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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展望

2022-07-15 18:42:03公文范文
马广蔚[关键词] 绿色金融;“双碳”目标;碳排放[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0年

马广蔚

[关键词]  绿色金融;“双碳”目标;碳排放

[作者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2020年12月,中央工作经济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双碳”目标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经济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生活方式等多方面将发生深刻转变。碳排放约束时代的来临,经济社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研究提出,实现1.5℃目标导向转型路径,须累计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人民币。波士顿咨询公司认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2020—2050年我国累计需投资90万亿—100万亿元人民币,约占此期间累计GDP的2%。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金融应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经济低碳转型的浪潮,发展绿色金融在助力低碳转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日益成为市场共识。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较为市场化的减排方式。根据路孚特数据,2020年全球碳排放市场规模为2770亿美元。我国碳交易市场2020年全年成交量4340.0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同比增长40.85%。《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2月正式实施,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全国碳市场的启动为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从顶层设计、前瞻研究和规范标准等全面发力,通过自上而下组织推动和自下而上实践相结合,成效显著,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加速作用进一步凸显。

国内市场政策框架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各地区结合区域特点陆续推出一系列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及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与气候投融资。2007年发布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银行将环境信息考虑到贷款审核机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原银监会先后颁发《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貸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全面统计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2016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投融资。2020年,《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将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提上议程。2021年,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指标及绿色金融评价予以明确界定。行业自律组织也积极参与其中,出台相关工作指引。2019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出台《绿色信托指引》,引导绿色信托业务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同时,立法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探索出台首部绿色金融法规。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正式施行。以2021年9月为例,全国范围及福建、广东、海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陕西、山东、北京、重庆等省市出台15项政策措施,推动本区域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一是绿色信贷领域。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8万亿美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不良率保持在1%以下,远低于银行业平均贷款不良率的1.6%。2021年一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3.03万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3个百分点,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占比67.3%。2021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为14.78万亿元,累计新增2.83万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16.9%。

二是绿色债券领域。2020年末我国境内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规模突破1万亿元。2020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总量达2932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了9%。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仍是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国家之一,2020年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量达2895亿元人民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获CBI贴标认证的绿色债券。2021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200亿元。2021年9月,工商银行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100亿元。

三是绿色基金领域。2020年7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主要投资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解决绿色股权与绿色债权不匹配的问题。2020年末,我国可持续投资基金数量为124只,同比增长12%,总规模达1172亿元,同比增长58%。

四是绿色信托领域。2020年末我国绿色信托资产规模为3592.82亿元,同比增长7.1%,存续数量888个,同比增长6.73%。兴业信托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达成绿色慈善信托合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各个公益领域展开,启动我国首个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的绿色慈善信托。

五是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方面。2020年我国绿色ABS占绿色债券总发行量比例为11%,较2016年上升9.3个百分点。2020年末,我国发行的绿色ABS期限在1至5年的占比达49%,获评级的ABS中达到3A级的占比达78%。2021年8月英大信托发行国内首单“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2021年11月,央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领域。通过“先贷后借”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利率1.75%提供资金支持。这种采用增量资金支持的方式,既能支持绿色节能领域发展,又能避免对传统能源行业所需资金造成挤压,有助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日益完善,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配置。2021年8月,央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及《环境权益融资工具》(JR/T0228-2021)。规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助力金融机构和利益相关方识别、量化、管理环境相关金融风险,明确了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的分类、实施主体、融资标的、价值评估、风险控制等总体要求。

伴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绿色金融迎来密集的政策支持,在央行“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政策思路指导下,多数金融机构已树立绿色低碳理念,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等专门组织,但市场上目前仍维持一煤独大格局,行政命令式降低碳排放的效力有限。部分金融机构局限于压降“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和短期减排目标,低碳投资和风险防范的积极性不足。

虽然我国已开辟了绿色金融纳入立法体系的先河,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央行正在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对于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立法体系,主动引导投资结构转型升级,降低经济发展对高碳行业和“两高”项目的路径依赖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对环境风险分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础数据缺失、内部研究能力欠缺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金融机构对环境压力测试的评估能力有限。目前仅少数机构开展了环境风险分析,工商银行对火电、水泥、钢铁、电解铝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开展了环境压力测试,兴业银行湖州分行开展了绿色建筑环境压力测试。

如绿色保险以环境责任险为主,绿色证券仅部分地区试点了上市公司的环评绩效评估,整体产品、工具和市场体系的发展还存在较大完善的空间。

虽然绿色金融已成为目前金融业的主流发展方向,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业务发展还未达到成熟,缺乏既懂环境工程又熟悉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金融机构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

推动完善立法的同时构建清晰的政策激励机制,有序压降高碳行业风险敞口,如煤电、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助力能耗强度的压降和能源结构的优化。业内专家认为,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显著提升财务绩效,且绿色信贷政策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机制具有异质性。其中,国有银行的风险管理效应和成本收入效应显著,绿色信贷政策能够改善财务绩效;股份制银行的交叉销售效应占主导地位;城市商业银行具有显著的政策负效应。因此,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有效引导差异化布局。

进一步加强市场约束与环境气候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绿色投融资活动等相关信息,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战略及信贷投放碳足迹等方面信息予以披露。2021年11月,联交所发布了《气候信息披露指引》,针对管制架构、策略、风险管理和指标目标设定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以及需披露的关键要素,强化了上市公司对气候风险的认知,能够督促其更好地规范风险管理。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信息能够为风險量化分析提供易获取、高质量和广覆盖的基础数据。鼓励金融机构在授信决策、贷款审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资产组合中,将环境气候社会风险作为参数予以考量。

将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资产纳入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绿色认定、评级和投资评估方面的咨询服务功能。一是建立绿色产业规划与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协同机制。建立绿色项目与绿色融资渠道的协同机制,打造绿色项目和绿色资金对接平台,制定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交通、能源、制造等协同发展的方案和措施。二是强化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通过再贴现、再担保等政策手段,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对绿色融资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缓释能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激励约束,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融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力量,建立以数字化为依托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绿色项目(企业)信息共享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强化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透明度。推动建立绿色金融数据采集与监测分析和监管评价系统,助推绿色投资信息共享,建设绿色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绿色项目信息数据库等,使信息披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以信贷、债券为主,为满足金融市场的多元化需求,需进一步丰富碳金融衍生品。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要进一步丰富绿色债券体系及碳金融工具。鼓励推出绿色资管产品,广泛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碳排放权质押等,为绿色项目提供更加多元的金融产品,扩大碳金融交易规模,提升市场活跃度。

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对接,完善ESG信息披露标准和指数构建,以促进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更加多元深化。从人才角度入手,培育碳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将加强业务培训与注重行业交流相结合,通过对国际成熟碳金融市场经验的借鉴学习,提升我国碳金融领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以绿色金融推动绿色规划、投资、生产、流通,需要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形成各方面合力,这是一场需要各界配合共同打赢的硬仗,是新时代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面临的一次大考。

(数据来源: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2020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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