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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2021-10-20 10:11:38公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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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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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总经理

安全领导小组

办公室

调度室

车队

驾驶员

仓储部

跟车员

安全员

调度员

文员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利扬组字【2012】01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以邵凤阳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长:

邵凤阳

总经理

副组长:

经理

员:

安全员

李晓波

车队队长

周正顺

仓储部长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

职务公司法人兼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

(姓名)

职务总调度,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5、收集并整理每辆车的每日运营情况,并报公司管理人员。

6、监督司机对公司各项规定的实施,记录每个司机的出勤状况。

7、车队出现任何事故时,要及时通报总调度。

8、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营。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厂区内车速规定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货物运输里程超过400公里的,要配备2名驾驶员,驾驶员不得持续行驶4小时以上。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不认真覆行职责,虽未发生事故,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给予通报批评:

(1)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

(2)未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建立,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3)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4)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5)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或对重大安全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的。

(6)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上级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的。

(7)对有关安全方面的紧急信息,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领导责任:

(1)未制定安全管理(检查)工作计划:或虽已制定计划但未组织

落实的。

(2)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的。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未落实监控措施的。

(5)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7)对发生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虚报、迟报的。

(8)对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审批项目,未按规定报请审批的。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任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分:

(1)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事故主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和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2)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事故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和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加重处分。

四、各车队按人事管理权限,实施对责任者的处理。

五、对任期内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坏的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触犯刑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主管负责人主持会议。

2、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

1、项目安全会议:车队或办公室指派职能人员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等。

2、常规安全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检验部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3、现场会议:在运输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

1、项目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重点项目安全方案等。

2、常规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宣贯学习,安全工作传达落实,事故案例分析等。

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中心安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级的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中心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各部门要建立自己的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长应认真记录并交接班。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队、车辆“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办公室会同车队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二级(车队)安全教育由车队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包括:

A、本车队车辆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除因素及预防措施。

B、本车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危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4)三(车辆)安全教育由原驾驶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A、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B、本岗位工作特点、车辆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2、驾驶员培训教育

(1)凡驾驶业人员必须经上有关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取得相应驾驶证和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执行公司规定。

3、车队长培训教育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车队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车辆安全管理知识等。

4、“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车辆、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车辆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办公室和车队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A、新车辆、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车辆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C、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D、“四新”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5、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

(4)职业健讲学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黑板报、张贴宣传画面、闭路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资质及登记

1、公司录用的驾驶员年龄在25~40岁之间;驾龄应在4年以上,且驾驶以来无重大事故;学历在高中及其以上;并持有有效的货物运输车辆的相关驾驶证。

2、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建立司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驾龄、学历、政治面貌、性格特点、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联络电话、现住址、家庭履历、工作履历、有无长途驾驶经验、对车辆的了解程度等,且其后附在本公司期间的出勤状况、工作态度、奖罚记录等。

3、聘用驾驶员时,应先考核其驾驶技术3天,如合格,将有2个月的适用期,期间考核驾驶员的工作态度,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二、驾驶员岗位职责

1、所有驾驶人员,聘用前必须经过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熟悉运输线路及相关教育并在这些文件上签字。

2、由车队长对驾驶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国家的交通法规、客户公司厂内运输规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等进行宣传,并做会议记录,且要有每个司机的签字认可。

3、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4、遵守交通法规、厂区内车速规定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5、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6、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7、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8、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9、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10、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技术水平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11、货物运输里程超过400公里的,要配备2名驾驶员,驾驶员不得持续行驶4小时以上。

三、奖惩制度

惩罚:

1、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需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报车队长。如迟到、早退或旷工,都将按程度扣除相应金额的工资。

2、应穿着公司指定的工作服,并保持形像整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车辆要时刻保持整洁,驾驶室内不得有异味,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工作期间,语言要文明,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因违反交通法而产生罚款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应,如发现隐瞒不报,处100-300元罚款。

7、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发现一次不报罚款300元。

8、行车过程中发生等级事故,按驾驶员聘用协议条款执行。公司规定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9、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应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时速应在15km/小时以内,如发现违规,一次罚款100元。

10、驾驶员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现漏检,一次对两班当班驾驶员各罚款100元。

11、车辆进出作业现场(堆场)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进出,严禁逆行,发现一次超速行驶罚款50元。

12、叉车作业时,运输车辆应与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离,装箱作业须待叉车停稳后,运箱车辆方可进入作业区,根据叉车信号调整车位,严禁同时起动车辆,违反者罚款50元。

13、车辆在堆场内行驶,不得紧靠集装箱堆放区行驶,应保持5m以外安全距离,如发现违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发生,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违反者罚款50元。

14、工厂内作业,应注意避让小车和乘座车,不得抢道行驶,如发现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立即予以辞退

15、驾驶员在堆场内或厂区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如发现因此寻畔兹事,挑起事端者,除赔偿损失外,将立即予以辞退。

16、不得用公司车辆私自运输其它货物,尤其是危险货物,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17、货物运输,必须走公司指定的路线,如有必要改变行车路线时,需提前向车队长报告。如私自改变路线,将处以一次100元的罚款。

18、在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技术水平的掌握度中,在85分以下的,每分处以10元罚款,在60分以下者,立即予以辞退。

奖励:

1、对一个月无任何事故及违规行为的司机,奖励100元。

2、对一个季度任何事故及违规行为的司机,奖励200元。

3、对一整年无任何事故及违规行为的司机,奖励500元。

4、在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技术水平的掌握度中,在95分及以上者奖励100元。

5、对公司提出任何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条建议将给予50元。

6、公司所有司机都有互相监督的义务,对事故进行主动举报者,奖励100元。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活动制度

一、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车队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车队安全活动日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原则

办公室、车队必须开展以车队、车辆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二)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三)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四)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五)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五、安全日活动要求:

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办公室要定期检查。

六、具体规定:

车辆必须参加车队安全日活动,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一)公司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二)车队领导每月参加两次。

(三)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车辆安全日活动。

七、要充分发挥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八、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九、相关记录

安全合格车辆学习记录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给视情修理提供依据,鉴定车辆维修质量,预防车辆非正常损坏,保证安全运输生产,特由公司第二负责人李金鹤总调度制定本制度并执行。

一、总调度的主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车辆检查、检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制修定本公司车辆检查、检测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组织推广和交流先进的车辆检查、检测技术和经验,及其培训工作。

4、贯彻执行公司发布的有关车辆检查、检测标准和规定。

5、检查、检测车辆的复杂小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后。

6、定期不定期抽检各车辆的技术状况。

7、长途车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8、对每次车辆检查检测做好书面记录。

9、定期对驾驶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对车:

1、车辆检查是监督落实车辆各种维护状况,保持1级车辆技术等级,保证行车安全的经常性工作。

2、车辆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以及长途车出车前检查。

1)日常检查: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由驾驶员结合日常维护对车辆进行的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各车队长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该项检查的实施由各车队自行组织监督。

3)月检查:每月由各车队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该项检查的实施由总调度进行监督检查。

4)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竣工后,由维修单位按照相应的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对修竣车辆进行的出厂前检查,并由总调度按同一标准对该修竣车辆进行的检查、验收。

5)长途车出车前检查:车辆执行长途任务前,由各车队长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对人:

1、定期检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

2、定期检查驾驶员对车辆检查、检测技术的掌握情况。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车队长对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驾驶员的工作状态及态度。

三、奖励与处罚

奖励:

1、对工作认真、检查仔细,工作积极的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奖励100元。

2、通过车辆“日常检查”、“月检查”和“换季维护竣工检查”等,发现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100元。

3、对考核低分驾驶员,进行积极教育,并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奖励200元。

4、长途车出车次数在30次时,无任何机械事故时,奖励全体安全人员每人100元。

处罚:

1、一次未实施定期安全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2、车辆检查、检测管理混乱,玩忽职守或无人管理,严重失职,使车辆检查流于形式,连续发生车辆损坏事故的,即时辞退。

3、违反检查、检测管理规定,敷衍了事,发生较大机械事故或运行安全事故的即时辞退。

4、不经规定程序进行车辆检查、检测,私自将车辆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

5、长途车出现机械事故时,全体安全人员罚款100元。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4、装车时,应按所填写的出库单核对数量,以免装多或装少。

5、装载完毕后,应由发货员和驾驶员再次确认装车数量,且发货员在出库单上签字核实。

6、确认完毕后,先把紧绳器拉紧,再将车门关好并上锁。

7、出门前,要在警卫处出示出库单,并在进出记录本上记录好出厂时间。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厂区内车速规定,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3、货物的运输应按公司指定的路线行驶,如指定路线道路有障碍时,应先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后,按指示选择其它路线。

4、夜间行驶,应特别多加小心,要随时保持清醒。

5、在转弯路口及人行道路前、路况不好的道路上行驶时,要减速慢行,避免事故发生。

6、雨雪天气时,驾驶时间不得连超4小时,且行车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

7、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论事故大小,都要第一时间同时通知交警和总调度。

8、在运输途中,不得擅自开启车门,如需开启车门,应先报告总调度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开启车门。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卸货时,应与收货人一同进行核对,并由收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方可返回。

5、如货物与出库单不符时,应及时向客户公司发货员报告并处理。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资质及登记

1、公司所有车辆,应有全法的车辆注册登记证、行驶证、并无拖欠各种税费,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绿标车标准。

2、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需为1级。

3、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

)的要求。

4、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

)的要求。

5、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建立车辆档案。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注册登记证(即基本信息)、油耗、行驶证、保养及检测、维修(主要核心部件)、事故、保险等。

二、车辆的保养和审验

保养:

为确保公司车辆符合绿标车和技术等级达到1级,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主要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一级保养:每1000公里做一次,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主要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且1年2次。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等级鉴定:1年1次,不得逾期。

审验:

1)日常检查: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由驾驶员结合日常维护对车辆进行的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各车队长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该项检查的实施由各车队自行组织监督。

3)月检查:每月由各车队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该项检查的实施由总调度进行监督检查。

4)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季节性维护、强制维护和大修竣工后,由维修单位按照相应的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对修竣车辆进行的出厂前检查,并由总调度按同一标准对该修竣车辆进行的检查、验收。

三、车辆制度

1、车辆保险内容: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自燃险、全车抢盗险、玻璃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2、每辆车需配备停车警示牌、灭火器、简单维修工具、日常清洁工具等。

3、严禁超载、超重,严禁运输特殊物品,如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枪枝等。

4、车辆运行中,要集中精力,不得闲谈、不得抢路超车,下陡坡时,不得熄火或空档滑行,上山和下山时,要检查转向和制动是否灵敏有效。

5、行车前及收车后要仔细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部位,并在每日车辆状况表上记录清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不应再继续行驶。

6、车辆报废规定:

(1)车辆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7)车辆生产年限已达10年的车辆。

利辛县扬天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篇2: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份非常实用的专业资料】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份非常实用的专业资料】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风电场,专业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份非常实用的专业资料】 本文简介: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职责第一条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第二条安全组织及目标(一)风电公司应成立安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份非常实用的专业资料】 本文内容:

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

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

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

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

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

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安全监督体系

(一)

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

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

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

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

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安全教育

(一)

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

安全检查

(一)

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

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

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

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

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

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

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

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

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

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

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

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

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

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篇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

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境内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工程应

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

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过程监控、专款专用”

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时,项目业主应当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

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费率,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项目业主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确定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项目业主对工程项

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

生产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五临边”(未安装

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硬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爬梯、安全网、安全棚等相

关设施费用;

3.安全警示(生产、交通)、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设施等购买、制作、

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费用。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面具、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它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检测、探测设备、设施费用

1.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

2.其它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易燃易爆物、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

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评审费用。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六)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预案支出。

1.新聘作业人员“三级教育”费用;

2.“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3.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4.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及预案演练费用。

(七)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

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

7.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

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

用;

(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

用;

(四)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五)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

离等设施费用;

(六)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费用;

(七)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

备费用;

(八)其它正常工序施工的辅助措施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

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如

因未按工程需要足额投入安全生产费用,并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应按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20%进行处罚,在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理。

监理单位应严格安全生产费用审核程序,据实计量;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

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立即要求其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项目业主报告。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应当至少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考评与奖惩

(一)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

(二)施工单位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不超过5%的奖励基金,作为对安全先

进施工班组、个人的奖励资金。

第四章

使用与计量

第十四条

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

项目清单、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使用

(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全年

使用计划(按项目清单);根据月度工程计划编制月度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签批;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要求附有采购清单、购置发票、

发放记录、监理查验签认记录等;

(三)施工单位每月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报表,同时附采购清单、购置发票、

监理查验签认记录作为附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第十六条

计量审核与支付

(一)安全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报表后,应当在7

日内进行审核,

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送总监办审核。

(二)项目业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报表进行审查后,应按

月审核,及时支付。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进行审查,超出部分的安

全生产费用由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50%,项目业主承担的50%在施工合同,暂定金额中给予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项目业主不得支付其余额部分。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

支付等条款,并监督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

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查招标文

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挤占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附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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