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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表态发言(通用5篇)

2021-10-26 21:24:16发言稿
表态,汉语词语,拼音是biǎotài,意思是表明自己对某件事情的态度、立场、建议、看法等,以下是为大

表态,汉语词语,拼音是biǎo tài,意思是表明自己对某件事情的态度、立场、建议、看法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资管理表态发言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5篇

第1篇: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三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一)

目录

一:资金管理

1.1、系统初始化 01

1.1.1、凭证摘要设置 02

1.1.2、会计科目设置 03

1.1.3、期初余额设置 04

1.1.4、帐套反启用 05

1.1.5、删除帐套 06

1.1.6、部门设置 07

1.1.7、个人信息管理 08

1.2、凭证管理 09

1.2.1、凭证录入 10

1.2.2、凭证审核 11

1.2.3、凭证记账 12

1.2.4、凭证反审核 13

1.2.5、凭证反记账 14

1.2.6、凭证查询 15

1.2.7、凭证列表 16

1.3、出纳日记账 17

1.3.1、现金日记账 18

1.3.2、银行日记账 19

1.4、账簿管理 20

1.4.1、多栏账明细 21

1.4.2、总账 22

1.4.3、明细账 23

1.4.4、应收款 24

1.4.5、应付款 25

1.4.6、债权公开表 26

1.4.7、债务公开表 27

1.5、报表查询 28

1.5.1、科目余额表 29

1.5.2、收支明细表 30

1.5.3、现金收付公布表 31

1.5.4、资产负债表 32

1.5.5、村货币资金公开表 33

1.5.6、收益分配表 34

1.6、期末处理 35

1.6.1、期末结转 36

1.6.2、期末反结转 37

1.6.3、年末结转 38

1.6.4、反年末结转 39

二:资产管理

2.1、类别管理 40

2.2、资产维护 41

2.3、资产处置 42

2.3.1、变动方式 43

2.3.2、物资采购 44

2.3.3、工程建设 45

2.3.4资产变动管理 46

2.4、资产处置管理 47

2.5、报表查询 48

2.5.1、汇总表 49

2.5.2、明细台账 50

2.5.3、资产变动信息明细 51

2.5.4、招投标情况统计表 52

三:资产管理

3.1、类别设置 53

3.2、资源维护 54

3.3、资源处置 55

3.4、变动方式 56

3.5、资源变动管理 57

3.6、资源处置管理 58

3.7、报表查询 59

3.7.1、汇总表 60

3.7.2、明细台账 61

3.7.3、资源变动信息明细 62

3.7.4、招投标情况统计表 63

3.8、合同管理 64

3.8.1、客户管理 65

3.8.2、项目管理 66

3.8.3、合同类别 67

3.8.4、合同管理 68

3.8.5、收款管理 69

3.8.6、付款管理 70

3.8.7、收付款情况图 71

3.8.8、合同基本信息统计表 72

3.8.9、合同状态统计表表 73

3.9、制度管理 74

3.9.1、管理制度 75

3.9.1、文件资料管理 76

四:系统设置

4.1、基本设置 77

4.2、流程管理 78

4.3、组织机构 79

4.3.2、机构设置 80

4.3.2、职位管理 81

4.3.3、人员管理 82

4.3.4、账号管理 83

4.4、数据字典管理 84

4.5、辅助功能设置 85

第2篇: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篇一:关于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
  ——阜康市村级“三资”调研报告
  阜康之窗_阜康市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XX-08-25文章来源:阜康之窗
  【字体:大中小】
  一、调研时间:20XX年7月8日——7月18日
  二、调研地点:下南泉村、梭梭沟村、碱泉村、东湾村、白杨河村、九运村、娄娄庄村、石人沟口村、北草滩村、头工村、良繁村、鱼儿沟东村、柳城子村
  三、参加人员: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四、基本情况: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阜康市现有总人口22万人,有汉、回、哈等19个民族。下辖六个农牧业乡镇,106个村民委员会,117个核算单位,耕地面积60万亩﹙其中集体土地23.67万亩﹚,共有农户1.66万户、农村人口6.23万人、农村劳动力3.99万人,20XX年全市第一产业的增加值14.1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5.2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9206元。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5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508.48万元,流动资产8053.3万元;负债总额3359.68万元;全市机动地5.2万亩。全市实行“村财乡管市监督”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有6个,实行村务公开和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核算单位达到117个。20XX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
  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五、“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2、白条子顶库:白条子形成的客观原因是多样的,但其主要表现有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外出学习或办事预领现金,事后不及时结账,出纳人员再三催要未果;二是财务人员离岗后出现的短款不能及时追回;三是个别村民因特殊
  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20XX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XX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六、对策
  由于“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进一步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锐意改革,多次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20XX年至20XX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XX至20XX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XX年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农村财务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也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领域。为此,我市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将村集体的资金集中到乡镇农经站统管,通过村财乡管,封闭运行,保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
  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近年来,我市统一规定村级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四审”制度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重大的资金开支不仅要通过上述工作流程还要报经乡镇分管领导把关,由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拨款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村报账员报
  篇二:“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资”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农村“三资”的管理进行了清查,截止到目前,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资”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情况
  1、明确管理主体
  村级集体资金、财务必须由我镇农经站统一管理。明确权利义务,在坚持资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2、健全管理制度
  六个村委会的费用审批,票据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村级资金收入的缴存,全部由农经站负责进行,村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对收入票据,土地承包金,租金等村级收入按时纳入帐内核算,不得设置帐外帐、小金库。
  3、规范财务处理
  在财务处理上做到先理财,后入帐,每张原始凭证要手续齐全,严格票据的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入帐。
  4、及时公开财务
  村  
级集体资金的使用,要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明确集体资金的使用情况,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公开,对于公开的资料,年底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情况
  我镇资产总额139万,其中:货币资金43万,固定资产96万。
  村级集体的固定资产明细要按实际拥有量进行登记造册,对有物有帐的固定资产资产价值,按原值登记,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对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价值,按现行评估价登记。在此基础上,按资产种类,分别建档造册,实行台账式管理,较好地解决了集体资产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挪用、占用等问题。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和范围,对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增强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透明度。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情况
  瓦子街镇包括六个村委会,其主要集体资源包括机动地、“四荒”、林地等,这些土地资源给村级组织带来了可观
  的经济收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经统计,全镇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9961亩,其中:耕地总面积为6612亩,林地3349亩,并且这些集体资源在以后年份相继到期,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收入有了延续性。
  村级组织对集体资源发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是严格发包程序。按照民主议定原则,经过村“两委”研究讨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二是资源发包所取得的经济收入,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纳入账内核算。三是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台账急需健全,对于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最主要的是村级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在资产台账内没有详实的记录。
  三、“三资”管理工作的建全
  (一)农村资金管理
  1、代理协议要签订。有关文件精神,集体资金必须由镇农经站统一管理,镇农经站要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管理制度要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管理,主要建立健全财务,资金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
  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3、账务处理要规范。做到先理财,后入账,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票据的手续要齐全,经过审批后方可入账。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资产台账要建立。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账物不符产权不清等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处理。
  2、资产经营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集体资产的经营性收入要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
  1、资源台账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在所有权确认的基础上,要按照资源坐落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2、土地承包要规范。土地承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及时向承包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土地。
  3、土地流转要有序。鼓励农民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按照上级政府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文本签订好流转合同,以免日后发生土地纠纷。
  4、资源发包要透明。对依法流转由集体经营的土地,集体
  预留机动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四荒”土地,林地等,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有偿转让其使用权。同时,要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司法部门进行合同公证,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篇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XX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XX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
  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
  (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第3篇: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第4篇: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六维空间“谐农”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既能处理资金、资产、资源的业务过程,也能处理村组会计帐务,并完全符合国家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采用智能客户端技术开发,既能满足软件许可销售模式,也能满足软件租赁服务模式,让经济发达的乡村和经济落后的乡村均可享受信息化系统应用的益处。

3、完全的因特网架构,软件既可安装在乡级三资代理中心,也可统一安装在县市省一级。安装在县一级能有效降低系统的服务工作量,从而降低系统的建设成本。

4、完全的因特网架构使得系统既能满足三资代理中心的日常业务处理,也能保证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随着系统的扩展,也能满足村委村民直接操作和自助查询管理的需要。

5、业务处理过程摆脱了复杂的会计记录方法,使系统对操作人员会计能力的要求大大降低。同时业务单据能够生成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要求的记帐凭证,保证了系统的会计完整性。

6、系统采用集团应用模式,三资帐套划分可到村组一级,不影响任何一级的核算和管理,同时还能保证有效的分级汇总。

7、随着农村信息化发展,本软件架构能够满足从村财公开到村政村务公开,以及传播党的农村政策,传播农技知识等需要。

8、六维空间“谐农”三资管理系统是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是专业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其整体架构和模块功能在国内属首创,迄今无二例。该系统的开发基于目前先进的SOA开发理念,标准化、模块化、插件化,采用Web Service技术开放服务。系统采用与数据库无关的核心技术,当客户产生新的应用需求时,研发部门可以快速生成新的功能模块,而不造成原有系统的结构破坏。

9、加强监督、规范账务、提高民主、落实公开,是我们软件的核心;运行稳定、服务及时、开发灵活,是我们的宗旨。

谐农三资软件是六维空间公司利用自主管理软件平台开发的农经管理软件产品之一,系统可扩展性强,可快速定制新功能,是一款理念优秀、技术先进的管理软件。

主要功能:

1、系统架构

谐农三资管理软件采用B/S架构,客户端智能部署,应用程序服务器端升级后,客户使用终端同步自动升级。系统可在各乡单独安装使用,亦可全市或每县使用一套软件,利用互联网或专网统一操作,查询、统计,使用于监控均十分灵活方便。

谐农三资管理软件可提供以下三种部署方式:

●省级部署模式

●市级部署模式

●县级部署模式

2、系统管理

●多级组织机构管理:用户可以在同一个帐套下创建多层级组织机构,在登陆的时候,可以选择登陆到市、县、乡、村或者村组进行数据录入或查询统计。

●权限管理:有效的权限设置,便于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操作者进行控制,有效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系统日志:系统日志包括操作日志和异常日志两种类型, 操作日志用来记录用户的主要操作, 可以随时查看有无非法用户进行登陆;异常日志记录系统操作的过程中出现的异常, 便于管理员对系统的维护, 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预置会计科目:系统预置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科目内容,并且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修改、删除。

●模版生成:系统预置了若干模版,并可以自行增加、修改、删除,使系统在满足不同地域、不同使用者的习惯时,更加灵活易用。

3、资金管理

●凭证处理:会计凭证支持反记账、反审核、红冲、批量审核、批量记账、凭证编号重排等方便用户使用的功能。

●大额度支出标准设置及控制:系统可按每个村设置不同的额度标准,当超出额度时,系统将进行提示,凭证将不能保存

●收支明细表:可显示一段时间内收入和支出的明细情况列表。

●资产负债表:可按照用户需要自行设置报表的公式,设置取值科目。

●三资公示榜:可显示资金、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

4、资产资源管理

●资产资源分类:系统预安装资产资源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

●资产变动方式:不同的资产变动方式可以生成不同的会计凭证。

●资产资源卡片:可以显示资产资源的详细信息,如数量、存在场所、责任人、使用状况、分类信息等。

●资产资源汇总表:可以按照市、县、乡、或者村生成资产资源的汇总报表,汇总报表可以按照资产资源的分类进行多级显示,如只显示资产分类下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汇总情况。下图显示的是办事处下辖各村所有资产类的汇总信息。

●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可以按照市、县、乡、或者村,生成资产资源的明细台帐,可以显示每个村组的资产资源详细情况,如资产资源数量、金额、存在场所、责任人等。下图显示是办事处所有房屋建筑物的明细。

●资产变动表:可显示一段时间内资产的变动情况。

●三资汇总表:可汇总显示资产、资源、资金的信息。

5、经济合同管理

●租赁合同:除了记录详细的合同信息外,提供附件上传功能,可以将合同的相关文件上传到服务器上进行存档。

●经济合同到期提醒: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生成提醒,方便掌握土地承包信息,便于再次进行土地招投标。到期提醒可以按照“上月”、“本月”、“下月”和“自定义时间”,方便用户进行选择。

●租赁到期通知书:租赁到期前,自动生成到期通知书。可以直接发放到各村委,安排下次进行招投标。

●租赁收款提醒:签订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时,除了需要对合同到期进行提醒外,还需要对合同中规定的每次收款时间进行提醒,提醒用户进行收款,收款方式支持“一次付清”、“半年一次”、“一年一次”、“自定义”。

●收款过程记录: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对每次的收款过程进行记录,每次收款过程都可以自动生成凭证。

 

6、流程管理

●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管理:当村集体费用支出已超过村大额度资金标准时,凭证将无法录入,必须使用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此流程包括:“资金使用申请” 、“资金使用批复”,每个阶段可打印出来公示存档,最后可直接生成凭证。

●资产变卖/租赁流程管理:当集体资产发生变卖或租赁时,软件可以对资产变卖或租赁整个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流程包括:“资产变卖租赁方案”、“ 资产变卖租赁请示”、“ 资产变卖租赁评估”、“ 资产变卖租赁审批”、“ 资产变卖租赁公告”。最后可直接生成合同。

●资源发包流程管理:当集体资源发生村民承包业务时,软件可以对资源发包整个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流程包括:“资源发包方案”、“ 资源发包请示”、“ 资源发包评估”、“ 资源发包审批”、“ 资源发包公告”。最后可直接生成合同。

●预警提示功能:当村集体发生大额度资金支出、资产变卖、资源发包等三资变动时,系统在处理业务的过程当中会自动发送到相关负责人的手机上进行短信提示。

7、收支管理:

●收入单管理:收入单主要是对村集体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收入项目进入核算。系统支持对收入单进行浏览、新增、修改、删除和打印,收入单保存并审核后,可以直接生成相关凭证。

●支出单管理:支出单主要是对村集体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项目进入核算。系统支持对支出单进行浏览、新增、修改、删除和打印,支出单保存并审核后,可以直接生成相关凭证。

●利息分配管理:利息分配管理是针对于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多个分支机构共用一个银行账户的情况,当银行账户上产生利息时,利息分配管理可以对这些利息进行分配。系统提供了两种计算利息的方式:按日利率和按日利息金额。系统支持对利息分配记录的新增、修改、删除、打印和导出功能。利息计算分配无误保存后,系统可自动生成相关凭证。

●预算管理:当年初村集体组织对收支项目做了预算,在收支业务发生的时候,系统会自动进行是否超出预算验证。系统提供了对预算的编制和对预算的分析功能。

●收入汇总表:对当前组织机构按照收入项目进行汇总。

●支出汇总表:对当前组织机构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汇总。

●多机构收入汇总表:此报表用于非业务分支机构(非末级机构)对其下的业务分支机构的收入情况进行按机构和项目交叉汇总。

●多机构支出汇总表:此报表用于非业务分支机构(非末级机构)对其下的业务分支机构的支出情况进行按机构和项目交叉汇总。

●银行账户余额表:此报表用来查询当前机构指定会计期间内所使用的银行账户的期初余额、收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还可以查看各造成银行账户发生额变化的所有机构的发生额明细。

 

8、系统具备领导查询、分析功能

各级领导可以直接登陆三资系统查询各类图表,也可登陆六维空间专门开发的三资领导查询平台,完成下属机构三资查询、统计、分析,使其感觉操作简单,直入主题。

9、软件具可自动生成总分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等有关账目。

 

谐农三资软件是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农财部门指导下,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发展目标开发,软件立足于纪检监督、业务核算、村务公开、预警分析。纪检监察部门可利用互联网随时查询农村村务公开的情况,业务核算部门可以运用软件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一体化核算,普通农民亦可利用互联网或乡、村配备专门的设备查询村财村务情况,当村集体发生胡支乱花、隐私舞弊行为时软件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提示相关负责人。充分使集体事务公开透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进行。

第5篇: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山海关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证村集体“三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和保值增值,防止村集体“三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镇所有的村集体“三资”管理。

第三条 农村“三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所有权不变的原则;

(二)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原则;

(三)民主管理、勤俭办事、统一规范的原则;

(四)资源科学开发、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与权属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以生产资料以及其它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是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本村“三资”的主体。

第五条 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或存款形式存在的货币资金。其来源主要包括:

(一)原有积累;

(二)财政补助收入;

(三)土地等生产资料发包收入;

(四)村有一、二、三产业直接经营收入;

(五)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六)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

(七)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收入;

(八)变卖集体财产收入;

(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

(十)国家有关单位或个人支持拨入的资金;

(十一)借入资金,外来投资;

(十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林木、牲畜、果园、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分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减免税或捐赠财物等形成的资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第七条 资源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场、荒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

第八条 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平调、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三章 管理部门

第九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成员单位按其职能分工,依法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镇政府负责对本镇内各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督管理,镇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是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 我区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即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将其账务委托给镇农经管理办公室代为管理。镇农经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负责本镇各村的财务管理,按村设帐,单独核算,严格监管村有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村集体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及处置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村集体土地资源承包、承租合同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和会计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村级填写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

(八)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村“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的经营活动;

(四)负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三资”管理工作;

(五)负责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接受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对其“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镇农经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村有资金的范围:各项经营收入、发包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借贷款、往来及其他收入和所有支出。

第十三条 每项集体收入必须在收讫的当日存入本村的基本帐户,严禁少报、瞒报、不报收入;严禁公款私存或将集体资金转入其它单位存放;严禁坐收坐支、挥霍浪费或侵占贪污集体资金;严禁白条收款、无据收款;严禁非出纳人员保管现金。

第十四条 村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村有资金必须在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金融部门存储或开户,实行一村一户专户储存,分村设帐,专款专用。在本村现有货币资金前提下保证支付。由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到金融部门背书,取款支票必须加盖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名章,否则金融部门不予付款。现金、转帐支票及村里财务章由村报帐员保管。

第十五条 村有资金的支取,一般情况下,各村每月根据支出情况留500元至1000元备用金作为正常办公经费,村里的小额开支在备用金中列支。

(一)各村一次支付现金 2000元(含 2000元)以下的履行下列程序后方可支取:

①由村民委员会填写取款申请书,写清开支项目、数额;

②村书记、村主任签字;

③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④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签字盖章。

(二)各村一次支付现金在2000元至50000元以下,履行下列程序后方可支取:

①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报帐员填写取款申请表,并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记录。申请上要写明兴办项目和预算金额;

②经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报帐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字盖章后,上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

③经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审核无误后,报经镇长同意后支取。

(三)5000O元(含500OO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在履行本条第二款开支审批程序后,由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报农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支付。

(四)根据各村实际,对超过10万元支付,应由村民代表逐户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后,专题会议议定。

第十六条 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管理。

(一)各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发包,对于金额较大的必须进行招标。招标之前,由村“两委”班子对工程项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经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再严格按招标程序招标。招标过程由村务监督小组和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二)各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发包,必须同时上报工程预算表、工程合同(草案)等相关材料。施工期内,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垫资的50%。工程完工后,经过审计排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 资金开支手续的审批程序,实行“三签字、两盖章”制度,即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交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审批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财务审核专用章,农经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加盖农村财务审核专用章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 对各村经常性支出,可在每年1月10日民主议政日,经村民代表批准全年总额预算,不超额、超范围支出,可不再经村民代表会审批。

第十九条 结算资金的管理。

(一)对于单位和个人拖欠集体的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暂时难以归还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分期归还,但要作出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逾期故意不还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赔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二)村民委员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为外单位和个人担保、抵押。

(三)一次支付2000元以上,必须采取转帐支票方式。

第二十条 招待费开支的管理。

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村级招待费零制度的试行意见》。对来村帮助指导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招待,其费用摊入项目成本。

第二十一条 集体积累资金的管理。

(一)集体积累资金包括包干前集体积累资金和包干后提留的集体积累资金。主要有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以及国家扶持的各项资金。主要从做决算分配提取和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收入增加的款项。

(二)集体积累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将其用于农户分红和挪做他用。要坚持先提后用计划安排,不得超支的原则,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掌握使用,对超过规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列支。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财产管理制度。

(一)集体财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由村专人保管,逐—登记入帐,每年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物相符。要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于盘盈、盘亏、损坏、丢失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查清责任照价赔偿。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属于正常损耗的财产物资,经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代表会通过,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核实后报销,属于正常盘盈的要及时入帐。

(三)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实行联营或承包经营的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确定承包金,公开招标,并签定承包合同。对外联营投资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其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金。

(四)村民委员会固定资产的变卖、报废、更换、重置,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六章 资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村民委员会内部农户之间土地自行流转的,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通过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流转方式流转的,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和流转方案,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后,受让双方签订合同,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集体土地对本村成员承包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拟订承包方案,形成会议记录;

②由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形成会议记录;

③村民委员会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并存档。

第二十五条 集体土地对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村民委员会必须填写土地承包预审表,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预批后,经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讨论履行审批手续。

(一)在除履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集体土地对本村成员承包的程序外,还要履行下列程序:由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递交对外承包的书面请示,同时递交承包工作小组名单和承包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承包、拍卖、租赁等)草拟合同、承包方案四至界限图等材料,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用于非农建设的,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报区土地规划部门核准同意。

(三)村民委员会与开发人签订合同,并报镇政府备案。

第七章 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务监督小组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小组设组长1人,由一般党员担任,组员3至5人,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从村民代表中产生,实行任期制,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期同届。村主要负责人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

(一)组长列席村“两委”会议,组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二)对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定期查阅、审核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情况;

(四)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和程序是否及时、规范;

(五)参与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六)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财务工作、村务公开工作及其他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

(八)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并由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九)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双述双评”和其他工作;

(十)对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和镇纪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监督。

(一)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项目的发包管理,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具体的发包方案,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应对发包的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等进行全程把关监督。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未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或收支预算变更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

(二)未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或者折旧费未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更新的;

(三)管理村集体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无安全保证措施的;

(四)未经规定程序取得、变更或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的;

(五)未按资产公开制度进行公开的;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入帐的;

(七)财会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定期报帐的。

第二十九条 应当进行集体资产评估而未评估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对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的,由镇人民政府、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可以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10%至20%的罚款;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非出纳人员保管现金的;

(二)未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或者白条收款、无据收款的;

(三)未按规定审批开支的;

(四)违反有价证券核算、保管规定的;

(五)对无法收回的欠款擅自进行处理的;

(六)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和报废处理未按规定办理的;

(七)未按规定公布财务收支帐目的;

(八)妨碍阻挠村民会议和村务监督小组履行职责的;

(九)未建立会计帐目的。

第三十二条 不按规定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套取或坐支现金的;违反开支审批制度的;支出现金未取得真实合法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的;白条抵库存现金或者入帐的;挪用、私分和无偿核销农村集体积累资金的;截留、挪用和私分捐赠、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或者物资的;挥霍浪费公款、公物的,对当事人处以违法金额10%至30%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擅自用村集体所有的资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为个人或者外单位担保的,对责任人员处以担保总额10%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员赔偿。

第三十四条 对未经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集体资产经营者或者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较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上年报酬10%~2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单位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二)虚报、迟报、拒报和伪造、篡改有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的;

(三)干涉、拒绝和阻碍审计工作的;

(四)弄虚作假和隐瞒事实真相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变更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二)强令用农村集体资产担保,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规定的审批程序投放资金,造成资金呆滞或者损失的。

第三十七条 镇、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管理、审计、监督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情节轻微的,责令其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村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处置经营等行为,经审查手续健全,程序合法、真实,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办理故意刁难设阻的;

(二)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票据管理规定,批准不合理票据报帐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法规,伙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指使村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的;

(四)对代理、监管、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

(五)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告甚至袒护、包庇的;

(六)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其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

(七)因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处理错误或其他失职、失误导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

(八)对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提出的资产资源处置要求,擅自决定招投标的;

(九)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过程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导致村集体经济或他人合法权益受损的;

(十)故意隐匿、销毁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资料,或者因管理失职造成有关文件、资料损毁、丢失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追究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以上责任追究分别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申请复议的,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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