工平仓,刮杠刮平,平板振动器振捣。振动器振动顺序应从下往上单方向振动,严禁过振、漏振。

用平板振动器振实后,采用磨光机磨平,直到表面泛出水泥浆为止,最后用人工压光。压光可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磨光机磨完后及时压光,第二次等砼初凝前再压光一次,以做到内实外光,棱角分明,表面无蜂窝、麻面、砂眼、爆皮、龟裂等现象。

6)混凝土预制板构件的制作与运输

①混凝土衬砌板预制:采用人工推料,机械拌和,震动平台振捣的施工方法。生料计量采用过磅的方法计量。根据设计尺寸,制作专用模具。依据设计标准进行配合比的实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完成),根据实验结果进行配料。砼的强度控制,预留砼试块等到满足期龄时进行强度实验。砼的塌落度采用现场取样实验。施工现场设简易实验室完成砼预制件的现场实验。砼预制板的养护,采用覆盖草苫子的方法进行洒水养护。

②混凝土预制板的工地运输:主要采用人工装卸方法,用胶轮架子车直接运到已挖好的施工渠段,轻装轻下。由于混凝土预制板构件较薄,装卸、运输过程中构件受力不均匀,容易造成构件的断裂和损坏,因此在搬运工程中要特别注意,尽可能减少损耗。

7)混凝土预制件安装

安装时按照设计高程线间隔20m精确测放“标准块”,并在一侧通过挂线控制渠线顺直。在土工布铺筑施工完毕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安放混凝土预制板,并调整至合适的位置后用M7.5水泥砂浆填缝。

8)勾缝、压顶

铺砌后的渠道断面经验收合格后,清理干净预制块间的接缝,用高于砌筑砂浆的水泥砂浆勾缝,勾缝要做到压平、密实,保证水泥浆的密实度和平整度。各种接口用高于砌筑砂浆的水泥砂浆处理,封顶按照设计标准用混凝土封顶(混凝土浇筑施工参照混凝土预制板预制)。

9)工程养护

在勾缝抹面完成后,在渠道及压顶表面覆盖湿麻袋进行养护,养护过程中应及时洒水,保持砂浆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3)农渠砌石衬砌施工

施工放线及渠道开挖参照以上相关标准,浆砌块石采用机械拌浆,装载机运料,人工砌筑。渠道和边坡开挖复核规定要求后,,按照设计要求挂线平整工作面,确保无水坐浆砌筑,墙底高程、几何尺寸控制在设计允许误差之内。石料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泥土等杂质,并清洗干净,采用座浆错缝卧砌。要选择尺寸合适,单块重量和尺寸满足规范要求、无风化的石料,规格小于要求的片石,可用于塞、填缝。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砂浆标号,座浆及填缝要饱满,每隔12m放一道施工伸缩缝,采用沥青杉板(六面涂两度沥青)填充。砌体灰缝20-30mm,砂浆应饱满,并用瓦刀捣实,不得出现直缝和干缝。勾缝前先将缝内砂浆剔除2-3cm,然后用高标号砂浆勾平阴缝。勾缝严密饱满,上下错缝,水平顺直。砌筑12—18h后要及时用草苫子覆盖并洒水养护。

2、水闸工程

1)基础土方开挖:

基础土方可用反铲挖掘机单槽一次性开挖至距设计标高0.3m处,再由人工进行修底修坡。开挖时根据沟、渠的走向,从下游向上游挖进。施工中注意边坡稳定,及时用潜水泵排除基槽积水,严禁基槽长期泡水。在挖至设计标高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除余土,排干沟槽积水,不得使基底暴露过久,基底设计标高以上30cm厚,不得提前挖除,基槽外一米以内不得堆土,同时堆土不得超过1.5米高。

2)砌石砌筑工程

砌石工程主要包括浆砌石闸墩、翼墙、挡土墙、浆砌石护坡护底,故施工工艺极为重要。

A 石料

(1)砌体石料必须质地坚硬、新鲜,不得有剥落层或裂纹。其基本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2)石料从采石场专门开采,表面的泥垢等杂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石料的规格要求

粗料石:包括条石、异形石,要求棱角分明,六面基本平整,同一面最大高差不超过1.0cm,其尺寸视料场择优选定,但其长度宜大于50cm,块高宜大于25cm,长厚比不宜大于3。粗料石的外露面,宜修琢加工,保持大致平整。

块石:一般由成层岩石爆破面成或大块石料锲切而得,要求上下两面大致平整且平行,无尖角、薄边,块厚宜大于20cm。

毛石:无一定规则形状,单块重量应大于25kg,中厚不小于15cm。

B胶结材料

(1)砌石体的胶结材料,主要有水泥砂浆和混凝土。水泥砂浆是由水泥、砂、水按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用作砌石胶结材料的混凝土是由水泥、水、砂和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的骨料按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

(2)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的规定,水泥标号不低于275号;水位变化区、溢流面和受水流冲刷的部位,其水泥标号应不低于325号。

(3)水:拌和用的水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水泥砂浆的沉入度应控制在4~6cm,混凝土的坍落度应为5~8cm。

C砌石砌筑要求

(1)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后,进行清理,并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2)已砌好的砌体,在抗压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层砌石的准备工作。

(3 ) 砌石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石块宜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体的砌缝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在铺砌前,将石料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收,但不得残留积水。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至18小时之内给予养护。继续砌筑前,将砌体表面浮碴清除,再行砌筑。

(5)砂浆砌石体在砌筑时,应做到大面朝下,适当摇动或敲击,使其稳定;严禁石块无浆贴靠,竖在填塞砂浆后用扁铁插捣至表面泛浆;同一砌筑层内,相邻石块应错缝砌筑,不得存在顺流向通缝,上下相邻砌筑的石块,也应错缝搭接,避免竖向通缝。必要时,可每隔一定距离立置丁石。

(6)雨天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石块,以免细石砼或砂浆流淌,影响砌体的质量,并做好表面的保护工作。如没有做好防雨棚,降雨量大于5mm时,应停止砌筑作业。

D砌石的砌筑方法:

(1)一般要求

砂浆必须要有试验配合比,强度须满足设计要求,且应有试块试验报告,试块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

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震动下层砌体。

勾缝多哈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勾缝密实,黏结牢固,墙面洁净。

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灰浆厚度应为2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搓。

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有关的规定。

(2)块石、毛石砌体

①砌筑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且将大面朝下。

砌体基础扩大部分,若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2,相邻阶梯的块、毛石应相应错缝搭接。

②砌体应风皮卧砌,并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③砌体的灰缝厚度应为20-30mm,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不得先摆碎石块后填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施工方法,石块间不应相互接触。

④砌体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石料砌筑。

⑤石墙必须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必须均匀分布、相互错开,一般每0.7m2墙面至少应设置一块,且同皮内的中距不应大于2m。

拉结石的长度,若其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时,应等于墙厚;墙厚大于400mm时,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2/3。

⑥砌体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3)料石砌体

①料石基础砌体的第一皮应采用丁顺座浆砌筑。阶梯形石基础的上级阶梯料石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的1/3。

②料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应按料石种类确定,细料石砌体不大于5mm,半细料石砌体不大于10 mm,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不大于20 mm。

③砌筑料石砌体时,料石应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的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石和半细料石为3-5 mm,粗料石和毛料石为6-8 mm。

④料石砌体应上下错缝搭砌,砌体厚度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若同一皮内全部采用顺砌,则每砌两皮后,应砌一批丁砌层;若在同皮内采用丁顺组砌,则丁砌石应交错设置,其中距应不大于2m。

(4)块石砌体

①块石砌法有人字和品字砌法两种。

②每层先铺砂浆30 mm厚,再砌块石,每块块石应被砂浆包住,每层大块石的间隙,铺满砂浆,随即用小块石填紧塞实。

③人字砌法,平面每隔1 m左右应砌一块其长度与墙同厚的拉结石;品字砌法,在水平方向每隔1 m,竖向每隔0.5 m应砌一块与墙同厚的拉结石。

第五章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时参照本公司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从人、机、料、法等各项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施工进度计划控制、多专业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管理出发,发挥我公司总承包管理的综合实力,统筹考虑,总体部署,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工期目标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是实现进度计划的重要保证,通过对各项工作量与工程量分解,选择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法,资源配置的有效组织与利用,对分包单位的有效协调与控制,通过制定组织、技术、合同、经济和管理信息等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运用现代科学管理原理,实施对施工进度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达到预期目标。

一、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组织施工的核心内容,在施工组织施工中起主导作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编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同时对各种资源的投入、成本控制产生重要影响。

1、工期目标

考虑到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因此,我单位将本工程作为企业重中之重的工程,在人力、财力、物力及技术上将进行全面保障,因此在工期安排上,保证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达到快速施工的目的。根据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目标,我单位综合考虑资源配备、工作量和其他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完全响应工期和进度要求,保证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并达到关键节点的封闭要求,为整体工程的顺利完工做出保障。

2、施工总进度安排

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对本工程全部施工过程的总体控制计划,具有指导、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作用;我们综合研究和个方面的情况,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情况、社会环境及企业实力等因素,编制了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二、各项资源需求计划

1、技术力量投入计划

我单位具有人员稳定、技术素质高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能够有效快速地组织技术资源进场,在接到进场通知后,施工管理人员将及时就位,而施工技术人员将根据现场需要分批按时进场,并在项目内部备足各类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

(1)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际施工经验,使我司的产品已经系列化、标准化,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我司已经成熟、完善的结构体系。

(2)我司现有施工人员上百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需加快进度,我司可随时增加施工人员参与该工程的施工,确保该工程的施工时间按时完成。

(3)在确定中标后,我司立即开始本工程细化工作,同时派施工人员进行沟通、磨合,对业主提出的各种意见作出快速反应,确保施工方案图按时会签。

(4)投入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增加施工力量,全面开展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速度,缩短施工周期。

(5)严把施工图纸审核关,切实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之要求展开施工工作,贯彻执行施工图策划、施工图评审、施工图会签制度,力争一次性获得通过,减少重复施工工作。

三、工期保障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工程现场场地狭小,材料进场组织困难,现场交叉施工项目多,参建施工的人员和单位多,影响进度的因素多,使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呈现出可变性和不均衡性等特点。归纳起来,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主要有:

(1)施工组织影响因素

施工过程中,局部施工组织方案、人力、机械设备调配、交通、材料运输、材料堆放等,可能因种种原因出现与计划不符的现象,若处理不及时将对进度计划产生不利影响。在本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内、外部协调,避免各种计划外的不利情况发生。

(2)不利的施工条件影响因素

1)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方面的影响

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尤为重要,不能发生施工扬尘、噪音、强光等环境污染,影响施工进度。

2)周边市政道路交通管制的影响

本工程周边市政道路交通管制多,影响建筑材料运输,影响施工进度。

3)现场场地狭小的影响

本工程现场可用临时空地狭小,现场平面布置困难,施工组织要求高,影响施工进度。

(3)各专业之间交叉作业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独特、新颖,涉及专业广泛,汇集了多项新技术和智能化设施,再加上工程工期紧,造成了施工中各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现象,协调各个施工单位之间施工作业面和进度要求很关键。

2、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控制分析

(1)从工程管理方面分析。

1)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

我司完成过一大批类似工程,锻炼和造就了一大批施工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总结形成了一整套施工管理方法。为本工程的顺利完工奠定垃圾坑。

2)项目组织机构高效。

我公司将委派公司最有经验的建造师为现场项目经理,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是从我公司庞大人才队伍中精选出来的项目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有丰富的同类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在我公司成熟的项目管理程序和制度的协调下,整套班子将发挥不可估量的战斗力和创造力,不但能化解施工过程控制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更能在对施工过程的预控、事实上发挥有效作用,保证了施工进度的顺利实现。

3)对工程了解深入,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施工组织施工。

投标过程中,公司上下高度重视,组织了强大、高效的标书制作队伍。投标过程中,拟派驻本工程实施的项目班子成员已全面介入,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已将本工程施工控制过程中的特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对可能遇到的困难有充分把握,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了一旦进场即可全面投入工程的施工组织中。

4)我单位将对进度实施动态控制,计划编制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计划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专业工长、作业队长、施工班组为基础的多级计划执行体系,使施工计划的每一个节点,每一条线路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问。通过计划落实、检查,以制定、分析、总结的标准化工作方法,使工程进度符合实际要求而不失控。

(2)从施工组织方面分析。

1)分区分段组织施工,“化大为小”。

本工程体量大,要求的施工资源多。我们根据形式划分成两个区域进行组织施工,每个区域内根据其特点进一步细分为若干流水段进行施工;这样将大工程划分为了“小工程”,体现了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

2)流水施工,资源分配相对均匀。

在施工组织上,我们采用流水施工的方法,统筹安排时间,使整个工程的资源分配相对均匀,进一步化解了场地狭小、资源要求集中的矛盾。

3)程序协调,穿插安排合理。

在施工程序上,是以土建的施工进度为基础,合理的安排各个区域的施工,做到互不影响;在后期各个专业同时进行交叉施工时,协商好各自的施工作业面,做到各自施工,共同完工。

(3)从资源保障方面分析。

1)资金:

在本工程资金使用方面单开账户,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当出现未到业主付款期限,而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时,我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承担。

2)劳动力资源方面:

本工程体量大,同时开工面积大,施工分区段多,工作量大。劳动力是完成管理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公司有数百支成建制的劳务分包队伍,并有多年来证明切实有效的ISO9001 系统的劳务管理程序,在劳动力保证方面可谓万无一失;对于分包单位的人力资源,我们将协助业主从招标阶段即进行考察,并从源头上加以保证。

3)物资资源方面:

由于市场具有很大的风险,我们在物资资源配置方面,预留抗风险资金。我公司的物资分公司具有多年市场经验和重要大型工程的集中物资保证经验,与多个材料供应商有长年供需协议,具有良好的市场风险应对弹性。同时根据周边道路环境,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组织方案,确保物资运至现场。

4)在机械配置与维护方面:

我公司具有大型机械施工分公司和机械设备租赁分公司,并具有相当数量的中高级专门技术人员,可保证本工程的机械使用安全和有效。

3、施工进度计划的组织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成立高效精干的项目经理部,全面进行包括工期管理在内的各项措施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在投标期间确定,并提前做好相应人员的就位准备工作,如:主要主干人员参与投标工程,熟悉工程特点,在最快时间内进入角色;管理人员在投标期间着手工作移交,中标后立即就位。为确保本工程进度,成立管理部和业主指定分包商及各作业层组成的工期管理机构。

1)本工程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且由施工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施工。在施工队伍选择上,我们将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保证达到科学施工、有序施工。要求项目人员要多沟通、多交流、多汇报,并且分工明确,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把握准确,质量的控制点清晰。

2)按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分项目制定月度工程进度表、周进度表,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严格按施工组织计划来施工”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生产。当发现施工中计划与实际不相吻合时,及时调整月进度计划,确保整体计划如期实现。

3)每周六召开项目部调度协调会,总结工作,对下一周计划进行调整与安排。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准确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协调解决问题。

4)在保证施工队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多创造工作面,使劳动力充分发挥工作效率,并通过理顺各个工作组的工作关系,达到配合默契,以防窝工、怠工等现象存在。

5)加强组织管理,配置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做到施工准确、备料及时、人力充足、器具齐全。

6)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进度计划完成当日工作,如果计划有变或其它因素影响进度,可以增加施工人员或二班作业。

7)项目部定期召开施工生产协调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支持,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队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参加。主要是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8)严格按材料进场计划供货,保证安装材料进场有足够的超前用量,不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延误安装。

9)工程进度分析:计划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进度分析,掌握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总目标。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通过分析、总结经验、暴露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确保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

10)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项目经理签发,主要针对出现新情况利用签发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针对在穿插施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否则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计划。

11)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和各作业单位及时根据项目部的安排调整进度计划,在进度上有任何提前及延误及时向项目部进行说明。

12)项目部随时召开并提前下达会议通知单。业主指定分包和各作业单位必须派符合资格的人参加,参加者将代表其决策者。

13)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因安装原因造成返工等。及时提供合格的安装作业面,施工过程尽量考虑主体安装面施工过程的误差,力求做到在不影响装饰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处理施工误差。要求主体施工方在测量放线之前提交合格的安装作业面以及实测资料,轴线标高,避免因调整安装面影响进度计划的落实。

14)切实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积极搞好后勤保证工作,解决好员工的生活福利,使员工无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员工的生产潜能,加快施工进度。

15)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合理的总进度计划。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做出战略性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的开始时间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主攻方向。同时编制所有施工专业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在工序的安排上服从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时间安排上留有一定余地,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

4、施工进度计划的技术保障措施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先进施工技术措施的合理运用为工期管理提供最直接的根本保障。我单位将充分发挥企业在大型项目施工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本工程顺利实现既定的工期目标。最好详尽的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技术先行。

第六章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

1.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

1.2各工程队制定工程创优措施和分期实施计划,落实任务,找准关键,选定课题,积极开展活动,确保全段质量达到优良。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定奖罚措施。

1.3对确定的创优项目实行主要领导挂牌负责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4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教育,深化和增强职工的创优意识。

1.5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检查程序,使施工生产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2.1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该项目工程优质完成,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⑴、在经理部领导、干部中树立“质量是效益,质量是信誉,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观念。

⑵、在经理部全体职工中树立“质量关系千万家,搞好质量人人抓”的观念,并教育职工,使其认识到质量工作好坏与每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搞好质量工作必须由全体职工来抓,从各个施工环节抓起,把搞好质量工作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⑶、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待确认后再进行施工。

⑷、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业主有关规定办理。

⑸、执行我公司颁布的《技术管理条例》和《分级技术负责制》,在总工程师负责下,使各基层单位技术工作规范化。

⑹、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项目分解及目标管理。并强化施工与科研相结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创该项目全优而奋斗。

⑺、坚持测量双检制,隐蔽工程签证,质量挂牌,质量讲评,质量双检,质量事故分析,通报处理等各项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终身制。

⑻、严格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质量教育和考核,教育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⑼、经理部建立严密的质量检查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和专职质量人员的作用。在我方自检、互检、专检的前提下,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积极主动,热情地配合监理工程师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⑽、规范化管理,是保证质量的有效手段:要坚持十二项质量管理制度,即设计文件审核制;开工报告审批制;测量双检复核制;技术交底制;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工程试验制;材料进场质检制;定期质量检查制;变更设计报批制;工程质量评定制;质量事故报告制;验工计价质量审核制。

⑾、加强质量经常性的检查,建立质量检查程序。坚持质量工作:

四大检查制度: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定期质量检查。

质量“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

质量“三工序”制:检查上道工序质量,保证本道工序质量,创造或提供为下道工序的质量条件。

3采用科学先进的试验检测、监控手段

试验、检测、监控工作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核心,评价工程质量的手段,必须从检测方法、监测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为各项工序的施工提供科学准确的施工参数和数据,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3.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工程试验室,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工程监测、检测仪器设备。试验室必须通过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技术资质审查。施工质量接受当地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业主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随时抽检。

3.2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测试验工作管理。

健全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并设专人管理。执行按周期检定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定,到期未检定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加强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坚持对检测试验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

4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4.1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选配水平高,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人员担任,各项工程安排具备专业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对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人员素质满足工程创优需要。

4.2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都汇总出来,再会同设计部门和监理研究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事故发生。

4.3对施工的每道工序必须有施工技术交底书。对施工草图、钢筋表、加工单等,都必须复核无误后再下发。并注意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变更、检查记录、各类报表等)。以利于工程竣工后,文件整理工作的同步结束。

4.4在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的签认整理,归档工作。

4.5贯彻质量样板制、三检制。坚持混凝土开盘申请制,严格质量检查制度,各级质量监察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做好检查工作。监测检查工作,以专职为主,群专结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标”规定。

4.6各级施工负责人亲自抓施工质量,抓技术交底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有关质量工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

4.7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以《验标》为依据,用数据说话。各施工现场要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把质量评定标准具体简化为易懂、易记的口决,用标语牌的形式,树立在施工现场,使每个施工人员熟悉,便于掌握运用。

4.8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工作。每道工序要先自检,然后由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要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再进行施工。

4.9在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每个操作工人,作到质量工作“三个落实”。

4.10认真做好检查评定的签证工作,做好各项试验资料的处理分析。

5.严把原材料采购、进场、使用的检验关

5.1以试验室为中心,通过试验检测使进入工地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从信誉好的厂家进货。所有厂制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化验单据,否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2每批进场水泥、钢材等主要材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供货附件,明确生产厂家,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及出厂合格证、检验、化验单据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材料使用要求,分项进行抽样检查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作为确定使用依据。

5.3混凝土圬工所用中粗砂、碎石等应按技术规范作相关试验,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及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6保证工程质量的工艺措施

6.1总体措施

(1)、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否决权。实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配备强有力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质量管理。

(2)、严格贯彻执行按ISO9002质量标准编制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使影响产品的各因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工程缺陷发生,并不断进行改进,争创优质工程。

(3)、施工中做好“四坚持”

a、坚持施工前全面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对班组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使参加施工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能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措施、操作方法、 控制要点,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b、坚持对原材料质量检验把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

c、坚持对施工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强化检查监督与控制,强化检查监督力度,及时阻止质量缺陷的产生;

d、坚持对半成品、成品的日常防护,使生产出的构件、结构物能得到可靠的保护、保养。

(4)、不断完善和改进施工工艺,对主要分项工程(包括桩基、承台、墩柱、现浇箱梁、预应力张拉)制定典型施工方案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使工程质量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5)、加大监督奖罚力度,按“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各岗位责任制,奖优罚劣;实施质量否决权制度;对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人按严重程度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重视质量,提高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意识。


第七章 季节性施工措施

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的气候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相对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本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以下方面作好冬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后勤安全管理方面:

1、成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小组,认真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工种要充分认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天津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各项规定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加检查频率,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制定积极、有效、安全、细致的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临边安全防护、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的维护,要有明确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制定采购、存储使用管理制度。

(1)冬季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必须经专业部门检查批准,并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方可使用;

(3)草帘、棉被、保温用品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堆放要远离明火,未经监理人员确定的保温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碎草做保温被。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刨花、木屑、锯沫等要及时清扫,装袋堆放安全处。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杜绝无证动火。
(1)施工现场临时用火,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现场监理主管人员进行动火审批手续,并向用火人进行消防安全书面交底。现场监理主管人员根据操作环境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用火证”。“用火证”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明火操作地点要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不得擅离岗位,用火完毕后对用火地点要详细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岗位;
(3)木工棚、库房、喷漆配料间不准用火取暖,其周围15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4)使用燃煤炉取暖要履行审批手续,由安全部门验收后,签发“炉火合格证”方可使用,并设专人管理,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4、加强对电加热设备的管理,未经监理主管人员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使用电加热保温设备时,应制订冬季使用电加热设备的管理、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电加热导线接头、导线与电极接头要牢固、绝缘良好,防止电源着火;使用油导热电暖气要经常检查电暖气封闭是否良好,如有破损、漏油立即停止使用;自造电热取暖设备不准使用。。另外项目部尽可能的为现场上早、夜班的职工,提供防寒保暖大衣和防寒帽,安排专人负责早上和晚上开水、热水供应,提供项目职工漱洗和饮水之用。食堂也应按时为职工供应卫生、可口的热饭、热菜。确保上夜班的职工有热饭吃,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二、冬季施工前准备工作 :
1、健全冬季施工项目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2、开展冬季施工前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对各分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宿舍、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和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场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时间)整改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复检合格后,才能实施施工。
3、开展班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对冬季施工的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要求各班组长,严格按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组员日程工作安排,不违章作业。
4、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204项目部奖、罚办法》处罚。

三、现场安全管理方面:

1、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材料堆放:a.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按材质分类堆码到指定地点,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5m,并有防止倾倒保护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 
b.施工现场材料码放不得占用施工用地道路,不得占压消防安全设施,并远离变压器、高压线杆等。 
c.施工材料(如:钢管、钢架板等)都堆放在施工场地内,夜间安排两名警卫值班巡视。 
安全标识设置:在施工现场危险场所、通道口和临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提示作业人员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施工、运输场地不的因积水现象导致因温度过底时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2、加强季节施工劳动保护工作: 
按工作性质,按月发放劳保用品(手套和安全防护用品)。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操作架体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强化冬季霜冻、雨雪日和大风天气防滑及临边防护措施: 
室内临边和洞口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到位。室内楼梯、窗洞口和临边砌筑高度不足90cm处,用钢管、扣件组合高度1.5m的防护栏杆,底部20cm处做踢脚防护,为保持防护架体的稳定性,在架体中间部位加设一道保护杆件进入高空作业的斜道、通道、操作平台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斜道、通道、平台用5㎝厚的木脚手板铺设,两端用8#铁丝与架体绑扎牢固,上用草包铺垫,斜道板上间隔30㎝钉小木条作防滑条,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外脚手架、立网及水平网)必须设置严密,防止施工人员因霜冻、雨雪大风因素滑跌而高空坠落。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冬季施工期间穿防滑鞋,遇有大雪天必须安排人员将现场施工道路、脚手架上、斜道板、操作平台板等地的积雪及时清扫干净,生活区内也应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干净,把冬季滑跌摔伤事故控制在“零”指标。混凝土浇注前由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对施工作业面和工作环境检查,符合施工条件才能实施。
4、强化防高空坠落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5、强化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机械设备每月检修两次(特种设备每星期检修一次)。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起重索具、承重钢丝绳检查,必须在开机前由司机试开机,确认设备使用正常,才能使用,安全员每星期对现场的所有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必须立即指定专人整改,安全隐患整改 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⑤停用的设备,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避免无关人员误操作;
6、用电管理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①现场设两名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拆、改用电线路;②在使用的设备就近设置移动开关箱。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必须在作业现场值班,负责震动设备移动后,接、拆电源作业。避免发生漏触电伤害事故;③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霜、雪天气,电缆线破皮处必须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 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点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7、加强职工宿舍管理 :
冬季来临,职工宿舍内生活取暖、做饭,防止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是管理的重点。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由各班组长负责夜间不少于两次巡视检查。检查内容:①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的危险;②室内煤气量是否超标;③通风状况;
冬季取暖使用的烧煤炉、烟筒和煤炭,由项目工程提供和安装,在集体宿舍内居住的职员工,不得擅自移动或改动火炉设置地点,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取明火取暖,违章者给予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每个宿舍内居住人数必须限制,火炉离床铺和易燃物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不得在火炉就近凉衣物;在火炉就近不得堆放燃料,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液化汽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集体宿舍内;夜间睡觉后,不得将门窗关闭的太严实,保持空气的正常流通(窗户必须留半扇)。

第八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的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人员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

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2)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2)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1)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问、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2)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3)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1)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2)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3)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4)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1)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2)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要求:

1)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2) 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3) 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4)操作台、座椅的高度从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3)使用工具与设备

1) 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2) 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手握时的自然状态为宜。

3、反复训练,达标报偿

(1)训练要讲求方法和程序,宜以讲解示范为先,符合重点突出、交待透彻的要求。

(2)边训练边作业,巡检纠正偏向。

(3)先达标、先评价、先报偿,不强求一致。多次纠正偏向,仍不能克服习惯操作、操作不标准的,应得到负报偿。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生产技术工作是通过完善生产工艺过程、完备生产设备、规范工艺操作,发挥技术的作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包含了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全部职能和作用。两者的实施目标虽各有侧重,但工作目的完全统一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的基点上。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的统一,体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具体的落实"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具体表现在:

1、施工生产进行之前,考虑产品的特点、规模、质量,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摸清生产人员流动规律,能源供给状况,机械设备的配置条件,需要的临时设施规模,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完成生产因素的合理匹配计算,完成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

施工设计和现场布置,经过审查、批准,即成为施工现场中生产因素流动与动态控制的唯一依据。

2、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因素的流动特点,完成作业或操作方案。这将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作业或操作规范。方案完成后,为使操作人员充分理解方案的全部内容,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失误,避免操作时的事故伤害。要把方案的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

交底既是安全知识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训练的时机和目标。

3、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工艺过程顺利实施去认识,生产技术工作中应纳入如下的安全管理职责:

(1)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规范人的行为,使操作者获得完善的、自动化的操作行为,减少操作中的人的失误。

(2)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从中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的环节和部位、发生与发展、危害性质与程度。摸索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能力。

(3)严把设备、设施用前验收关,不准有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盲目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轨迹交叉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六、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且又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一旦发生事故,不能以违背人们意愿为理由,予以否定。关键在于对事故的发生要有正确认识,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发生事故后,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的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避重就轻是对待事故科学、严肃态度的表现。

2、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从事故中找到生产因素控制的差距。

3、分析事故,弄清发生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人、物、环境状态方面的原因。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任,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

4、以事故为例、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生产部位、过程中的操作人员,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激励他们的安全生产动机。从而在操作中自觉的实行安全行为,主动的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5、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经过验收,证明危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时,再恢复施工作业。

6、未造成伤害的事故,习惯的称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就是已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只是未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然而其危险后果是隐藏在人们心理上的严重创伤,其影响作用时间更长久。

未遂事故同样暴露安全管理的缺陷、生产因素状态控制的薄弱。因此,未遂事故要如同已经发生的事故一样对待,调查、分析、处理妥当。

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1、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是最大隐患

  走进施工现场,成为项目的施工参建人员时,就应懂得要搞好工程施工必须有铁的纪律,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施工人员中,管理人员比较年轻,缺乏工作实践,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较差,认为最重要的是学技术,掌握生产技术才是硬本领,而对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则很不重视。而在施工作业人员中,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比较差,有些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伤亡事故离自已十分遥远,不会落到自己头上,但是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最大的隐患。

  2、未经培训上岗,无知酿成悲剧。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招聘了职工后,不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教育。职工未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培训上岗,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冒险蛮干,违章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则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不知采取什么措施是正确的,头脑中一片空白,往往因此酿成悲剧。

  3、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事故

(1)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全体员工上至经理,下至每名工人以及协作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尤其是新工人更应该注意。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该是比较齐全的,但往往宣传、贯彻、落实不够,人员执行不力,往往因此而酿成了工伤事故,使自已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或者被他人伤害。

(2)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落实到部门、工区、班组,必须落实到作业现场及每一个作业岗位。如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劳动环境就会存在以下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4)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5)维修、调整不当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7)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①照明光线环境不良,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尘弥漫,视物不清,或光线过强;②通风不良;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第九章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围栏设计

大门、标识、洗车槽、余泥排放:工地主要出入口要设置规整的大门,高度与围墙相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采用镀锌水管或角钢做架,正面封铁板并油漆,门上有企业标识,大门旁挂施工牌,设公司统一标准的工地门口标识。汽车主要出入口必须要有洗车槽,排放要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区域划分,施工区域与生活区要分开;临时建筑、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等按区域整齐设或堆放;大堆材料砂石分类,用三面砌砖围护(300-500mm高),集中堆放成方,底脚边用边清,砌体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无底脚散料,灰不外溢,渣不乱倒,水灰、纸筋灰等做到装车池口清,车运不洒落及干硬,灰池周围应砌筑300mm高的围护。钢筋成材和未制作加工材料要分开堆放。

2、现场工程标志牌设计

严格按规定的尺寸和规格制作。

现场设置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录牌、防火须知牌)

其中,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大门入口处,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3、工地宿舍临时设施等搭设标准

宿舍必须配套设施(外围有浴室、厕所、晾衣区)齐全,地台硬地坪,避风采光好,四周有排水沟、明确划分各工种区域。

宿舍要整齐划一、稳固,必须统一用活动房,通道有足够照明;两层的宿舍,层间要有2.5m以上高度,梯不得用木结构且要牢固。

床铺搭设要统一,原则上实行单人独床,室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2m。

床铺上下整齐卫生,安全帽、工具、日常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宿舍保持卫生清洁,无蛛网、无污水、无污物、无尿迹和异味、无废水外流,每房间有卫生治安和计生责任人。宿舍区周围无污物和污水。

厨房必须是砖砌体,原则应距离厕所、垃圾池20m以上,必须用排水设施,四周有排水沟,畅通不积水。操作间的炉灶、洗菜池、切肉台、售饭台及售饭窗口内外均铺设白瓷片,设浸菜池一至两个,内墙贴2m高以上白瓷片,外墙抹灰并刷白。

售饭间要安装防蝇纱门或纱窗,配灭蝇灯。冰箱生熟食物分开放置,熟食遮盖;设生、熟砧板、刀;调味品加盖存放和保持卫生。

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炊事员操作时要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不戴手饰物。茶水有保证设施,容器上锁。洗碗槽、就餐间洁净、无污垢。

厕所为是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刷白,内墙贴1.5m高以上的白瓷片;地面水泥砂浆抹面,大小便槽贴饰面砖。有冲水设施、洗手池、加盖化粪池,有充足照明,专人定时冲洗保持清洁。建筑物内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浴室为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刷白,内墙贴2m高以上白瓷片;有沐浴设施,足够的洗涤龙头。室内不积水,无垃圾、无污垢、无随地大小便,四周有排水沟。

办公室、会议室内办公用品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保持卫生清洁,并有足够的采光通风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内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进度表、天气记录表以及岗位责任制分工等统一规格的、文字工整的资料上墙,且要求内容清晰、图实相符,随施工不同阶段及时进行调整。

4、成品、半成品、原材堆放: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

5、现场场地和道路

场内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主要场地应全部硬底化,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内有完善的排水措施,不允许有积水存在。

6、污水的处理和排放:

①设置冲洗处,车辆出工地前,轮胎、车身必须冲洗干净,并防止掉土污染路面。

②如有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7、粉尘控制:

①未做硬地化场地,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的污染。

②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③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仓库内进行。

④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8、噪音控制:

①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②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9、现场卫生管理:

①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②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③工地应设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

④配备保健药箱,购置必要的急救、保健药品。

11、现场安全、保卫:

①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

②施工现场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做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登记手续,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进场。

③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标明相片、姓名、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④现场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12、文明施工教育:

施工现场要利用黑板报和其它形式对员工进行法纪宣传教育工作,使施工现场各类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并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令,提高员工的法纪观念,防止和杜绝盗窃、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发生。

13、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①楼层垃圾的清理:

成立一个垃圾清理班组,负责垃圾清理和垃圾转运。结构施工阶段,楼层模板及支撑拆后即可进行垃圾清理,杂物经外用井架运下,垃圾不得从建筑物临边处任意抛丢,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当浇水清扫。验收前,零星垃圾清理用袋装经建筑物井架清除。垃圾池垃圾必须每天派人装车清除,不得余留。

②防止建筑物内施工用水横流的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用水量大,用水部位多,易造成各楼层及施工现场污水横流或积水现象,污染建筑产品,影响人员行走,造成不文明的现象。

施工用水用高压泵将水压至各层。进水管采用ф48钢管脚手管,沿外架搭设,每层设置水龙头,用水派专人管理、维修和更换,生活用水派专人送到已完结构楼层内,茶水桶设置安全措施。

干砖不允许拉至楼层浇水湿润,必须在底层浇水湿润后方可进入楼层,砂浆不得在楼层拌合,亦不允许加水重新拌合。

③执行落手清制度

⑴各生产班组每天完成工作任务后,要求必须将余料清理干净,堆放在规定的部位,不得随意堆放在楼层内,保持楼层内整洁。

⑵楼层内垃圾的处理,在施工中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比较困难,在主体施工阶段设置专用的垃圾通道,装饰阶段由专人装包运出,不得从高处抛下。

⑶装饰施工阶段有粉尘作业和有毒气体的作业环境,要求配备防护口罩,还要经常通风,防止人员中毒。

1.7建立防扰民措施

一、防止噪声污染的技术保证措施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的自觉意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作业时间,防止夜间扰民。

3.凡必须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2点,早间作业不早于6点。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事先做好居民的工作。

4.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尽量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

5.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尽量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6.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按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

二、防止水污染的技术保证措施

1.工程开工应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节约用水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2.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善现场供、排水设施,所有排水沟道均用砖砌并用水泥砂浆抹面,施工现场的排污沟等均应沉淀、过滤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排污管线中。

3.安装专业管路试压冲洗用水必须先与土建联系,试压冲洗结束后排水应接专用排水管道排入现场排水沟或集水坑,不得污染现场环境。

三、防止大气污染的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四周实行全封闭式施工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向外弥散,造成大气污染。

2.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施工工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保护。

3.严禁在施工现场和楼层内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设巡察保安,一经发现,将给予重罚。

4.本工程施工现场为“无烟工地”,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以防污染空气,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8建立应急救护措施

一、设置卫生医疗室

配置急救器材,简易止血通用药品,并配有专业医护人员。

1.9季节性天气影响急救措施

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1、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2、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2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粉尘、噪音、交通、排水、强光等环境污染和扰民因素采取大力防治措施,确保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在整个施工全过程中自始自终贯彻执行公司GB/24001—1996、GB/19001—2001、GB/T28001—2001“三合一”体系中范,具体如下:

2.1粉尘、烟雾控制及防护

1、在基础施工阶段,粉尘的防护重点在于土方开挖时施工道路上泥土粉尘的控制,采取、对出场的每辆土方车的轮胎进行冲洗、清理;、运土车辆的土方限制超高和超载,并用挖土机抓斗做好休整和压实,以避免土方在运输过程中下落;、安排专人冲洗道路,使道路保持清洁;在天气干燥和风力较大时,除冲洗道路外,适当洒水湿润路面,以防止粉尘扬灰。

2、拌制砌筑和粉刷砂浆时,除了搭设好砂浆机防护棚以外,在迎风面另行增设油布等防风措施,减少水泥粉尘的飞扬。

3、现场严禁烧木屑、木板等任何建筑废料,杜绝烟雾的产生根源。

2.2噪音控制

1、现场严禁控制深夜班施工,在一般情况下,施工时间控制在晚9时以前收工,以避免影响周围住户休息。

2、现场的钢管、钢筋等材料的进出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深人静时装卸上述材料。

3、砼的浇筑应合理安排在早晨7点以后开始,并适当增加机械和人力配备,争取在10个小时以内全部完成,避免夜班或减少深夜作业的时间。

2.3交通保护

为防止施工期间重型卡车的进出对道路的破坏,为此,本工程对交通要道采用监测技术,以确保交通要道的畅通和牢固可靠。

2.4现场排水

1、本工程场地面积较大,施工期间雨天的临时排水量较大,为此沿场地四周及主要施工道路旁设排水沟,并将雨水沉淀池后排入指定下水道,以确保场地和想临环境的干燥。

2、现场生产废水通过设三级沉淀池,经三次过滤后再排入城市下水道,有效地过滤和下埋好生产废污水的排放,保护好附近河流不受污染。

3、现场生活临时设施内食堂等生活垃圾由专人每天及时集中后再由市环卫部门清理外运,以避免臭气发生及堵塞下水道。

2.5施工照明(光污染)控制

现场夜间施工的照明要充分考虑对周围住户的生活影响,所以大功率的照明镝灯在安装时要选择好搭设的位置、方向性和照明角度,使光线不能直接照射到临近的生活区域,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2.6解决民扰事件的应对措施

首先,在工程开工之初及时与工程所处管辖区居委会、爱委会、派出所、市容监察、环卫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办妥工程开工之前的各项手续及准备工作。项目部将在现场显著位置及周围住宅内张贴政府部门签发的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另外并由居委会召集居民代表与现场管理人员召开协调会,一方面,了解周围住宅内需特殊照顾的老弱病残的详细情况;另一方面,对我单位制定的解决扰民(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及时分发至各住户手中。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结构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专人对周围居民进行走访,了解我单位在措施实施中的具体效果,认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于需要修改或加强的地方,认真做好记录,实施过程中严加监控,确保能达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的目的,使民扰事件少发生,甚至不发生,以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对于民扰事件已经发生的情况,我单位将组织专人对民扰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解,并及时的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与居民进行沟通、解释,在尽量满足的合理要求的前提下,将矛盾化解到最小限度。但是,对于无理取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利用政府职能对上述行为加以制约,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7其他环境保护事项

1、在整个施工期间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遵守消防局消防安全条例、规范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对易燃物品、有毒物品等,现场搭设危险品仓库,安排专人管理和分别隔离存放,并按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要求,避免以外事故发生。

3、施工现场内不得留宿施工人员的家属及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确保现场生产和治安的安全。

对施工现场渣土垃圾的整治处理及违约措施本公司郑重承诺,保证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对施工现场“渣土垃圾”的整治措施,如达不到愿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进行罚款。

第十章 施工现场环保及维护措施

根据ISO 14002—(2000)环境管理标准和我公司环保手册,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规模大、工期长,因此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非常重要。为使工程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们将针对工程施工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照国家及承德市环境相关法规的要求,确定出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具体安排,将环保工作规范、系统地贯穿施工期的全过程。

施工期间对城市社会、生态景观影响的防护措施

1、在施工前,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道路和各种地下管线,如供电、通信、给排水管线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时切断各种管线时,不致影响沿线地区水、电、气、通讯等设施的正常供应和运行,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2、为确保有序施工,并使对工程所在地区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程度,一方面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另一方面将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采取暂时性的交通车辆走行分流规划,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走行路线进行统一安排,减少施工道路上的交通流量,以防止交通堵塞。

3、施工期间用电负荷和用水量较大,我们将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提前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对局部容量不足区段,事先进行管线的改造,防止临时用电、停水或影响附近地区的正常供水供电。

4、做好施工期排水、尤其是雨季的排水工作,施工期要准备足够的排水机械,临时施工场地内设临时沉淀池多处,进行沉沙,并对施工路段地面排水的去向和受纳水体进行规划安排,防止市政排水管道因施工废水排入而堵塞及污染水环境。

5、做到文明施工,切实美化、亮化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设置洁净围墙遮挡施工工地,以减少施工期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同时也可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施工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振动对沿线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7、征地拆迁时有序进行,及时运走建筑垃圾。

1.总体要求

主要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每星期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

每星期组织一次由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我公司项目部有关部门将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1.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1.2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1.3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1.4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1.5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1.6根据ISO 14002—(2000)环境管理标准和我公司环保手册,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每星期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

每星期组织一次由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我公司项目部有关部门将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2.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2.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2.3 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2.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2.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措施。   
2.6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与持有消纳证的运输单位签定防遗撒、扬尘、乱倒协议书。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2.7施工道路铣刨作业时,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2.8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装修阶段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2.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茶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10拆除旧有和大临建筑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3.防治水污染措施   
3.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二级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2现场存放油料、油质脱模剂,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采取防泄漏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3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防治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4.1 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4.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 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4.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时,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4.4有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4.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建立教育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6施工现场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5.能源、资源消耗的控制措施

5.1项目现场安装总电表,施工区及生活区安装分电表,并设专人定期抄表。

5.2对现场人员进行节电教育。

5.3在保证正常施工及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夜间不必要的照明。

5.4办公区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下班前,做到人走灯灭。

5.5夏季控制使用空调,在无人办公或气候适宜的情况下,不开空调。

5.6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

5.7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尽量控制机械操作,减少设备空转。

5.8施工用电总包专业分包均需设计量表。地下、室内照明分区分段、分部位手控或安装时控继电器,场区照明设光敏继电器,节电、用电系统安装电容器以提高功率因素。

5.9所有机械必须符合产品设计匹配电机,根据加工件选用机械,避免大马拉小车。

6.严格控制化学品、油品的泄漏和火灾、爆炸的发生措施

6.1生产、办公区的化学品、油品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设立明显警告标志并配备标准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各项消防规章和防火管理制度。特殊操作工种需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7.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理措施

7.1防止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单位根据施工特点,树立节能减废的思想,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材料浪费,控制无毒、无害不可利用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提高各类无毒、无害可利用物资的使用量。建立建筑垃圾分拣站和封闭式固体废弃物回收站。对所有固体废弃物按规定消纳。防止污染环境。

8.防扰民措施

8.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安全工地。

8.2与政府部门一起做好工程周围居民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生活环境秩序。

8.3 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和当地群众一起自觉遵守《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8.4按照设计要求必须连续旋工的工程,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禁止在限制时间内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8.5己批准夜间施工的,也要加强防范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定期、定点进行噪声测试,对强噪声设备要进行封闭作业,如遇有超噪声值施工的要立即制止,对人为制造噪声的,要对违章者进行处罚。

8.6施工前应当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向工程周围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居民的谅解。

9.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

9.1施工现场设冲洗车辆处,并设沉淀池,冲车轮、泵车、泵管废水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定期清掏。

9.2工地临时食堂下水道设隔油池,定期清掏污渣,经隔油沉淀后排至市政管网。

9.3厕所设化粪池,经沉淀后排入部队内部的市政管网,化粪池定期清理。

9.4下水管一律采用陶瓷对接,防渗水泥滴浆抹管,以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10.减少材料消耗和材料节约再利用措施

10.1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要加强验收保管工作,减少材料的损坏,最大限度的减少材料的人为和自然损耗。

10.2加强材料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码不合理造成的损坏和浪费。

10.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分拣站,并及时分拣回收,先利用后处理。

10.4搞好限额领料工作;开展综合利用,节约代用报废的物资和包装容器的回收上交利用,做到物尽其用。

10.5用经济手段管好物资,搞好物资节约工作,严格实行材料“节奖超罚”制度。

11.节约用水及地下降水和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

11.1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安装分水表。

11.2现场使用的所有水阀门均为节水型。

11.3对现场人员进行节水教育。

11.4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各明确一名责任人员,检查水泄漏等情况,杜绝长流水现象。

11.5施工养护用及现场道路喷洒用水时,可以用地下降水井的水源及雨水喷洒,喷洒者应注意节约用水。

11.6临时用水上水管接口严密,水龙头严禁跑、冒、滴、漏。

11.7原材使用精打细算,降低耗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用低耗能源材料取代。

11.8由食堂管理员随时检查生活区域的水龙头,以防浪费生活用水。

11.9现场中要加强对降水产生的地下水和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用于施工期间除饮用水以外的消防、降尘、车辆冲洗、厕所冲洗、结构施工中的混凝土养护及二次装修中的建筑用水。

11.10教育好工人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电动工具未作业时空载运转,夜间减少不必要的照明。

12.对土地植被的保护措施

12.1施工车辆出场必须清洗,冲车轮、泵车,减少施工场地内的废渣、土对周围土地的污染,将对周围土地植被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12.2减少施工的非废气排出、使用清洁能源。

12.3对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过沉淀后才能排入军队内的市政管道,减少对周围植被的污染。

12.4对工人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不得对周围土地植被进行损害。

13.对施工区域内的遗址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

13.1在开挖过程中如遇到遗址文物、古树名木,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马上通知文物部门前来探查和发掘,待有价值的文物发掘完成后,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施工。

13.2对工人进行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负责人汇报。

现场维护措施

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全面上水平,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周围企事业单位秩序、交通状况不受大的影响,特制定施工现场维护措施。组织好现场的维护非常重要,它将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建立健全施工计划及总平面管理制度

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并建立工程工期考核记录,以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切实做好总平面分片包干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按有关现场文明施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挂牌制度。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奖罚措施,并定期检查考核。

3、建立健全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等要求,编制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作业设计,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各级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认真进行技术部门对项目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交底、工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单项作业设计及标准操作工艺施工,每道工艺要认真做好过程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

4、建立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料具。现场仓库内外整洁干净,防潮、防腐、防火物品应及时入库保管。各杆件、构件必须分类按规格编号堆放,做到妥善保管、使用方便。及时回收拼装余料,做好工完场清,余料统一堆放,以保证现场整洁。现场各类材料要做到账物相符,并有材质证明,证物相符。

5、建立健全现场机械管理制度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认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及维修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设置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管理工作。

6、施工现场要求加强现场场容管理,现场做好整洁、干净、节约、安全、施工秩序良好, 现场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保证物质材料顺利进退场,场地应整洁、无施工垃圾,无积水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减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积极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若为加快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必须安排夜间施工的,则必须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现场设置生活及施工垃圾场,垃圾分类堆放,经处理后方可运至环市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7、重点部位现场维护管理制度

办公区域公共清洁派专人打扫,各办公室设轮流清洁值班表,并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保温桶和开水供应点。

⑵生活区

宿舍管理以统一化为主,制定详尽的《宿舍管理条例》,要求每间宿舍排值勤表,每天打扫卫生,以保证宿舍的清洁。宿舍内不允许私拉电线及各种电器。

第十一章 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一、工程交付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公司把工程交付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来实施,在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完成现场撤场,及时恢复占用的场地,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和材料外其余一律退场。

二、服务及保修

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精品工程回报社会,同样也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对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我公司从工程交付之日起,对此工程的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保修合同,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一)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督查组,加强对已完成分项工程的成品外观的检查及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最终向业主移交一个内坚外美的合格工程。

(二)维修保养

工程完工后交付验收前,我们将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投入足够的劳动力对全部工作进行整理,对弃土场、临时用地、排水系统、路容路貌进行重点整治,向业主交出质量优良、外观优良、符合环境要求的工程项目。

根据合同条款,我公司将组建一个维护队,负责质保期内各项工程的维护及缺陷修复工作以及根据工程师指令要求完成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三)定期回访

在公司项目工程部的监督指导下,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三个月组织回访小组对该工程进行回访,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理或公司总工程师带队,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参加。

在回访中,对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方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属施工方面责任的质量缺陷,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组织保修实施,对不属于施工方面的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业主提出解决办法。

在回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施工方质量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的再现。

(四)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我公司对所有我方承包的施工项目的保修负全部责任。

(五)保修责任

当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的质量问题时,由使用单位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公司派驻现场保修负责人(或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方自接到《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并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

(六)保修措施

1、工程交付后,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保修业务档案。如发生质量问题,我公司将立即成立工程保修小组,成员由工程经验丰富、技术好、处理问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原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及原工程的作业人员组成。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半年至一年内,保修小组将常驻在现场,配合业主做好各种保修工作,同时,将向业主提供详尽的有关技术说明资料,帮助业主更好的了解建筑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业主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与业主商定处理办法,能自行处理的质量问题,保证在1~3天内给予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迅速研究解决。

3、对于一般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完成,较大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视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维修方案。对屋面、卫生间等防水部位,容易跑、冒、滴、漏等问题,准备好配料和材料,随时发生问题,随时进行解决,确保维修质量。保修实施时认真做好成品及环境卫生的保护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5、公司技术部门配合保修小组对保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制定保修技术措施,并监督保修小组工作,做好保修的验收工作。如业主提出的保修要求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时,公司项目工程部和经营部负责处理解释,并做到使业主满意。

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将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回访单》,并做好维修记录。

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投标单位:(章)


施工进度图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1999

卷:000

期:003

页码:P.12-14

页数:3

中图分类:D922.3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生产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 基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4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和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回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划定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回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权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三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 保护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旧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批准。

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人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l年不使用而又可经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元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含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第十九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塞木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二实施,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评定基本农旧地力等级。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兴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第二十五条 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坡、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来事故的,当事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 (二)基本农田的地力等级; (三)保护措施; (四)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有权责令纠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实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人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边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I的耕地开垦费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2邸,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其他农业生产用地划为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其他农业生产用地的保护和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l994年8月l8日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4条例〉同时废止。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5

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

整改补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精神,全面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全面核实,并按相关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数据库,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库,同步做好划定成果报部审核工作。

(一)省级主要工作

明确技术路线,统一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省级技术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完成省级疑似图斑提取,开展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建立周报和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对市、县提交的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集中审核,负责对提交的划定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将通过省级验收后的成果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并积极与两部做好沟通汇报。

(二)市级主要工作

1.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做好与省级的密切联系和沟通;负责本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指导、进度督促检查、对县级的技术培训,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规模。

2.论证审核。负责组织对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核实整改补划情况的全面核实;负责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的论证审核;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的检查汇交等。

3.成果上报。对通过市级论证审核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完成一个上报一个的要求,按时汇总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

(三)县级主要工作

县级是工作推进的主体,负责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统筹做好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有效衔接,并对成果负责。

1.组织实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做好与上级的沟通交流。

2.成果梳理核实。汇总整理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含城市周边情况),包括地类构成、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形成数据表,确保数据准确、详实;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利用三调初步成果,在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中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并逐图斑核实举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组织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对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的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方案编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先行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4.数据库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并结合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

5.成果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程、标准和要求自行核查,按时上报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从严保护,补足划优。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要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划定成果的核实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等各项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

(二)统筹衔接,查清查实。充分利用三调的技术力量和阶段性成果,采取现场核查与内业核查的方式,对存在划定不实、补划不足、改变用途、耕作层造成破坏等问题的,查明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确保调查基础数据真实、划定成果可靠。

(三)协调推进,分步实施。以三调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潜力成果,先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核实和储备区划定工作;根据三调工作进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适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按时完成划定成果的上报工作。

(四)统一标准,合理布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运用自然资源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实地核查软件,对现状地类进行核查,并提供有关的照片、视频等举证信息;依据三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调整完善;依据部调整完善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和检查软件,对更新完善后的数据库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衔接;将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合理布局。

三、进度安排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

1.准备工作(2019年3月-5月)

完成工作组织部署、资料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提取、技术培训等内容。

2.问题图斑核实(2019年5月-6月)

各市、县结合当地三调成果实际情况,依据省提取的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梳理问题清单,先行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方案编制、整改补划及数据库更新(2019年7月-9月)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依据部下发的问题图斑清单,查缺补漏,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

4.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10月)

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的论证审核,形成市级论证审核意见。

5.省级验收(2019年11月)

对市、县提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进行审核验收,形成省级验收意见。

6.成果汇交(2019年12月底前)

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的工作原则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

7.复核修改(2020年1月-3月)

根据部复核反馈情况,各市、县完成对整改补划情况的修改完善,并将成果汇交到部,并做好部对我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成果检查工作。

(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1.准备工作(2019年4月-5月)

完成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技术培训,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分析,储备区任务确定等工作。

2.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2019年5月1日-7月15日)

完成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实地核实、方案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基础工作,并对划定成果进行县级自核。

3.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7月15日前)

完成对县级划定成果的论证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审核通过的,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完成一个,上报一个。

4.省级验收(2019年7月30日前)

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各市、县工作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5.成果汇交(2019年8月31日前)

通过省级验收后,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原则汇交到部复核。部复核不通过的,找出问题,现场对接,直至通过。

四、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碰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将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重点督导,推进整改。

(二)经费保障。各市、县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落实技术力量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后期管理保障。各市、县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典论氛围。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2.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附件1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一、技术流程

(一)资料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成果、遥感影像成果、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登记、土地督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等。

(二)问题图斑提取。在部疑似问题图斑下发前,省厅结合2017年度土地督察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疑似图斑、2017、2018年度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中的疑似图斑、三调下发核实永久基本农田中的疑似图斑、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中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提取下发我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疑似图斑。

(三)调查对比。各市、县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与三调成果充分衔接,先行初步汇总梳理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重点对难以通过数据套合发现的问题图斑,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分类评估论证,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例如,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四)外业核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调查比对后初步认定的疑似问题图斑组织开展实地核实。对存在疑义的图斑,按照核查软件相关要求,逐图斑举证拍照。例如,疑似问题图斑认定为园地,实地核实工作中认定为可调整地类;疑似问题图斑认定为设施农用地,实地核查中认定为简易大棚,属耕地。

(五)查缺补漏。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以县级为单位,运用实地核查软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

(六)审查认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问题图斑进行研判,提交认定意见,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础上,编制形成整改补划方案,更新完善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部主管部门负责对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县提出的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验收审核。审查认定阶段,省级将重点对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等原因举证的问题图斑进行重点复核。

(七)成果汇交。通过省级验收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汇交到部。

(八)下发复核比对意见。两部将结合三调成果,对提交的核查结果及方案进行全面的内业复核,并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根据复核意见,做好数据库衔接和后续工作;复核未通过的,下发整改。

(九)上报修改完善方案。按照部下发的复核意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核查成果及整改补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更新数据库,经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后,再次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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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线图

二、技术要点

(一)划定不实调查认定

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

认定标准:除可调整地类、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可以保留以外,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各类用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均需核实整改。

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

认定标准: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20-2017)对耕地的定义,稳定利用是指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因历史原因,在河堤和大堤之间形成的可以稳定利用的滩地,可以继续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河道两岸堤防范围内的耕地,均需整改补划。

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认定标准:重点核实是否属于土地或表层土壤的形态或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利用,且无法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种植状态。具体认定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

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

认定标准:重点核实是否无法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种植状态。具体认定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认定标准:《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当前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正在建立过程中,尚未划分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对评估认为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应当纳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先行提出处置意见。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认定标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明确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化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认定标准:重点把好时间节点,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前(2017年7月1日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需整改补划。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农村道路等不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由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标准的改变,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显示为线状地物的沟渠、农村道路等在三调中均以图斑形式显示。同时,由于调查精度差异,会导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发生改变。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因上述原因增加的耕地可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减少的需按要求进行补划。

(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1.违法违规建设占用。重点核实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主要包括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造成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确实不能恢复的,按有关要求整改补划。

2.违法违规占用破坏。重点核实是否属于占用破坏行为。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整改工作要详细说明违法违规建设占用和占用破坏的查处情况和整改恢复情况,说明查处的项目数、案件数、拆除面积、罚没款金额、追责问责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所占用的土地为一般耕地的,依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论处。此次核实整改中应一并说明查处情况。

(三)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农民受益、社会稳定、生态改善”的原则,在确保粮食种植规模基本稳定、确保耕地耕作层不破坏的前提下,对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有序规范引导。各市、县要结合三调成果,重点核实耕地耕作层是否遭到破坏,并在短期内可恢复耕地生产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

1.对耕作层无影响或影响较小,可以继续保留。

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灌木类植物(茶叶、果树、苗木等),藤本类植物(葡萄、火龙果、咖啡、猕猴桃等),草本类植物(花卉、中草药、牧草等),以及临时种植其他对耕作层影响有限的作物,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

2.对耕作层有一定影响,需限定规模的,可以继续保留。

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乔木类果树(苹果、梨、柑桔、杏等)、花木(桂花、山茶花等)、药材(杜仲、枳壳、柠檬等)等植物,临时养殖鱼、虾、蟹等,以及临时种植其他对耕作层有一定影响的作物,经评估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标注实际利用情况,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种植乔木或养殖生产超过五年,实际难以复耕的,有序调整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进行补划。

3.造成耕作层破坏的,需整改补划。

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经济林木,种植盆栽观赏花木等园艺植物,临时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以及临时种植其他损毁、转移耕作层的植物,经评估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限期恢复;无法恢复的,在核实整改过程中调整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进行补划。目前已经种植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

三、预期成果

(一)数据成果

1.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数据

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数据

3.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数据

(二)文字成果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三)数据库成果

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四)图件成果

1.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整改前)

2.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整改后)

附件2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流程

要点和预期成果

一、技术流程

(一)目标任务确定。各市要根据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综合考虑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需求及整改补划规模,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县级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含城市周边以内)。储备区划定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从储备区中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原则上从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确实无法完成补划的,从一般耕地中择优补划。

(二)实地核实。实地核实软件由部统一下发,其中内置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供储备区划定和外业核实时参考。县级负责利用部下发的核实软件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确保图地一致。

(三)方案编制。根据确定的划定目标任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划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地类、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等。

(四)数据库建设。根据储备区划定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数据结构,完善相关数据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并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检标准和程序,逐级对数据库进行质检。

(五)论证审核。按照县级自核、市级论证、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县级要结合实地核实情况,编制储备区划定方案,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利用质检软件完成自核;市级负责对划定方案进行论证并进行逐图斑审核,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审核一个,上报一个,审核不通过的退回修改;省级负责对划定方案、数据库等上报成果进行集中审核,重点核实划入储备区耕地的真实性和实际利用状况,并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省级验收通过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汇交到部,验收一个,汇交一个,未通过的退回整改。

(六)成果汇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汇交两部。汇交成果包括:划定方案、划定成果数据库、划定情况表、划定成果图件。储备区划定成果上报后,由部进行集中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储备区数据库管理,未通过的退回整改,直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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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线图

二、技术要点

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

(一)必须或优先划入类。拟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图斑必须为耕地,三调成果及实际用途均为耕地。具体包括: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已经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

(二)禁止划入类。禁止划入类包括: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等。

三、预期成果

(一)数据成果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

(二)文字成果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

(三)数据库成果

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篇6

关于修改《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8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8月4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
  (1999年8月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对《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修改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本市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项目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其他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四、将第八条和第九条合并一条,作为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乡、镇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具体地块。”

  五、将第十条修改为:“本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国务院确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六、将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蔬菜生产基地”。

  七、删除第十二条。

  八、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第十七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九、将第十九条修改为第十八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十、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条:“耕地开垦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十元至二十元。”将第二十条中的“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作为本条第二款。

  十一、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一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标准,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国有土地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十二、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第二十二条:“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
  (三)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废渣;
  (四)其他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

  十三、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至二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五、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第三十二条,将“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十七、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将其他农业生产用地划为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其他农业生产用地的保护和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十九、将条例中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耕地造地费”,修改为:“耕地开垦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6年11月26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市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项目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其他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领导。
  市和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基本农田开发,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破坏基本农田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划定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乡、镇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具体地块。
  第十条 本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国务院确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第十一条 下列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高产、稳产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以及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第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
  第十四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负责其所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承包者是该农田的保护人。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农田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十九条 耕地开垦费由市和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上缴财政部门管理。
  耕地开垦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新的基本农田的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其使用计划,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新的基本农田的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的改造,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耕地开垦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十元至二十元。
  耕地开垦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一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十元的标准,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国有土地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第二十二条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
  (三)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废渣;
  (四)其他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兴修水利,保持水土,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增施有机肥料,坚持秸杆还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大力发展无公害生产,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状况变化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在基本农田的营养分析、肥力测定、配方施肥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七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上兴建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得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的同意。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二)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的;
  (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毁坏种植的,由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至二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标志的,由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将其他农业生产用地划为保护区。保护区内其他农业生产用地的保护和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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