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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改名不如保障权益

2022-01-02 11:04:36公文范文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的建议,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的建议,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并指导督促本地媒体加大对来深建设者宣传力度。”

的确,如今的“农民工”,既是一个大众名词,也是一个官方用语。放到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农民工就是一个人口流动时代造就的名词,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那么,为什么有些人会觉得“农民工”这个称呼就有歧视色彩呢?其实这是一种善意的误会。农民工呈现给大众的印象,多是工作环境较差、待遇较低、相关权益缺乏或保障不到位,比如前些年较为突出的“讨薪”问题。

正因如此,关键的问题,并不是农民工这个称呼好不好听,而是農民工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换句话说,职业形象主要还是从职业待遇、职业权利来体现的,而不是一个称呼。只有让农民工各方面的待遇和权利得到保障,那些歧视才会自行消失。

事实上,近年来,官方一直在使用“农民工”这一称呼,针对农民工的相关权益保障,也一直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之中。如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2011年,文化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文化权益”;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几十年来,无数农民从乡村走进城市,成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建设者和参与者,投入到了一个宏大的时代工程。对“农民工”这个过渡性的职业身份,他们本应该感到自豪,我们也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只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摘自《光明日报》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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