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公文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

2022-07-03 10:00:13公文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1 根据税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

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及答案

1.根据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补充和创新廉政培训课程内容,改良教学方法,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2.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掌握廉洁从政要求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觉遵守的义务和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3.学习税务人员廉洁从政行为标准,掌握廉洁从政要求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觉遵守的义务和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4.学习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特别是廉洁自律在职业道德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各国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经验;宣传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强化税务职业道德观念,塑造清正廉洁的道德品格。〔〕

5.催促检查工作由税务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税务干部培训机构、税务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教育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7.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8.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纪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10.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11.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12.中央军委可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13.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14.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1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16.全体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7.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警、自励。〔〕

18.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行为其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9.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行为其中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20.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每年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5%。( )

21.加大对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格落实先审后任、先离后审规定。〔〕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形式,拓宽领域,加大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定额核定等信息公开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力度。〔〕

23.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必修内容,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

24.充分发挥纳税人监督检查、参谋咨询和桥梁纽带作用。〔〕

25.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坚决纠正和通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26.坚持抓大抓早,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和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

27.对疏于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

28.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9.当前,税收工作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任重道远。〔〕

30.各级国税机关按不低于本系统人员编制2%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编制人员较少的,按实际需要配备。( )

31.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和问题,在及时向党组汇报的同时不需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32.廉政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形式,适时进行。〔〕

33.廉政诫勉谈话应有2人以上参加。谈话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34.《〈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发布于2006年3月。〔〕

35.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36.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7.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做出不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38.中央规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9.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40.局长专题会不能替代党组会,但可以替代局长办公会。〔〕

41.《监督管理方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42.《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法》中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县〔区〕以上税务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地〔市〕、县〔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43.任职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在谈话对象任职前进行,也可在任职后进行。〔〕

44.任期谈话必须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结合巡视检查、民主生活会等进行。〔〕

45.诫勉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行,指出问题,限期改正,对于经催促仍未改正的,予以组织处理。〔〕

46.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按照党组工作安排,明确主题,由人事部门或机关党委〔办〕负责组织,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应提前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30日将会议主题、召开的具体时间等报告上一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47.信访初核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报纪检组长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8.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的监督,重点对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

49.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50.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51.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可以不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2.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53.1998年中共中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54.1998年总局党组印发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法》。〔〕

55.《实施方法》是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强化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6.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57.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8.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级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

59.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0.每年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反腐倡廉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

61.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62.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63.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在一定时〔长〕期坚持,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增强广阔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64.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广阔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65.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是省〔各〕级税务机关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把纳入到税收宣传工作中。〔〕

66.把领导干部廉政培训作为重点。在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各类培训中,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67.对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上有创新、实际效果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好的部门和单位要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履行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批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68. 1.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69. 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存在廉政或作风问题的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再做处理。〔〕

70. 严明组织纪律就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71. 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催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一般性问题,实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催促整改.( ) 72.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催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

73.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催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迎风违纪、问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调整。( ) 74.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就要以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报”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75.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纳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要形成前后台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努力做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标准纳税人。〔〕

76.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收到涉及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材料,应及时批转纪检组办理。〔〕

77. 党组成员加强对所分管单位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至少参加两次所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78.领导干部有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实施方法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

79.受到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 )

8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

81.同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

82. 对反映的问题具有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违纪,以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督办的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立案查处。〔〕83. 对实名举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信访举报要优先办理。( )

84. 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或收到反映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线索,应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85. 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税务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

86. 检组长在党组分工中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

87.纪检组长每年向本级党组述职述责述廉。( )

88. 对巡视、督察内审、干部监督、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移交不移交,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和及时制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89. 对需要问责的情形,属于纪检监察职权范围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党组最终做问责决定。〔〕

90. 按照党章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和系统的党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向党组作工作汇报。〔〕

91. 机关各单位每年1月15日前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92.《廉政准则》是标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93.税务机关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94.教育培训部门要将《廉政准则》列入各级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95.人事部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考核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96.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97.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98.党员可以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99.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列入会议议程。〔〕

100.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无需记录在案。〔〕

10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

102.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请示。〔〕

103.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104.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105.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

106.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107.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无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108.党组织发现或接到检举、控告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109.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申诉期间可以暂不执行处理决定。〔〕

110.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11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112.全体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13.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警、自励。〔〕114.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行为其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1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行为其中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1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到达规定数额标准的案件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17.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118.对稽查部门转交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随案转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案头分析,需要时可调阅税务稽查案卷等有关资料,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填写《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审批表》,报经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开展调查。〔〕

119.纪检监察部门对稽查部门转交的问题线索,可征求有关税收业务部门的意见,作为是否调查的参考,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收集、审查、判断或者认定证据。〔〕

120.稽查部门在税收违法案件检查中,可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

121.有证据或者线索证明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前介入查处〔〕

122.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要求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一案双查,也可以直接或者联合同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12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124.控告申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严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治党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25.对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调查处理;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126.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27.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可采取口头形式,及时向党的有关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反映。〔〕

“追究党纪责任”,是指给予纪律处分和免予纪律处分。〔〕128.“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纪检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129.对违纪党组织的立案,只能由有立案权的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30.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

131.党职工作调动后,发现在原单位有违纪问题并需立案调查的,由其现所在单位承办,原单位应予配合〔〕

132.“立案机关”,是指决定立案或经批准后决定立案的机关〔〕133.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134.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135.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36.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37.与被调查人、受侵害人和证人谈话时,如进行录音、拍照、摄像,无需告知本人。〔〕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138.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

139.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读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140.县局以上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负责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14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

14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正确答案5人

143.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30日内分别处理.( )

144.立项督办的事项,填写《税务纪检监察信访、案件重点督办事项立项登记表》〔〕

145.对已查结的督办事项,应经局领导签批后,以公文形式向督办单位进行报告〔〕

146.重点督办事项了结后,督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应建立电子档案〔〕

147.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党章》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148.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149.党员有权阅读所有党内文件。〔〕

150.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纪违法事实。〔〕

151.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52.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153.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视情况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154.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

155.对于受到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留党观察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

156.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有权向党组织申请暂缓执行。〔〕

157.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可以采用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两种方式。〔〕

158.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159.对于受到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160.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

161.《党纪处分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制定的。〔〕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162.《党纪处分条例》适用的对象仅是党员。〔〕

163.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一是改组,二是解散。〔〕

16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165.党员受到留党观察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166.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167.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批准对违纪党员予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168.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169.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70.党员一人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可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171.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172.《党纪处分条例》没有规定,但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纪委可以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

173.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4.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175.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都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176.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毁的实际价值。〔〕

177.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178。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179.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80.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81.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改组。〔〕

182.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3.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184.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5.《党纪处分条例》中所指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86.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87.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8.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9.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阻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90.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91.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192.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93.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不构成挪用公款行为,而是贪污行为。〔〕

194.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应当追究所有人员的党纪责任。〔〕

195.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两个月后归还,无需追究其责任。〔〕

196.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97.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198.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99.留党观察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200.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过失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201.对连续几年查办案件较少的税务机关,上级税务机关应对其信访举报办理、审计、执法监察及“一案双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02.对下级税务机关查处有困难的案件,上级税务机关要直接查办或牵头办理。〔〕

203.税务监察机构调查处理税务监察案件,适用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方法。〔〕

204.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联合调查的案件,调查单位分别办理立案手续。〔〕

205.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阔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06.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近亲回避等制度,各级“一把手”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原则上要进行异地交流或岗位轮换。〔〕

207.不断完善征管查相别离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实行审核权与审批权的别离,税务稽查实行检查、执行两个环节的分权制约,税务处罚实行查审别离、罚缴别离。〔〕

208.各级税务机关应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收集和掌握系统内外对“两极”行使的意见和反映。〔〕

209.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权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岗判断题答案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

推荐访问:税务稽查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 判断题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