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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翻译中苏格兰性的体现

2021-12-22 11:28:11公文范文
【摘要】《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是18—19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沃尔特·司各特(WalterScott)

【摘要】《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是18—19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的长诗,诗歌生动描绘了苏格兰一带的风尚习俗,是研究苏格兰文化的重要文本。苏格兰成为大不列颠的一部分后,苏格兰文化长期处于被忽视、被英格兰主流文化掩盖的状况,中国译者在翻译苏格兰文本之时也往往未能足够重视苏格兰文化,导致译本苏格兰性缺失。本文以《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的两个中译本为研究对象,从植物、器乐、神话与传说三个方面通过译例研究文本所反映的苏格兰性,探讨曹明伦、黄杲炘两位译者在翻译中的优点与不足,同时提出更为理想的翻译,从而帮助译本更好地展现苏格兰性。

【关键词】《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
汉译本;
苏格兰性

【本文著录格式】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8-114-05

【本文著录格式】韩雪妍.《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翻译中苏格兰性的体现[J].中国民族博览,2021,04(08):114-118.

一、背景介绍

(一)作者和作品介绍

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是18—19世纪最富盛名的英国历史小说家和诗人。司各特自小便对苏格兰一带的民间传说、历史故事、宗教迫害故事耳熟能详,终生兴趣不减,其中中世纪的骑士传奇和历史故事尤其使他着迷(宋达,2018:113)。1792年起,司各特在游访苏格兰各地途中采集了大量的民间歌谣、传说,广泛了解苏格兰的过去,这些都为诗人创作历史诗歌、历史小说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1805年,司各特的第一首长篇叙事诗《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The Lay of the Last Minstrel,一译《末代行吟诗人之歌》)问世之初,“便以其浪漫主义情调、比较松动的格律、返回大自然的内容和回复民间诗歌特色的努力而大受欢迎”(黄杲炘,1987:11-12)。诗作以16世纪英格兰王国和苏格兰王国的矛盾为背景,在宏阔的历史视野下展现了边境地区苏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再现了英苏之间激化的冲突。

(二)译者及翻译观

《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在国内仅有两个译本,由黄杲炘先生和曹明伦先生先后译于1987年和1988年。

黄杲炘,1936年11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上海译文出版社编审,著名诗歌翻译家。主要从事英语诗歌翻译,主要翻译作品有《柔巴依集》《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丁尼生诗选》《英国抒情诗100首》《美国抒情诗100首》《坎特伯雷故事》,著有《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汉译研究》《英诗汉译学》等。黄杲炘首创迄今最嚴格的英诗汉译“三兼顾”要求——“在限定译诗各诗行字数的条件下,使译文中的顿数与原作中的音步数相合,这样就兼顾了‘外观形式的整齐性和‘节奏的整齐”(黄杲炘,1992:6)。这种兼顾的做法,正是黄杲炘一直在摸索和实践的。同时,他也提出坚守诗歌翻译的对等与等效原则,即“在忠实于原作内容的前提下,尽可能反映原作格律”,这样“既保存了原作形式中蕴含的意义,也让译诗本身具有原作那样的格律美和整饬美”(黄杲炘,2018:52)。

曹明伦,四川自贡人,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高校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理事、成都翻译协会会长;
《中国翻译》《英语世界》《翻译论坛》和《语言文化研究》等刊物编委。著有《英汉翻译二十讲》《翻译之道》和《英汉翻译实践与评析》,译有《爱伦·坡集》《弗罗斯特集》《培根随笔集》等多种英美文学经典。在翻译理论方面,曹明伦先生提出了“文本目的”和“非文本目的”的翻译理论。“文本目的”即“让不懂原文的读者通过我的译文知道,了解甚至欣赏原文的思想内容及其文体风格”(曹明伦,2014:119);
“非文本目的”即“为本民族读者奉献读之有益的译作,为本民族作家提供可资借鉴的文本”(曹明伦,2014:117)。两个目的并不矛盾,但是实现文本目的是实现文化目的的前提。

(三)文本历史背景: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矛盾

英格兰与苏格兰的恩怨跨越了近七个世纪,总的来说,源起于英格兰吞并苏格兰的野心,由此引发的所谓“苏格兰问题”也经历了形成、暂时解决、再现、最终解决几个阶段。

诺曼王朝(House of Normandy,1066—1154)至都铎王朝(Tudor dynasty,1485—1603)是苏格兰问题的形成期。自1066年威廉一世(William I,1051—1083)征服英格兰以来,英格兰多次远征苏格兰。苏格兰发起独立战争奋起反抗,并与法国结成联盟。英格兰急于拆散联盟,“而若拆散此联盟只有一个途径,即控制或征服苏格兰”(李丽颖,2011:100)。英格兰对苏格兰进行了多次残酷进攻,两国交战逾数十年之久。

16世纪中期,英格兰伊莉莎白女王临终时宣布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担任英格兰国王,百年的王位联合时期由此开始。王位联合的框架下,除了共享一个国王,英格兰与苏格兰仍相互独立,法律平等,但在真正的利益考量上,共主国王往往优先考虑更为发达的英格兰(同上:101)。英格兰从而在王位联合的框架下达到了控制苏格兰的目的。

历时百年的王位联合让苏格兰尝尽苦果,18世纪初苏格兰通过革命使苏格兰议会取代共主国王,苏格兰问题再现。英格兰为避免苏格兰再次与法国联合,提出和平谈判,1707年实现英苏合并,大不列颠联合王国成立。

《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中的吟游诗人生活于17世纪末期,处于英苏王位联合近百年,苏格兰问题再现的阶段,吟唱的故事则发生于一个世纪前的16世纪中叶,恰逢亨利八世在位,多次大败苏格兰的历史阶段,也是英苏矛盾白热化的时期。吟游诗人的叙述中多处描绘了战争时期两军剑拔弩张的紧张状态、居民闻风而动的生活风貌、英苏互相间的仇视情感、战争中的激烈战况。

二、译例分析

(一)边境植物

诗中骑士威廉来到玛丽亚教堂寻一位神父索要魔法书,看到了此处描绘的雕花装饰。曹明伦先生和黄杲炘先生分别将“fleur-de-lys”译为“鸢尾花”和“百合花”,是因为此词源自法语,法语中“fleur-de-lys”既表示“百合花”,又表示“鸢尾花”。本例中,这一花卉圖形是教堂的雕花纹饰,有宗教意义。百合花有着浓郁的基督教色彩,因为它三瓣花瓣的外观正符合宗教意义中“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概念。中世纪,基督教徒用不同品种的鲜花祭奠不同的圣人,逐渐由此发展出了基督教生日花历,每一位基督教的圣人都与特定花卉连结在一起。白色百合花便是基督教中圣母玛利亚的生日花。基督教义认为,白色百合花原是黄色的,但因为圣母玛利亚采了它,便变成了白色,它从此成了“圣母之花”。《新约》称玛利亚还是处女时受圣神感召而怀孕(朱天,2013:17),因而她不同于以性交养育后代的凡人,是圣洁的无罪之身,她的生日花也成为贞洁、神圣的代名词。在教堂中、宗教题材尤其圣母子题材的中世纪油画中都能发现白色百合花的身影。因而,在圣母教堂中雕刻的纹饰应为百合花而非鸢尾花,曹先生的译法不准确。值得一提的是,教堂廊柱雕刻中的百合花往往被绘制成没有花蕊的花朵,以象征没有性的邪念(肖海燕、刘青林,2014:15),因而在翻译时,可以将黄先生的“白色百合”修改为“圣母百合”以突出百合花与圣母马利亚的联系,或译作“无蕊白色百合”,并添加解释性文字“基督教义中以无蕊白色百合花作为贞洁的圣母马利亚的象征,是玛利亚教堂中常见的雕花纹饰”,突出宗教意义。

译文2:

但如果你是这家族的首领,

而那样的一个人是你父亲,

等有朝一日,你发号施令,

我们的边境官得保持警惕;

我愿用紫衫弓赌你榛木棍,

你准会在边境上生非惹事。(黄杲炘:79)

此处是英格兰扈从对苏格兰布岚森堡幼主的夸耀之语。“bow of yew”和“a hazel wand”实际上概括两个民族某一方面的特征。曹先生将“yew”译作“水松”,是做了归化的处理。水松是中国特有乔木树种,仅在中国东南部有分布,司各特在此处欲以“yew”象征苏格兰,若归化为中国植物则欠妥。“yew”指的是欧洲紫衫,在英格兰广有分布。它木质坚硬,拉伸性好,被用来制作英格兰长弓。火器尚未盛行的西欧中世纪,英格兰长弓是一种极具威慑力的杀伤性武器。1513年弗洛登战役中,“英格兰弓箭手射杀苏格兰国王詹姆斯,造成上万名苏格兰人丧生”(陈凯鹏&崔财周,2019:57),对苏格兰造成重创,英格兰长弓手在苏格兰一带因此极具威名。此处英格兰扈从以紫杉长弓象征英格兰人不败的战绩,提醒苏格兰过去的屈辱,夸耀英格兰勇猛善战的民族特点。可以将“bow of yew”译为“常胜的紫衫弓”,既暗合历史事件,又符合其夸耀嘲讽的语气。

“榛木”(hazel)多次出现在本诗作描绘苏格兰边境沿途风光的时候,是苏格兰边境地区常见的树种。黄先生译成“榛木棒”,容易让人误解为击打用的武器。“wand”从词义上来说,不是普通的木棒,而是魔法棒。凯尔特人是苏格兰人的祖先,在凯尔特文化中,榛木是一种有魔力的树,榛木枝干可以用来抵御邪恶的幽灵,也可用作魔杖、用于占卜,将“a hazel wand”译为“榛木魔杖”更好。英格兰扈从提及榛木做的魔法棒,意在指出苏格兰神秘而充满传说的民族特点,曹先生将这种植物的翻译省去,会导致苏格兰特征缺失,不是理想的译法。

(二)器乐

“pipe”是风笛的意思,也常常专指苏格兰风笛。在苏格兰,风笛分为两种:苏格兰高地风笛和苏格兰低地风笛(张泽生,2002:47),它们在功能上有所区分。低地风笛多用于庆祝节日、表演、婚丧嫁娶等民间活动,但高地风笛有着重要的军用功能。高地风笛“应用于部落的军事行动,苏格兰各部落便是靠风笛来联系彼此间的的感情,结合各部落的力量维持其高地的传统势力,抵抗异族侵略”(席雯婷,2012:66)。两军对阵时,苏格兰军队往往吹奏风笛以振军威。苏格兰风笛吹起来粗犷有力,在战场上能够有效地鼓舞士气,震慑敌人,是苏格兰特有的战争音乐。译例中与号角齐鸣的风笛是苏格兰高地风笛,曹先生将“border-pipes”译为“边区的风笛”便过于模糊,黄先生译为“苏格兰风笛”则没有将高地、低地两种风笛加以区分,都不甚妥当,“苏格兰高地风笛”是较为精确的译法。

译注:陶立克(Doric)是古希腊人的一种方言,古希腊诗人狄奥克里塔(Theocritus,公元前3世纪)曾用这种方言写诗,苏格兰人借用此词来称苏格兰方言。

译文2:

这些峭壁在今后多少年里,

将听到牧羊人的悠扬芦笛。(黄杲炘:30)

“Doric”原意是“陶立克的;
(古希腊的)陶立克方言”。正如曹先生译注中所说,陶立克方言原是古代希腊西部的方言。陶立克语虽声调柔和婉转,但多有俚语,与田园关系紧密,因而古希腊人将其视为一种粗俗的方言。古希腊青铜时期,希腊的多利安人——陶立克语的使用者——入侵苏格兰,陶立克语传播到苏格兰北部,成为阿伯丁郡和莫里郡的方言(McClure,2002)。英格兰与苏格兰联合之后,苏格兰由原来的独立国家变为英国的一部分,苏格兰语的地位从过去苏格兰王国的国语降为方言,与各郡使用的方言居于同等地位。苏格兰人不再如过去一般重视苏格兰语,而开始更多使用自己地区的方言,陶立克语就在这一背景之下发展起来,成为有代表性的苏格兰方言。此外,在希腊,富裕的城邦居民使用雅地加语,而乡村农民使用陶立克方言,逐渐两种语言有了阶级划分的意味。英苏合并后,因两地经济差距,民间常将英格兰语和苏格兰语类比于雅地加语和陶立克语。这一类比虽是英格兰人对贫穷的苏格兰人的取笑,却也是陶立克语成为苏格兰语言象征的又一原因。综合上述分析,“陶立克”一词既指苏格兰方言,又象征苏格兰特性,因此黄先生将“Doric”的翻译省去,会导致苏格兰文化色彩缺失,是不可取的。曹先生采取直译加注释的方法,既保留了原文色彩,也点出了文化内涵,是较为理想的译法。

(三)神话与传说

“Snafle”“spur”“spear”三个单词指的都是作战时将士的装束披挂,但是连在一起,这句口号就有了特别的文化意义。根据诗人原注,“Snafle,spur,and spear”是英苏边境地区发生冲突时使用的口号,存在于英格兰中部的乌斯河与苏格兰东南部的伯立克郡之间。查证发现,这一口号最早出现于英格兰诗人迈克尔·德雷顿(Michael Drayton,1563—1631)的著名长篇叙事诗Poly-Olbion(《多幸之国》,一译《福地》)的第23篇章(Song-23)中:“The lands that over Ouze to Berwicke foorth doe beare,/Have for their Blazon had the Snaffle,Spurre,and Speare.”德雷頓在23章中回顾大不列颠的历史,此句描绘的是英苏矛盾激化时期边境人民的生活图景。司各特的诗句与之极为相似,显然是对德雷顿诗句的引用,意在展现当时苏格兰和英格兰接壤地带兵荒马乱、极不安定,边民们随时都要对突然爆发的事端有所准备。翻译时可以添加注释性文字,如“‘马嚼、马刺和长矛是英苏边境冲突时常用口号,意为‘时刻准备好战斗,此口号表明了当时英苏边境冲突不断的状况”,以此反映相关历史背景。

Druid,译为“德落伊”,指凯尔特人的祭司。在古代的凯尔特地区(大抵现今爱尔兰、苏格兰与威尔士一带),罗马人携基督教大举入侵英国前,掌握英伦三岛思潮的是德落伊教(Druidism)。对德落伊的传说富有神话色彩,传说中他们无所不能,是自然的拥护者,运用自己的超凡力量保护大自然并且让整个世界获得平衡,因而在凯尔特社会中很受尊重,国王也请德落伊作自己孩子的老师(Wright,1988:130)。公元一世纪,罗马人进攻了信奉德落伊教的凯尔特人,教徒被屠杀,从此德落伊教只出现在民谣和诗歌中。在苏格兰,德鲁伊教即使寂灭,却仍旧鲜活于不同吟游诗人口中和古老传说之中。曹先生采取音译,译作“德落伊”并添加注释是很好的传达文化的方式,但将德落伊宗教中的“祭司”这一神职归化为亚洲的“僧侣”则改变了宗教色彩,不妨修改为“德落伊祭司”。黄先生翻译成“古巫”,则仅注意到神话色彩,而忽视了宗教色彩,容易造成误解,是不妥当的。

三、结语

《最后一个吟游诗人的歌》以吟游诗人讲述两个结下世仇的贵族世家子女的恋情为形体,花了大量笔墨展现边境风光、风俗、宗教仪式等,涵盖了苏格兰(尤其是苏格兰边境地带)生活的方方面面,展现了苏格兰独特民族文化的巨幅画卷。司各特借吟游诗人之口,道出写下本诗的真正目的:展现“那些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史事,那些不再流传的家族之争……那些已经过时的礼仪风俗”(曹明伦:106)。有鉴于此,本叙事诗的翻译目的便不仅止于传递故事的情节、再现诗人的文采,更重要的是译出背后的文化背景。诗中不乏许多有着特殊文化内涵的事物,它们或与苏格兰地理因素相关,或展现独特的宗教信仰,或是历史事件影响的产物,或可追根溯源直至上百年前的古老传说。曹明伦先生的译本中,对这些词汇的处理较多地采用了归化。将含有苏格兰特有文化的词汇译成中国文化中的词汇,导致了苏格兰文化在翻译的过程中丢失。但是,曹先生大量地使用译者注的方法介绍文本背后的历史文化背景,这不失为帮助读者了解苏格兰的好办法;
黄杲炘先生的译本少归化、多异化,使得苏格兰文化不致在传播过程中被他国文化掩盖,但对词句背后的苏格兰文化的关注不足,虽文中有大量的注释内容,但多关注河流、地名、地理特征的简单介绍,而未能于文化上进行更深一步的挖掘,一些有着浓郁苏格兰特色的词汇的必要解释也疏忽了。综合两位译者的长处与不足,翻译时对苏格兰特性的表达可以进行如下改进:对有着特殊意义的词句的翻译,可以多添加注释,既考虑到所涉苏格兰基本特征的介绍,又兼顾背后承载的文化;
同时减少归化的处理,更多地采取异化,既不能将它们等同成英格兰中同等功能或意义的词汇,也不能归化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词汇。只有这样,才能使苏格兰文化的锋芒与异彩在英国文学框架下不被完全掩盖,更好地在译本中保留文本的苏格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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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雪妍(1999-),女,江苏常熟,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翻译与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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