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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

2021-11-04 13:25:11公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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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统计报表,行政,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统计报表制度(一)调查表式1、综合报表综合机关名称: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200年表号:J301表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5)85号计量单位:个有

【行政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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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表式

1、综合报表

综合机关名称:

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数

200

号:J

制表机关:国

号:国统字(2005)85号

计量单位:

有效期至:2

0

0

6

6

代码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合计

单产业

法人单位

多产业

法人单位

合计

多产业法人

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

1

2

3

4

5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汇总说明:

宾栏按101-1表、101-2表汇总单位数

(1)宾栏第1栏:汇总所有101-1表单位数=第2栏+第3栏

(2)宾栏第2栏:汇总所有101-1表16产业活动单位数=1的单位数

(3)宾栏第3栏:汇总所有101-1表16产业活动单位数>1的单位数

(4)宾栏第4栏=第2栏+第5栏

(5)宾栏第5栏:汇总所有101-2表单位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

200

半年

号:J

制表机关:国

号:国统字(2005)85号

有效期至:2

0

0

7

6月

单位序号

部门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详细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行业代码

单位类别代码

变动类型代码

(可复选)

变动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活动单位。

2.本表报告期别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3.行政区划代码:要求填报12位的行政区划代码。

4.行业代码:要求编码至小类,即4位代码。

5.单位类别代码:

法人单位填写:10-企业法人;20-事业法人;30-机关法人;40-社团法人;51-民办非企业法人;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法人;

多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填写:

01-生产经营性的产业活动单位;02-非生产经营性的产业活动单位。

4.变动类型代码:1-变更名称;2-变更法定代表人;3-变更地址及邮编;4-变更联系电话;5-变更行业;6-注销。

(注:

变更代码即1-5可复选,用分号隔开)

5.变动时间:变更单位填写变更时间;注销单位填写注销时间。

(二)基层报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0

半年

号:101-1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补充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号:浙统(2005)76号

有效期至:2007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01法人单位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市(地)

县(市、区)

乡(镇)

街道

社区、居(村)委会

详细地址:

街(村)、门牌号

05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06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

2

;

3

行业代码

(统计机构填写)

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2省,3地(市),4县(市)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08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港澳台商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310中外合资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9控股情况(限企业填报)

1国有绝对控股,2国有相对控股,3集体绝对控股,4集体相对控股,9其他

10隶属关系

10中央,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61街道,62镇,63乡,71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

11开业(成立)时间

12营业状态(限企业填报)

1营业,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9其他

13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9其他

14机构类型

1企业,2事业单位,3机关,4社会团体,5民办非企业单位,9其他组织机构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续表(101-1表)

16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1农林牧渔业

2工业

3建筑业

4交通运输、电信业

5批发、零售业

6住宿、餐饮业

7房地产业

9其他

17年末从业人员数

指标名称

代码

总计

女性

百万

十万

百万

十万

年末从业人员合计

01

18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千亿

百亿

十亿

亿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全年营业收入合计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计

27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千亿

百亿

十亿

亿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行政事业支出合计

年末资产

21企业资质等级(限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填写)

建筑业(新资质企业,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没有新资质的企业,请填9999)

房地产开发业: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5暂定,9其他

物业管理:1一级,2二级,3三级,9其他

22住宿业情况(限住宿业企业填报)

星级等级:1五星,2四星,3三星,4二星,5一星,9其他

20企业集团情况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

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

如选择2,请填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单位代码

52

企业所在开发区或园区

(限工业企业填报)

名称:

码:

(统计机构填写)

55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方式

(限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企业填报)

1独立店,2连锁商店总店,3连锁商店分店,9其他

56

零售业业态(限零售企业填报)

1百货商店,2超级市场,3专业店,4专卖店,5便利店,6仓储会员店,7家居建材商店,9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年*月*日

(法人单位在此盖章)

审表人:

审表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上半年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年末从业人员数、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全年预计数。

2.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200

半年

号:101-2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补充机关:浙江省统计局

号:浙统(2005)76号

有效期至:2007年1月

00单位类别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01产业活动单位代码

02产业活动单位名称:

03单位负责人: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市(地)

县(市、区)

乡(镇)

街道

社区、居(村)委会

详细地址:

街(村)、门牌号

05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06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

2

;

3

行业代码

(统计机构填写)

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2省,3地(市),4县(市)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登记注册号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08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港澳台商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310中外合资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开业(成立)时间

12营业状态

1营业,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9其他

14机构类型

1企业产业活动单位,2事业产业活动单位,3机关产业活动单位,4社会团体产业活动单位,9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17年末从业人员数

百万

十万

23经营性单位收入

百亿

十亿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24行政事业性单位支出

亿元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55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方式

(限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企业填报)

1独立店,2连锁商店总店,3连锁商店分店,9其他

56

零售业业态(限零售企业填报)

1百货商店,2超级市场,3专业店,4专卖店,5便利店,6仓储会员店,7家居建材商店,9其他

25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1法人单位代码

2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3法人单位名称:

4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年*月*日

(产业活动单位在此盖章)

说明:1.上半年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从业人员数、经营性单位收入和行政事业性单位支出三项指标填全年预计数。

2.报送时间为5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篇2:xx分公司近郊区县分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xx分公司近郊区县分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关键词:分公司,近郊,区县,统计报表,制度

xx分公司近郊区县分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第一条为加强区县分公司报表管理,保证各类报表及时、有效、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报表的分类及制定部门: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由公司统

xx分公司近郊区县分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一条

为加强区县分公司报表管理,保证各类报表及时、有效、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表的分类及制定部门: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由公司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制定,专业统计报表由各业务部门制定(见附件)。区县分公司内部报表由各部门制定后交分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

综合统计报表内容包括:业务发展、服务质量、通信质量、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状况、人力资源、企业基本情况和综合分析指标等。

第四条

报表的填报原则:统计报表的统计周期和具体的上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在要求上报的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各区县分公司统计人员按报表文件要求进行填报;经单位领导人或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报送。

第五条

对统计报表的修改建议,可向制发报表单位提出,制发报表单位必须尽快给以答复,但未接到修改通知前,各单位应按原规定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删减和停报。

第六条

统计报表必须规范、统一:必须标明制表单位、各级统计信息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报表编号、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必须有填报说明,即包括填报单位、上报时间、指标解释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上级或同级统计信息管理部门有权拒绝接收,并有权责令其修改重报。

第八条

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数字变动的主要原因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报送日期如遇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报表的报送日期可顺延,双休日不顺延。

第十条

对迟报、漏报或报表内容严重不符的的单位将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标准如下:每迟报、漏报或报表内容严重不符的:日报一次扣0.002分,周报一次扣0.005分,月报、季报、年报一次扣0.01分。

第十一条

报表的保密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附件:近郊区县分公司上报公司报表目录明细。

篇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XX新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1新 本文关键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1新 本文简介:城镇就业统计报表制度—27—I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I102-2表、I202-2表的指标解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1新 本文内容:

城镇就业统计报表制度

—27—

I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

I102-2表、I202-2表的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及大学专科以上肄业人员。

无学历有职称人员

指中专以下学历,并已评定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工人技师在内。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①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②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1-本季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

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计算公式为:

本季平均人数=

(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人数=

或:

年平均人数=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2)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3)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基础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

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公式为: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公式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公式为: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公式为: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工程技术人员

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

指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制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在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的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

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工过程的工人。

持证上岗人员

指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人员。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2)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3)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4)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1)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2)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在计算成立当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数求得。

(5)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一个时期指标。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I102-2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但是,目前有些地区的工资统计报表仍然采用由主管部门整体上报,例如县教育局将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统一报到当地统计局,该指标主要针对这种情况设置。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

(五)问题解答

1.

改制后的私营企业如何统计?

答:改制后的私营企业不再重复统计。

2.各单位通过劳务中介机构、人才市场雇用的劳务派遣工人数和工资应如何统计?

答:各单位通过劳务中介机构、人才市场雇用的劳务派遣工应统计为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其工资统计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3.单位为职工个人代扣代缴的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应如何统计?

答:单位为个人代扣代缴的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4.单位给职工的购物卡(如各类消费卡、加油卡、各类电话卡等)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单位给职工的购物卡实质上属于实物性质的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

5.单位给职工的各种股权激励方式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单位发给职工的各类股权激励方式暂不计入工资总额。

6.县供电局从农村招用的农村电工应如何统计?

答:由于这部分农村电工直接和县供电局签订的《农电工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由其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应由县供电局统计为本单位从业人员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其劳动报酬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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