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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

企业表态发言表态发言

2022-05-17 18:35:05发言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表态发言表态发言 doc,供大家参考。企业表态发言-表态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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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表态发言表态发言.doc

企业表态发言-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这次百名干部进百家企业开展

应对金融危机,共谋科学发展

的主题活动,是省、市局为了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调节经济和规范执法的职能,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意见,促进企业摆脱困境,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所作出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工作在税收一线的税收管理员,能够参加这次活动,我感到十分的光荣,也深知责任的重大。在此,首先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给我这一次难得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我代表所有参与活动的税收管理员,决心在活动中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珍惜机会,虚心学习,认真完成好自己所肩负的任务。我们将结合实际深入到企业中去开展服务,坚持多听、多看、多思考,不仅要做好工作,还要虚心学习,提高自我,积极当好

三员

。一是当好税收宣传员。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关于鼓励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国家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整理后有针对性地带到企业,做好用足用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二是当好企业信息员。要排摸梳理企业当前发展中遇到的资金信贷、劳动社保、政策兑现等一揽子的具体问题,为下一步的对策研究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三是当好税企协调员。发挥税务部门作用,积极送服务、送温暖和办实事,帮助企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将企业的具体困难和难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对需要地税部门解决的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做到让企业满意,让纳税人满意。

求真务实,大胆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我们将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广泛调查,深入研究,认真查找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查找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资金、市场、结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切实

把好经济脉

,同时根据掌握情况,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专题报告,并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为企业长远发展出谋划策,更好的践行

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

的理念。

遵章守纪,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局形象。我们将按照市局党组要求,服从领导,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同时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树立与服务单位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的大局意识;树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树立联系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宗旨观念。不走过场,真抓实干,文明言行,自觉维护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活动已经启动,工作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

,积极务实的工作态度,百折不挠的攻坚精神和信心百倍的信念,全力以赴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决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殷切期望!

谢谢大家!

第二篇:在全市创建和谐企业表态发言

创建和谐企业推动全面发展

在全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大武口区长期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生产经营性企业数量较多、市场份额较大,目前辖区有各类企业2364个,从业人员6万余人;其中建立企业工会组织726个,发展会员3.8万人。

我们将以这次动员大会为契机,坚持把和谐企业创建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来抓,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劳动用工、丰富企业文化等方面入手,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扎实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把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谐企业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创建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整合各级工会组织、各职能部门、辖区企业和广大员工等资源和力量,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状况,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指导企业在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自我测评、创建方案、活动流程、台帐档案等方面开展好

六个一

活动。分年度、分批次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将创建活动覆盖到辖区所有企业,努力形成人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人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必须以解决影响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环境、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问题为出发点。我们将努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做到

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企业发展与职工维权相结合。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改善职工薪酬设置、劳动时间、工作条件,切实提高劳动者待遇,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二是坚持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活动相结合。全力抓好企业内部组织和各类群团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企业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创建活动,形成特色、

打造品牌,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三是坚持企业主体与员工参与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企业和谐创建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方参与,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切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力争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互利多赢。

四、严格考评,强化督查。坚持把和谐企业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严把自查自评、推荐申报、检查审核、社会公示、通报命名等各个环节,加大督查考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联动考评制度,广泛开展和谐企业评选命名活动,使和谐企业成为综合性强、含金量高的企业荣誉。

创建和谐企业、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加快建设文明幸福的一流城市区而努力奋斗!

第三篇:公交公司客运企业表态发言

提升市区公交服务职工动员大会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宿迁城乡客运优质品牌

目标不动摇,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全面增强安全意识,始终把乘客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作为宿迁市对外服务的窗口和形象,深入开展

微笑服务、文明行车

活动,并努力做到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推行微笑服务。努力通过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员工快乐工作,让驾驶员、乘务员向乘客传递出真诚的微笑,在微笑中对乘客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问候、多一点解答、多一点关爱、多一点奉献,让乘客切实感受到尊重、舒心和愉悦的乘车氛围。

二是全面提升员工素质。设立员工综合素质培训机构,规范培训内容,结合公交运营的实际情况,开展职业道德、礼貌用语、着装礼仪、文明行车和规范化服务等一系列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做好普通话和微笑服务的培训,做到

笑迎八方客、礼仪待宾朋

三是全面创新管理方式。深入开展

争当星级驾驶员、争创星级线路

活动,尽快推出2014年的星级标准,促进公交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坚持乘客代表、监督员征求意见制度和乘客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解决市民关心的热

点、难点问题。

四是全面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驾驶员文明行车和安全行车意识,严格自律,规范操作。加强日常行车安全检查管理,定期预测分析公交安全形势,同时,结合公交运营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好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面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保障,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光荣使命。作为宿迁市的窗口行业,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用真诚的微笑和优质的服务,向四方宾朋展示宿迁公交的良好形象。相信通过我们全体公交员工的一致努

力,一定能让宿迁公交成为宿迁市一张漂亮的名片,展现出宿迁独有的魅力。

关于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控制的审查基准1 法国关于企业并购反垄断控制的审查基准

一、垄断概述

法国法律中企业并购(经营者集中)的概念是指,以任何方式的行为,导致一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利及义务的所有权或使用收益权的转移者,或以使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直接或间接对一个或数个其他企业行使决定性影响力为目的,或产生此效果者。1

企业并购是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性浪潮。主要表现在以同行业企业并购为主,并集中在两个领域:过去政府管制的部门以及自然垄断部门,如金融、电信、航空运输、电力、铁路等。其次是高技术产业,如航空航天、电子、医药、汽车。另一种表现是并购规模巨大,出现行业巨头的强强联合。从理论上

讲,企业合并是指企业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改变经济结构的一种组合形式,是企业向相关领域拓展业务而形成的扩张态势,主要有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三种形式。经济理论认为,合并是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的有效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控制能力,使企业获得一定的垄断地位。特别是纵向扩张,企业通过对关键原材料和销售渠道的控制,可以有力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获得产业整合的经济性。如何判定一个企业具有垄断性,经济学理论认为如若垄断者所获得的收入超出其愿意供应某种产品或服务所支付的部分,就可以认为该企业是垄断性企业。从法律的角度看,传统的垄断判定标准也要求要证实一个企业具有垄断的实力。因而对垄断程度的控制是垄断规制的基本出发点。

1根据法国1986年关于价格和竞争自由的法律(86-1243),L’Ordonance N°86-1243。

根据现有理论,垄断控制制度主要有两种:结构主义的垄断控制制度和行为主义的垄断控制制度。结构主义的垄断控制制度是指为了控制行业集中度而对行业集中状态进行规范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维护有效的和公平的竞争,规范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行为,调整阻碍市场竞争的不良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该制度源于经济学中的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张调整产业结构是维护有效竞争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一般认为,美国和日本是结构主义的垄断控制制度的代表。行为主义的垄断控制制度,仅指规范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市场行为,而不关心市场的集中度。法国则是行为主义的代表。但在实践中这种严格的分界线是不存在的。法国的并购中的反垄断控制就是以打破市场或工业的

过度集中为重心的市场结构分割式的改革。

二、法国典型的行为主义的反垄断控制

法国反垄断法的历史相对较短,却首开在反垄断法中只对垄断引起的垄断行为予以规制的先河,对其他国家反垄断立法产生重大影响。1949年,法国就开始起草自己的反垄断法,但是直到1957年才颁布《反限制竞争法》。该法没有关于控制合并的规定,更没有解散现有垄断组织的规定,相反却有许多例外规定,将许多卡特尔情况排斥于反垄断法的规制之外。该法曾于1966、1973、1976、1980、1990、2001年6次修订,总的趋势是加强了对市场的支配地位的监督,禁止限制竞争的联合行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合作。但垄断地位从未成为其规制对象,法国反垄断法规制对象始终限于垄断行为。正是因为如此,法国在很多行业

中都存在着对市场有很强支配地位的大企业。诸如:France Télécom(法国电信),EDF(法国电力公司)和GDF(法国燃气公司)等等。

三、法国的反垄断控制机构

法国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控制机构是由经济部长(le ministre de l’Economie)和竞争审议委员会(Le Conseil de la Concurrence)及普通法院共同构成。

竞争审议委员会是独立的企业并购的调查、审议、咨询机构。它即可以就经济部长所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审议,也可以独立的对某项事宜进行调查、审议、并出具最终意见书。竞争审议委员会是根据1986年法国《价格和竞争自由法》(L’Ordonance

du 1/12/1986)成立的独立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机关,它取代了法国竞争委员会(始建于1977年)和技术委员会(关于企业间协商行为和滥用企业的市场控制地位),并且承担裁定和惩罚不正当竞争的职能,负责反垄断案件的裁决。竞争审议委员会享有准司法权、法定的咨询意见、一般性意见的权利。由竞争审议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直至最高法院。竞争审议委员会无权对涉及到取消合同、损害赔偿等民事行为和涉及到的行政行为作出裁定,必须由法国司法范围内的刑事法院、民事法院及行政法庭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裁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新经济管制法(Nouvelles Regulations Economiques; NRE)于2001年5月15日再次调整竞争审议委员会的职权,在实践中增强了反不正当竞争的职能;保证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并且更加系统化和透明化了企业并购(经营者集中)中的反垄断控

制制度。2

经济部长则是决定机构,经济部长可以根据竞争审议委员会和直接对其负责的竞争、消费及反不正当行为管制总署(DGCCRF ;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 Concurrence, de la Consommation et de la Répression des Fraudes)就有可能会破坏市场功能良好运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所出具的意见书,最终裁定授权或是附条件授权,或是禁止集中。经济财政工业部负责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并将案件提交竞争审议委员会,并通过其下设机构竞争、消费及反不正当行为管制总署(DGCCRF)在法国市场上调节竞争。竞争、消费及反不正当行为管制总署的职能核心是保证自由竞争的发展,并且由其负责对竞争审议委员会最后的调查结

果的评审和裁定;与各个协作机构,包括竞争审议委员会和其他各部委以及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欧盟机构的协调和联络。

从上述法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机构设置上可以看出,法国对于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控制实行多轨制。根据1986年《价格与竞争自由法》,法国设立了纯行政机关——竞争审议委员会执行并购的反垄断控制,但是其竞争审议委员会虽然采取的是独立委员会的形式,但实际上却在重大决定、人员任命和财政经费等方面受制于主管的经济部长。所以虽然法国的竞争审议委员会是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企业并购中的反垄断控制方面作出独立的裁决,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够独立,受到经济部长(决定机构)的很大制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混淆的情况。所以法国于2001年5月15日出台了新经济管制法(NRE),其明确规定了:竞争审议委员会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具有决定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控制上,并没有决定权,仅仅作为一个独立的咨询机关,而掌管

2La loi sur les nouvelles régulations économiques du 15 /05/2001,(Loi N°2001-420)。

经济的部长(或在特定的情况下,由相关经济部门的部长)作为决定机关,拥有最终决定权。(法国商法典第430条;le code de commerce, L’Article 430)。不过自从1986年法国竞争审议委员会成立以来,经济部长对于相关企业并购的最后裁决几乎完全与竞争审议委员会的意见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可见图表一)。所以竞争审议委员会独立出具的关于相关企业并购的意见对于意图并购的企业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因而要想进一步了解法国的反垄断控制,详细了解竞争审议委员会对并购企业的审查基准是必

不可少的。

图表一:法国竞争审议委员会1988年到2002年间关于企业并购反垄断控制的意见以及经济部长最终裁决对照表3

3Le Contrôle des Concentrations en France : une analyse empirique des avis du Conseil de la concurrence , par Lionel JANIN , Benoît MENONI ; en Décembre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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