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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三篇】

2022-01-14 13:36:46工作汇报
《除恶》是洛阳蓝天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于起点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3篇

《除恶》是洛阳蓝天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于起点网,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3篇

【篇1】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和自然资源等上级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和安排,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现制定《X旗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工作方案》,面向全社会征集X旗自然资源系统十个领域涉乱问题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监督举报。 

一、矿产资源领域

(一)矿业权人未按勘查、开发方案作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

1、不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矿产资源勘查方案进行探矿作业,存在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造成资源破坏的。

2、不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超层越界、采富弃贫、超规模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整治措施: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以非法手段垄断砂石、粘土市场,独家经营,恶意抬高价格,成为欺行霸市的“沙霸”等。

整治措施: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惩处。经市场调查,确因资源供给不足,自然资源部门以市场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保证砂石资源的供给。

二、土地资源领域

(一)未批先建

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导致破坏草原、林地、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此类问题,会同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批后监管

1、建设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建设,例如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用途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超占土地等行为。

整治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加强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强化基层国土所一线监管责任,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2、设施农用地:未按照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例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超用地标准、批小占大、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二是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农牧部门正确引导设施农用地合理选址、规范使用;三是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闲置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因城市规划调整、资金链短缺等原因,未按照约定动工建设,取得用地许可期满一年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总用地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建设项目。

整治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使用权人早日开工建设,情节严重的,请示旗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领域

(一)采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施工作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滞后,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分期治理方案”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二是严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关 ,让矿山企业充分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二)探矿企业未按地质勘查方案勘查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整治措施:加强地质勘查全过程监管,要求勘查单位严格按照勘查方案实施作业,对已造成破坏的地质环境限期恢复治理,由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四、执法监察方面

(一)在土地、矿产资源等领域执法监察不到位,造成资源破坏和损失的行为。

整治措施:依据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二)案件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办人情案等行为。

整治措施: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制度,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执法规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权,办案人员若涉嫌此类问题,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城乡规划领域

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内容进行建设。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批后监管力度,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严把规划经济指标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规划方案指标报批程序及调整程序;三是对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指标违规开发建设的项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严肃查处。

六、测绘和地理信息方面

(一)未取得测绘资质或挂靠资质开展测绘工作,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针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进行测绘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二是针对挂靠资质开展测绘工作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吊销挂靠企业的测绘资质。

(二)破坏测绘标志及扰乱地图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采取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信访维稳方面

(一)以涉地涉矿问题为由,煽动、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及群体性上访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信访接待工作结合起来,在接访过程中,通过向来访群众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加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注重在信访事项核查过程中发现线索,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并对来访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强化线索征集,对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的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全程跟踪,领导包案负责,从登记录入、建立信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询。

(二)针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化解难的问题

整治措施:深入基层群众,变上访为下访。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主要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组织信访干部下访,针对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带案下访,深入基层,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把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研究政策结合起来,使基层矛盾及时就地化解,使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耕地保护方面

(一)不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红线,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

整治措施:一是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耕地保护,如发现非法占用耕地,依法严肃查处。

(二)基本农田保护、补充耕地储备库后期管护不到位。

整治措施:坚决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九、不动产登记方面

房地产开发领域,X旗范围内部分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整治措施: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协调住建、房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施工竣工备案等手续。

十、内控管理方面

(一)公职人员吃拿卡要。

在日常审批、监督执法、行政办公、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向群众索取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

整治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管理,对吃拿卡要问题坚决执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

在项目审批、执法监察、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或者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任意而为等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将好的工作作风贯穿工作始终;二是严格内控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征询,坚决杜绝慵、懒、散的工作作风。

【篇2】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打黑指打击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打黑除恶,刑法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1日,桐乡市濮院镇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同时此项工作业落实到各村,现将我永联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濮院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骨干力量为成员的专项小组,同时我村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姚锦民为组长,村主任苏忠明为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张耀强、村综治队队长沈忠民为组员、专职网格员及村民小组长为联络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并按网格划分6个工作小组。

  二 、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村分别在永宏新村广场、永联新村广场、永联便民菜场及主要路段,分别悬挂横幅6条、在便民菜场的 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居民集聚小区和村主要干道边张贴通告、集中宣传和走访排摸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张贴通告宣传50余张,宣传人数10000余人,并在小区内利用宣传车每天两次进行宣传,坚决做到全民参与,全面扫黑、全员除恶。

  三 、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三小组长会议及“八八战略”大走访等各种形式的会议上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和信息征集和排摸,还通过上门走访、纳凉会等形式进行黑恶势力的排摸,还通过电话询问、微信短信转发等网络手段进行宣传和排摸,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扩大宣传面,使村民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新老居民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 、下 一 步 计划

  结合本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期三年,不仅仅是三年,这将是一场长期的工作,到目前为止,虽然目前我村未发现任何涉黑涉恶情况人员,但下一步,我村还是要积极与镇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进行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使我村平安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村平安工作环境,促进我村平安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司法所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等方式,组织对辖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门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意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

  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杜绝参与黑恶势力。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每个月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排查、走访活动,摸排“两类”人员涉黑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为重点,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鼓励其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并对他们提出“四严”要求一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和组织的黑恶势力活动,如发现有黑恶势力活动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二是严禁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活动;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四是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再次发生。截止目前,无一人出现脱漏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

  2、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

  3、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区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镇(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自然资源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3】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知识手册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主要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的主要精神是: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来是什么?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础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的时间?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久?

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5.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三个事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6.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7.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8.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2018年1月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0.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扫与打一字之差,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第三,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11.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的标准是什么?

做到“两个不发生”,实现“一降两升”。

两个不发生: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一降两升: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三个结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5.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7.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

18.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及表现是什么?

①组织特征是指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②经济特征是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③行为特征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④危害性特征是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19.“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①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②经常纠集在一起;

③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④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⑤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0.“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①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②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③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④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⑤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21.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①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②利用手中权力;

③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22.“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①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23.齐齐哈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战果有哪些?

截至2019年5月16日,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集团)57个,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40个,破获案件406起,抓获涉案人员468人,其中刑事拘留386人,批准逮捕280人,移送起诉277人,已宣判26件108人。

纪检监委已立案209件,涉及282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17人,充当“保护伞”49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216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人,其他处理7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组织部门在前期清理55名村“两委”成员基础上,4月中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百日攻坚战”,对9227名村“两委”成员进行深入排查,新排查出不胜任、不合格、不称职的村“两委”成员75人,已清理72人,其余3人正在清理。为进一步净化基层组织,参照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把农村“三好六有”人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他村屯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同步纳入排查范围,共排查18295人,清理不合格人员187人。

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积极推动住建、交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不断强化对本行业、领域的整治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让黑恶势力无机可乘。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开展“百日攻坚战”,强化标本兼治,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使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24.齐齐哈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领域?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和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和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和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⑪采取“套路贷”“校园贷”和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

25.齐齐哈尔市什么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齐齐哈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6. 齐齐哈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哪几个小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线索受理、行动督导、宣传发动四个小组。

2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8.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落靠责任。

29.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六个重点是什么?

①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②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③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④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⑤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⑥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30.怎样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1.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32.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

33.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以“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34.各农贸市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等。

35.各行业场所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等。

36. 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37.如何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要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乡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8.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或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是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9.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

一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

40.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六个延伸”是指什么?

①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

②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

③向幕后深挖、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④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

⑤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

⑥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41.齐齐哈尔市2019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我市2019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从2019年4月12日启动至7月20日结束。重点任务是:努力实现“四个清零”和“七个一批”,即2018年线索清零、中央和省、市委交办线索清零、今年以来重大案件线索清零、行业领域已掌握线索清零;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集中攻坚突破一大批大要案件,再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及“保护伞”、抓获一批涉嫌黑恶犯罪嫌疑人、收缴一批“黑财”、捕诉一批涉嫌黑恶犯罪分子、公开审判一批黑恶犯罪分子、整治一批重点行业领域问题,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突破。

4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武警齐齐哈尔支队、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安全局、市司法局、市经合局)

43.纪检监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44.纪检监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及时对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霸占集体财产的职务犯罪进行排查;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要深挖彻查,及时发现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

45.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46.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及时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是否涉黑涉恶进行排查,通过整顿基层涣散党组织及时发现一批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分子。

47.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专业手段和数据资源优势,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协同组织、民政部门对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涉嫌黑恶犯罪进行审查。对重点行动和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进行情报研判,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建立“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机制”、“涉黑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8.自然资源领域移交涉黑涉恶线索情况:

截至4月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移送81条涉黑涉恶线索,其中已被公安部门立案1条,涉及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共33条,反应非法破坏、强占、倒卖、转让土地等35条反应征地拆迁2条,其他类型10条。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5月份新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0条。

主要线索成因:一是经济利益驱动较大。无论是矿产还是土地资源均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相关人员不惜以涉黑涉恶等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较大的经济利益。二是非法采矿的行为大多是在交通不是很便捷的地区,且实现流动方式盗采,难以及时发现。违法的成本相对较小。是综合治理、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效打击的力度不够。

49.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主要种类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黑恶势力。

(二)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黑恶势力。

(三)项目招投标方面:黑恶势力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

(四)自然资源权益方面: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黑恶势力。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矿山开发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

(六)执法査处方面: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七)行业管理方面: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黑恶势力

(八)履职方面: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怠于履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要求:

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我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十三)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5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二)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改,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5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53.扫黑除恶新阶段的“三个坚持

(一)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三)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54.“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55.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

当前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出新动。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扫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56.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57.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任务: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

(一)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

(二)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

(三)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

(四)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8.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内容是:

督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6个重点开展: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59.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要求是

(一)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关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督办。

(三)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被督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地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黑恶势力易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加强跟踪督导,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60.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二)组织领导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研究提出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措施

(四)协调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五)组织领导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表彰奖励工作;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1.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

(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组织、指导本系统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四)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办案中发现通报的相关行业管理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

(五)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六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6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的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乡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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