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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四篇

2021-12-08 16:40:43公文范文
部门,汉语词语,拼音读bùmén,指的是一个组织的机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4

部门,汉语词语,拼音读bù mén,指的是一个组织的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4篇

【篇1】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本站分享的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xx至xx324线xx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xx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审批局党组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数状况下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求寻找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乌兰浩特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源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上积极开展权利清单、行政监管执法和权利运行等相关信息共计8大类,214个小项。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合并业务环节,实现了房产、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流程为: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材料;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出具房屋信息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对住房信息后核税、收税;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源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篇2】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

  甘肃省应急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1.实施精准化安全服务。将执法检查关口前移,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对发现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要求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指导企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整改过程中的督导督办,力求达到精准发力,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建立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老项目、新标准"和"标准不一致"等难题的解决方案。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失信惩戒,促进安全评价服务市场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2.帮助企业创新升级。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帮助企业推广高危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生产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

  3.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措施,引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功能,通过第三方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的事故赔付经费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本。

  4.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部署,将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的"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服务措施常态化,减少企业办事环节,降低成本。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对当事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清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前置条件,减化申报验收材料,杜绝上级审批事项由下级审核把关现象,提高审批时效。针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耗时长的问题,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预审,把问题解决在评审会前。将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14个工作日,其他审批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到35个工作日。在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半年前通过短信、电话或者官方网站向企业发送换证预警提醒,列出换证资料清单,主动为企业换证提供便利。

  5.优化安全培训服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家库,确保专家在库、在册、在线。探索优化特种作业证考试方式方法,统筹社会和企业资源,在20个以上人口较多县及工业重点县域布设考试中心,方便从业人员就近考试。合理设置合格标准,有针对性的完善考试题库,对不懂电脑的人员采取灵活的考试方式。常态化开展企业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指导培训。

  6.推行联合和柔性执法。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企业非主观恶意、非拒不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告诫提醒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除政府和上级部门特别部署要求的外,探索实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三不一少",即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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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

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措施探究

摘要:随着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发展也十分快速。本文的研究内容为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以及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出相应的措施,进而提高我国电力营商环境的构建水平。通过本文的研究得知,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可以从政府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三个方面入手。希望本文研究能对我国相关电力工作者有所启发。
        关键词:持续优化;电力营商;市场环境
        引言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体现某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硬环境”实力的一个指标,也是体现某行业或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求。而电力作为现代社会日常生产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资源,其行业营商环境的构建水平已经深度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本文研究对持续优化我国电力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
        建立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环境就需要地区政府开展有效的招商引资、国际合作、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市场转型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最终对整个区域的经济创收水平、财政税收、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在目前全球市场经济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能够改革市场监督与管理理念,推动监管方法的创新,重新调整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尤其在进行监管权力的深层次调整时,营商环境能够加快市场监管的转型与改革,从而提高监管转型的实效性,营造出一个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1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
        中央政府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而选择宏观调控与地方政府放权管理的综合服务改革体系,为进一步保证部分地区的电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能够快速应对市场变化,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但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有些地区在政策细则上的实施不够全面和具体,并且政策属于宏观指导性的原则,本身就存在精细力度不足、原则性过强、不易落实的问题。电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感觉到地方政府对中央出台相关政策认识的不到位,在经济项目审批上存在流程过于繁琐、内外部待遇不一致等问题。另在在政策落实上,部分地方政府政策落实的连续性不足,对相关执法依据的梳理不足。
        2.2法治建设不完善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法律法规及社会环境上的建设仍处于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过程,在立法方面,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执法部门在进行电力营商环境问题处理时,没有进行有效介入,进而导致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现象。从地方立法的角度来看,关于电力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没有完全树立以人为本的中心理想,在法规建设时政府没有将市场作为主要导向,没有听取各家电力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导致电力行业在电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建立过程中的参与度不足,征求公众意见的立法环节流于形式。
        2.3电力市场服务水平不足
        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提升电力市场服务水平,目前电力企业在管理模式上比较传统,并且政府在日常行政上对电力企业的干涉过大,这种领导式的管理模式对电力营商环境的优化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同时也造成社会主体对电力企业的不信任。同时,部分电力企业干部及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懒政”的情况,进而导致整个电力行业对市场的服务力度不足,影响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工作的开展。
        3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
        3.1政府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
        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营造良好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性,随着我国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电力营商环境已经得到了很大提升和优化,但就整体层面上来看,电力行业的经济活力并没有完全释放,整体电力营商环境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应树立良好的电力营商环境监管意识,充分认识到电力营商环境对释放经济活力的重要性,形成共同发展意识,合理构建良性发展的市场化电力营商环境,进而深度发挥出民间经济潜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当前政府应加快相关政策的落实,抓紧转变政府职能,理清市场的价值导向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3.2精简资料件数,实现手续最简
        一是减少各环节用电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数量。对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资料,由设计、施工或试验单位提供。二是推进客户线下“只进一扇门”。由相关部门统一向营销部门提供所需资料的模板和填报流程,营销部门一口对外收集后,提供至相关部门。三是对高危、高耗能等特殊客户的环评、安全等资料,变事前审验为事后监管。客户在签署相关承诺后,不再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四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探索实施客户证件资料政企信息共享机制,自动获取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客户证照资料,实现“一证办理”。
        3.3加强过程管控,实现效率最高
        一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构建省、市、县(区)营商环境优化三级评价考核机制,采取“月度系统监控+专项督察”方式,全面跟踪评价各单位“获得电力”指标情况。二是将集体企业承揽的客户工程纳入审计监察范围,重点对项目承揽、工程实施、履约情况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开展常态审计。加强对业扩报装服务全过程廉政风险的监督监察,对提升“获得电力”指数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3.4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
        法制化建设是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坚持依法办事,同时还要突出保护电力企业权益的特点,通过加强政府法治环境建设,进而推动电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首先通过立法来推动和保护电力营商环境,营造出公平争议的法治环境,同时还要确定法律法规能够保护社会主体的利益。其次,政府将行政权力下放,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
        3.5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在电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发达国家仍有着不小的落后。因此,电力企业应坚持内外部协调工作理念、加强政企间合作、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电力企业应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坚持向国际化供电服务水平靠拢,同时持续巩固和提升各地区供电公司的服务水平,推动各省级电力公司向新服务模式的转变,进而让用户能够切身感受到供电服务水平的提升和改善。
        3.6压减流程环节,实现环节最少
        一是减少办电流程环节。站在客户的视角,压减办电环节。高压客户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低压客户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二是持续深化业扩全流程应用。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企业门户的信息交互,实现配套电网工程可研批复、ERP建项、工程设计、物资供应、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控。三是推行“互联网+”服务,提供“95598”网站、手机APP等多种电子渠道,推行线上办电,实现业务流转在线化、透明化,做到全业务线上办理,全功能互联互通,在节约办电时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便捷度,基本实现简单办电业务“一次也不跑”。
        结语
        本文的研究结果为目前电力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法治建设不完善、电力市场服务水平不足。由此本文提出以下措施:政府部门持续加强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供电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电力客户[J].农村电工,2018,26(12):3.
        [2]陈超,王海洋,曹铭.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J].民心,2018,22(07):64.

【篇4】税务部门营商环境措施

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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