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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

2022-06-29 16:00:09公文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供大家参考。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

进一步推进党管武装工作制度落实

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关键时刻,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加强党的监督和党内民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等发展战略,既是解决党的建设问题的战略部署,也是着眼党的发展新的伟大工程。

党管武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后备力量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管武装制度落实,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尤其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不断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对于确保国防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同步增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会指出:“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深刻揭示了党管武装的内涵,指明了目标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党管武装工作,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加强党管武装的领导。

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

十七届四中会会指出:“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赢得革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时刻牢记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强化党管武装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从党的事业长远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党管武装工作,始终做到无论国内外形势怎么变化,党管武装的意识不能淡化,力度不能减弱,标准不能降低,真正把党管武装原则贯穿到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

要坚持管政治建设,确保武装工作的正确方向。针对我市地处侨乡,毗邻港澳,社会环境复杂、影响直接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和指导军事机关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我军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确保武装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要坚持管大政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指示要求,每年对武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坚持管组织实施,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对武装工作建设中所需人力、时间、场地、经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二)要执行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党管武装工作职责。

有的党政领导很少到军事机关办公,很少主动了解武装工作情况;有的对武装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没有亲自研究解决,讲条件、讲困难。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述职、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面推进

领导干部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军分区、人武部属军队体系,但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因此,坚持党管武装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党政领导“一把手”,是党管武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党中央、中央军委专门制定了党管武装工作“八项制度”,即:双重领导制度、党委议军制度、现场办公制度、述职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是党管武装工作的根本遵循。从我市的情况看,贯彻落实“八项制度”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政领导很少到军事机关办公,很少主动了解武装工作情况;有的对武装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没有亲自研究解决,讲条件、讲困难;有的使用任用专武干部时,不征求军事机关意见,没有经军事主官签署任职命令,随意作出人事安排,等等。

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党管武装工作的“八项制度”。下一步,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法规性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党委第一书记述职,每年召开一次党管武装工作会议、国动委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坚持每半年到军分区(人武部)办公一次,定期研究解决武装工作存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对党管武

装进行量化、细化,协调各级人大把党管武装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召开人大会时要求代表对往年政府抓武装工作进行评议,对履行职责不好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施诫勉谈话、罢免或撤换等处罚,真正形成党管武装工作的新格局。

(三)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

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党政领导抓武装工作的能力,直接影响武装工作开展的好坏,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武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党管武装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要把学习国防知识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的重要课程。军分区要依托地方党校,每年组织1期第一书记培训,组织1期分管武装工作的地方领导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思想,学习军事新知识,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党管武装工作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在

市委党校组织的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中,把国防教育和相关军事理论作为“必需课”,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要利用各种会议的时机,请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谈体会、谈经验、教方法。在抓好第一书记包括镇(街)级书记述职制度全面落实外,要结合宣布第一书记任职命令,增强书记们“学武装、爱武装、管武装”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和考评,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抓武装、建武装、用武装的能力水平。

(四)要夯实党的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党管武装工作创新发展。

建议市里出台相关规定,全市招考干部时,增加武装工作、军事知识内容,录取人员必须到省人武学校参加3个月的培训。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增强生机活力”。贯彻这一重要论述,必须把党管武装的基础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要突出抓好思想建设,注重从思想政治领导上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尤其是要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每年结合重大主题教育,组织军分区、人武部党委班子开展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通过抓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党管武装核心领导作用。

要下大力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营(连)长队伍建设。结合我市抓民兵营(连)“四个基本”建设,进一步规范专武干部任命制度和民兵营(连)长选举办法,建议市里出台相关规定,全市招考干部时,增加武装工作、军事知识内容,录取人员必须到省人武学校参加3个月的培训。对表现突出的专武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为专武装干部后续发展注入动力。在不违背村官直选的情况下,要规定民兵营连长必须是党员,优先退伍兵,年龄不超过40岁的男性。

要积极拓宽民兵队伍组建范围。江门地处珠江三角洲,随着我市滨江新区开发,台山核电厂的加快发展,恩平、开平获得广东省科技产业转移的支持等,这些发展地区前沿,都是武装工作的前沿。武装工作必须紧跟形势,采取“围绕市场办民兵、围绕任务练民兵、围绕专业建民兵”,不断提高民兵快速动员和应急处突能力。

要在服务大局上发挥党管武装的作用,组织企业民兵学经济、学管理、学科技,发挥他们推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化军分区、人武部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使党管武装为当地“四大建设”提速助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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