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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2021-10-14 08:27:56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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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学分制”工作总结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与兄弟学校的实验,以我校机电专业为试点积极实行学分制的同时,结合本校的实际进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与经验。现把我校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是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与个性化的需要,是职业中学主动适应当

实施学分制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学分制”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与兄弟学校的实验,以我校机电专业为试点积极实行学分制的同时,结合本校的实际进行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与经验。现把我校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是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与个性化的需要,是职业中学主动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需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客观要求。实施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乃至整个职业教育制度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予以高度的重视,重视抓好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教育宣传与思想发动工作。

学校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学分制的实施工作,并由教务处、政教处与就业培训处等有关处室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分制的实施。

二、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以前,学分制主要是在高校中实行,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还是一件新生的事物。尽管省市各级行政部门对此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碰到许多问题,必须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创新。我小是把实施学分制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的,在研究中实施,在实施中研究。通过研究与实践,我们提出了“替代学分”与“过程学分”的理论,在以下四个方面实施了新的突破。

1、实施“替代学分”,在学生不能取得某门必修课规定的学分时,允许学生以其他学分来代替,只要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就可以毕业。

2、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了特色课程。即把必修课分为常规课与特色课程。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用必修课总课时的20﹪上特色课。所谓特色课就是自编教材,紧密联系当地的生产实际和学生的就业、生活实际的课程。

3、突破了只有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课程学分的限制,把课程学分分解为“过程学分”与“终结学分(即考试学分)”。所谓“过程学分”。就是把各科的一部分课程学分分解细化到教学过程中具体的子目标,使学生每达到一个具体的学习目标就能得到相应的学分。

4、突破了学分制原来的涵义,实施思想道德素质学分。我们把学分制定义为:学分制是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选择课程,在一定是时间内只要达到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即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表示学生综合素质的分值。

培养师资,提高素质

实施学分制,其中有一个难点是教师队伍的水平问题。要开设选修课,要实行过程学分,对习惯于传统教学的教师来说是一大挑战。为了实施学分制,我校对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多种方式多种内容的培训。

1、抓校本培训。学校成立了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学期初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计划,每星期进行一次培训活动。培训形式有请校外专家和名教师来校讲座,有请校内领导和教师讲座,有上示范课、研究课,开展各种教学比赛活动,举办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班,外出参加学习等。培训内容有如何实施学分制的理论与操作讲座,如何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做到集体办班与个人钻研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业务研讨相结合,每次培训活动都能做好考勤,列入教学考核。

2、抓学历进修。抓学历达标,要求学历没有达标的教师,通过函授与成人自考,达到本科学历,抓学历提高,每学期学校都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3、抓拜师结对。凡是新分配的教师,必须签订拜师协议,拜老教师为师。由教务处进行严格管理,每到期末要按拜师协议进行严格考核。

4、抓随机听课。教务处组织由领导与教师参加的听课小组,坚持每天随即进入课堂,对教师进行不事先通知的听课,真实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分制的实施情况等。每个月听课小组向全体教师作出听课情况小结,提出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努力的目标。

四、成效显著

由于实施了学分制,取得的成效是比较显著的,我们学校的实践证明,实施学分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1、

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在实行学分制的过程中,我们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学生的需要,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激发了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信心、积极性和主动性,绝大部分的学生学习潜力能充分发挥出来,学生的学习热情高,学习风气好,流生率大大降低。

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由于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在学习成绩方面表现出明显的进步。职业中学有许多学生的学习基础是很差的,但是由于实施学分制后,许多学生的学习成绩明显进步了。一些家长说:“当初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只是想让学校给我管住,想不到还能学到这么多东西。”实践证明,职业学校只有实施学分制,才能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才能保证成绩差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学以致用。

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中学的学生尽管在理论学习方面感到困难,但是动手能力却是他们的特长。实施学分制,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个性与特长,真正实现扬长避短、因材施教,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全部分学生都取得三技能证书。

总之,学分制的实施,使学生能够根据个人的兴趣和条件选择专业、课程和学习的时间,能够根据个人特长展示自己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才华,能够使学生以成功者的姿态走向社会。

2、

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

在学分制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充分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启动名师工程,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同时,广大教师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与危机感。通过认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提高了教学水平,增强了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短短几年来,中学高级教师从原来的2人增加到现在的20人,有30多人成为双师型教师。

总之,由于实施学分制,极大地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极大地推动学校高速的向前发展

五、问题探讨

尽管我们通过一年的实践,在实施学分制的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与经验,但毕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在学分制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

关于必修课的学分是否必须如数取得的问题。

我们知道,实施学分制后,把必修课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不能免修,并且必须考试合格,即使通过重修,也要达到合格。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定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不能因实施学分制而降低教学质量。根据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多元化的要求,我们认为学生的个性化是多样化的,人才培养规格也应该是多样化的,设置统一的必修课,而且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要修习,而且必须考试合格,这不等于把具有不同个性,在毕业后其工作岗位也千差万别的学生都培养成同一规格的人才吗?不等于用同一个模子铸就有不同个性和需求的学生吗?

有人会说,必修课是体现学生今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要求,必须达到,体现不同个性与需求是开设选修课的方式实现。但是现实情况如何呢?能达到这个要求吗?职业中学招收的绝大部分是普通中专招收剩下的三类苗,其学习基础差,特别是数学、英语这几门必修课的基础更差。在150分的中考成绩中,许多学生成绩在30分以下,有的成绩是个个位,按照现行的教学要求,这些学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考及格的,即使再重修,也是如此。那么这些学生怎么办。就是不让他毕业?还是搞一下补考,或放宽要求,或让他们作弊以达到“及格”?显然这都是不可取的。而这些学生,在其他方面却有他们的特长,能否用他们的其他特长来代替必修课中的某些学分呢?看来这是客观实际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必修课必须开设的,但是如果学生通过学习还是得不到规定的学分,应该允许用其他学分代替,于是我们提出了代替学分的概念。我们的实践证明,替代学分不仅是必须的,而且在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

2、关于课程学分是否只有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的问题。通过考试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办法。根据系统论的原理和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的原理,考核评价不但要重视结果,同时也要重视过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许多有创造性的见解,在许多具体的目标上,他们是能够实现的,而这些学生可能在考试中会不合格。一些基础差的学生,仅从考试中是很难得到学分的,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能不能在学习过程中就让学生得到一定的学分?于是我们提出了过程学分的概念。实践证明,过程学分对于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信心能产生巨大的作用。

3、

应该有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目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们实施学分制的学校提出了比较宽松的政策。我们认识到,实施学分制,这是职业教育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活动。应该明确,每一个职业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都有生存与发展的强烈意识,决不会随意把自己的学校搞糟。因而应该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在实践中是有效的、能与其他学校或各种学习方式建立学分互认机制的方法与措施,都应该允许试验。

“学分制”工作总结

望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9年6月

篇2: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学分制,吉林,大学本科,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综合科发表于2006-08-2307:36:59点击:4685校发〔2005〕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自主成才,建立与构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综合科

发表于2006-08-23

07:36:59

点击:4685

校发〔2005〕85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自主成才,建立与构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分制的实施旨在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加学生在学习上的自主权,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各学科专业,并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基础特点及其发展状况适时实行。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毕业,毕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制不变。

第六条

每学年实行两长一短三学期制。两个长学期为理论教学学期,分别为16个教学周,1个考试周,称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短学期为暑期实践教学学期,称为夏季学期,共6周。每学年假期为11周,机动教学周为1周。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各学期的安排同步等长。

第二章

第七条

学院制定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必须经过充分论证、专家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程序。

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必须履行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的程序。

第八条

为确保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所有课程实行归属管理。如果开课单位师资紧张,可与相关学院协商安排解决,确保课程正常开出。

第九条

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教学进程的安排,教务处和各学院于每学期第九周确定并公布下学期执行教学计划,并下达教学任务。开课单位在第十周至第十一周确定任课教师。

短学期的教学任务随春季学期安排,学分计入上一学年。

第十条

为了满足学生修课需要,学院应尽可能滚动开课。对于非计划学期课程,学生(含重修生)于第十周及下学期第一周上网申请预约,各校区达到一定人数即可开出。各类课程的人数原则要求为:普通教育课程50人,学科基础课程30人,专业课程20人。教务处负责增开课程的协调落实。

第十一条

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协调任课教师安排,并于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进行课表编排工作;同时各单位做好选课前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所有课组预选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方可开班。各类课程开班最低人数原则为:普通教育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30人,学科基础课程20人,专业课程15人。

第十三条

正选结束后,开课单位打印开课通知书,并于学期结束前发给任课教师。退补选结束以后,开课单位打印教学任务书发给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并存档。

第三章

第十四条

学生修读课程,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每学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修课程。有先导后续关系的课程,应通过先导课程后再修读后续课程。每个长学期至少完成15学分,最多选修30学分。

第十五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以及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学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选修专业或专业方向。

第十六条

每学期,学生在公布的执行教学计划基础上,制定下学期修课计划。学生拟修读(含重修)非计划学期课程,按第十条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个别受到师资及其他教学条件限制的课程,采取计算机确定是否选中的办法。

第十八条

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学生可以跨校区选修课程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本人成绩档案。学生可以以难度较大课程的学分代替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学分。

第十九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安排学生进行下学期的选课工作。选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预选,于第十四周进行;第二阶段为正选,于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进行;第三阶段为退补选,学生在开学两周内试听,第三周可以根据试听情况进行一次退选及补选。学生选定课程后不能再改动。重修选课在退补选之前完成。

第二十条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经向辅修专业(含第二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备案后修读辅修专业(含第二学科专业),但不得影响第一专业学习。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为减少教学资源浪费,学生选定各类课程后应当认真修读。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申请免修部分理论课程。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的学生,通过自学或网络课程学习,认为已提前达到课程要求,可在预选时上网申请免修(暂不选课),取得学院及开课单位同意后,于开学第一周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含实验环节要求),考试合格后直接获得课程学分。考试未通过者,正常选课修读。学生在境内外指定高校或其他教育部门取得与教学计划相关联的课程学分,经过本人申请、学院及开课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即可代替相对应课程的学分。

外语课程采取分级教学的办法,学生获得高一级课程学分,可以免修该课程的前导课程,免修课程成绩按优秀成绩直接记载。

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公共选修课不能免修。

第二十三条

学生可以申请免听部分理论课程。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在选课之后,可以申请免听,但必须完成作业、实验等环节方可参加期末考试。学生应于开学第一周将免听申请书交给任课教师,取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免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不能申请免听。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以申请理论课程的间断听课。因上课时间冲突或者有一定自学能力,学生可以于第一周向任课教师申请间断听课,听课时间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完成要求的作业、实验等环节后方可参加期末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不能申请间断听课。

第二十五条

必修课程及实验实习环节考核不及格可以多次重修,及格后取得相应学分。选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三门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得选修其他公选课程,必须重修。对于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学生也可以重修。学校根据学生重修要求和学期开课情况安排重修生插班修读,或单独开班。学期正常开出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重修班。重修考试要求与正常考试完全相同。学生重修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免听。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最低限定学分,学生修完各类课程并完成最低限定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环节的学习。

不参加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毕业信息不予注册。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七条

所有学分课程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必修课程的期末考核一律为考试。课程考核形式由课程组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确定。

第二十八条

考试课程采取百分制;考查课程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分制。同时采用学分绩点制综合考察学生学习质量。绩点按如下规定确定:

百分制

59.5以下

60-64.5

65-69.5

70-74.5

75-79.5

80-84.5

85-89.5

90-100

0

1.0

1.5

2.0

2.5

3.0

3.5

4.0

五级分制

F(不及格)

D(及格)

C(中)

B(良)

A(优)

0

1.0

2.0

3.0

4.0

对课程的学习质量用学分绩点表示,即课程的绩点与学分之积;某学生的总体学习质量用平均学分绩点来表示,平均学分绩点=Σ(学分*绩点)/Σ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结算一次,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病住院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当在考核前持有关证明申请缓考,经学院同意、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后缓考该课程;教务管理部门应将缓考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开课单位。缓考学生须参加下一次同一门课程的考核,如有时间冲突则顺延。

第三十条

学生因考核不及格重修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考试通过后绩点按原换算绩点减去0.5记载,最低为0.5。因对考核成绩不满意重修的课程以及缓考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绩点正常换算。

第三十一条

无故旷课,累计时间超过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作业、实验完成量少于规定的三分之二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期末成绩按零分记。

第三十二条

学生因考试违纪、舞弊以及旷考,课程成绩均按零分记。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保留班级建制,增设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由学院选拔配备,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特别是对本专业学习要求、教学计划各环节及学习研究方法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

取消留、降级制度。学生因学习困难较大无法跟原年级学习,可以申请到下一年级学习。申请审批手续应在每学期前两周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注册选课制度。学生各学期必须按《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之后才能参加下一学期的选课、学习活动。休学学生应在休学期限届满前办理注册手续、参加选课,复学后参加教学活动。

第三十六条

教务处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籍清理工作,对修读学分过低者按退学处理,发给肄业证书。各学年退学的学分规定如下:第一学年修读学分低于20学分;第二学年累计修读学分低于50学分;第三学年累计修读学分低于80学分;第四学年累计修读学分低于120学分;第五学年累计修读学分低于160学分;第六学年累计修读学分低于专业总学分的10学分以上。休学学生的学分限定视休学时间确定。

第三十七条

学生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学分即可毕业。提前毕业者,须在毕业学期的前一学期向学院提出申请,以便安排毕业论文、证书注册等事宜。学生未完成全部学分,但距离专业总学分10学分以内,可以申请获得结业证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差学分即达到专业总学分,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吉林大学有关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者,可获得吉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十八条

通过辅修专业学习,达到该专业要求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通过第二学科专业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达到该专业要求,可获得第二学科专业毕业证书及第二学科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吉林大学学分制方案总则》及其他现行管理文件中与本办法冲突的条款不再适用。

(经2005年9月9日第128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篇3: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本文关键词: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本科

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本文简介: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时数每周学时数上课周数备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公共必修课思想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3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Ⅰ22毛泽

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本文内容:

本科动画专业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类别

课程

性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授课时数

每周学时数

上课周数

备注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公共必修课

思想政治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Ⅰ

2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Ⅱ

2

2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3

公共文化课

外语Ⅰ

3

4

外语Ⅱ

3

4

外语Ⅲ

3

4

外语Ⅳ

3

4

古典文学

2

2

现代文学

2

2

计算机文化基础

4

4

1学期

体育Ⅰ

1

2

体育Ⅱ

1

2

体育Ⅲ

1

2

公共史论课

美术史

2

2

艺术概论

2

2

美学原理

2

2

设计艺术史

2

2

43

专业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

及核心专业课

072051

素描

3

90

18

5

072072

色彩基础

3

90

18

5

072080

摄影摄像基础

3

72

18

4

072069

造型表现

3

72

18

4

072031

色彩写生

3

72

18

4

072089

漫画基础

3

72

18

4

072010

电脑辅助设计

2

54

18

3

072074

设计色彩学

3

54

18

3

072012

动画概论

3

54

18

3

072023

卡通形象设计

5

90

18

5

072090

场景设计

4

72

18

4

072068

运动规律

5

6

18

6

072022

卡通雕塑

4

72

18

4

072091

分镜头设计

5

90

18

5

072007

Flash动画

5

90

18

5

072092

三维设计基础

4

72

18

4

小计

58

专业选修课

动画设计

专业方向

075091

插图设计

4

80

20

4

075092

角色设定

5

100

20

5

075088

非线性编辑

3

60

20

3

075093

三维角色设定

5

100

20

5

075094

平面卡通制作

5

100

20

5

075012

二维动画制作

6

120

20

6

075077

三维动画制作

6

120

20

6

小计

34

动漫插画

专业方向

075095

插画

4

80

20

4

075096

游戏角色设定

5

100

20

5

075088

非线性编辑

4

80

20

4

075097

商业广告

4

80

20

4

075094

平面卡通制作

6

120

20

6

075012

二维动画制作

6

120

20

6

075098

出版物整体设计

5

100

20

5

小计

34

综合实践课(必修)

实践及创作课

073013

毕业实习考察

2

16

8

2

073002

毕业论文

5

工作量计算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艺术学系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分数互换

073003

毕业设计

8

073004

军政训练

2

学工部安排

073014

社会实践(团委)

2

团委安排并制定相关规定,详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办法》

073005

艺术实践Ⅰ

0.5

1-4学期各一次,每次各0.5学分,文化课集中考试结束后直接进入艺术实践,具体要求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艺术实践课的规定》

073007

艺术实践Ⅱ

0.5

073008

艺术实践Ⅲ

0.5

073009

艺术实践Ⅳ

0.5

073006

就业指导

1

学工部安排

小计

22

144

全院任意选修课

12

此模块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共计12个学分,具体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院任意选修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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