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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范本稿两篇

2021-10-28 12:50:08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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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范本稿两篇 本文简介: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范本稿两篇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先后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等一系列重大而明确要求。纵观我们党95年的奋斗史,党员“合格”的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有所侧重,但坚定的信仰追求、严格的纪律约束、

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范本稿两篇 本文内容:

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范本稿两篇

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先后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等一系列重大而明确要求。纵观我们党95年的奋斗史,党员“合格”的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有所侧重,但坚定的信仰追求、严格的纪律约束、高尚的道德情操、强烈的担当精神是贯穿其中不变的要求。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提出合格党员要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与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内在一致,是对新形势下党员“合格”标准内涵的深刻揭示。我们要以此对照、衡量自己,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

强化四个意识,做到行动合格。始终坚定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

理论

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面地”“具体地”“坚定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融入日常行为之中。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履职合格。把继承传统与创新进取、全面提高与重点突破、对上服务与对下服务、苦干实干与巧干会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参谋服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后勤保障水平。

在站位上增强大局思维,让关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成为办公厅人的境界胸怀。在任事上增强担当思维,开展“勇于担当作为”讨论,重点讨论如何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标准,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如何担当负责、狠抓落实,在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中主动作为;如何干事创业

、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在过程上增强精细思维,把“细致、精致、极致”标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在结果上增强争先思维,营造“有红旗就要扛、有先进就要当”的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四是严于律己,做到守纪合格。自觉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展示市委办公厅的良好形象。

做到四个服从心得体会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意义十分重大。

“四个服从”,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有利于维护全党的集中和团结统一,有利于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有利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四个服从”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只有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保证政令畅通,才能保证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才能在改革中妥善处理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以及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组织、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准则》的规定,坚持“四个服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党服从中央,维护中央权威,既是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必然要求,又是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既要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又要充分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反对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等极端自由主义和蓄意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

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地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党、全国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立足本地,放眼全国,而不能片面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置之度外,把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落实到个人的实际行动中。

篇2:企业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优选范本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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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优选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2015年企业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优选范本两篇【篇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精辟概括、质朴凝练、寓意深远,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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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企业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优选范本两篇

【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精辟概括、质朴凝练、寓意深远,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正心修身、履行职能的思想遵循和行动准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和兰考调研重要讲话,我深有所思。前不久,省委书记张宝顺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指出: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立志修身之本。

“三严三实”紧扣时代脉搏,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开出了“醒脑良方”,是党员干部立志修身的新航标。让我更加坚定地认识到,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认真真写好四字,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行使好权力,以担当履行好职责,以守纪树立好形象。

一是认真写好“民”字,坚持“民”字于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应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同志,之所以永远闪烁着时代的光芒,就是因为他时刻做到“民”字于心,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他工作不讲条件,住群众的草庵,蹲群众的牛棚;他践行群众路线,真心诚意拜群众为师,解群众之忧,排群众之难,谋群众之福。焦裕禄同志的一生,始终贯穿着一根主线,那就是始终对人民无限热爱,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焦裕禄同志一生亲民爱民的朴素实践,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好体现。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象焦裕禄同志那样,时刻充满着“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认认真真写好“民”这个大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与“政协”息息相关,坚持“为民”宗旨是体现人民政协性质的必然要求。政协是我国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在政协工作中,坚持“为民”宗旨就必须要坚持履职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第一追求。必须要为民谋利,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加快发展这个主题,集民智、聚民力,把善谋发展之策作为一切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坚持以民为本,议政为民,使履行职能的过程不仅成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过程,而且成为推动关系民生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的过程。在履职过程中,要多接地气,心系百姓,关注民生,践行群众路线,多走基层到群众中去,与百姓谈心事交朋友,把感情贴在民意上,思想放在群众中,拓宽委员履职途径,运用政协上下畅通的渠道,反映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做到心系人民、情系民众、为民代言,做到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就政协机关工作来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要识大体,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主动顾全大局、超前思考大局、认真谋划大局,常想发展大事、多议发展之策。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发挥整体合力,在全机关树立起讲团结、顾大局、讲实干、比贡献的良好风气。

二是认真写好“责”字,坚持责任在肩

为政之要,当知“责任”二字分量不轻。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既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当前,我省正处于结构调整的攻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迫切需要我们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写好“责”字,握紧事业发展的接力棒,敢于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协工作是团结全国人民,建设祖国、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大业,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需要。因而,我们要克服政协是“二线”的思想,牢固树立有位有为的责任意识,要增强进取精神,切实履好职责,力争有所作为、有所贡献。要让责任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生活态度,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始终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为全面深化改革集聚正能量,做改革的拥护者和积极实践者。要深入调研,积极建言,助推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应有的作用。要振奋精神,自加压力,提高标准,勤勉干事业,努力干出成效。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机遇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时刻保持创造性的工作张力。

就政协机关工作来说,我们要树立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协机关工作。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做起,无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打电话、发通知、校对文稿、收发信件、储存信息等“小事”,都要正确对待、谨慎处理。在工作中要做到精细化,讲质量、提效率,求新求优,在素质上比高低,在工作成效上比高低,让责任意识深深扎根在心里,体现在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

三是认真写好“实”字,坚持“实”字为先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三严三实”,要认真写好“实”字,坚持“实”字为先。谋事创业和开展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崇尚科学精神,遵循客观规律,不好高骛远,不虚荣浮夸,多谋打基础之事,做到谋事要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的狠劲、水滴石穿的韧劲、一往无前的拼劲,直面困难,不避矛盾,下足实功,成就实效,做到创业要实。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实处落脚,务求工作实效。

“进入政协门、会说政协话、了解政协情、会办政协事”,政协工作要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建发展实言,建有用之言,要务科学发展之实,务营造和谐氛围之实,务促进民生之实。要发扬焦裕禄同志“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努力做到协商有方、监督有力、参政有为。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出发,在开展调研、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时,要敢讲真话、敢讲实话。要坚持善谋实干,确保协商议政、建言献策有据、有理、有度、有物,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客观实际,能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更有效地助推改革发展大业。

就政协机关工作来说,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探索政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做好联系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切实把政协职能履行好、作用发挥好,实现政协事业进步、活力增强、水平提升。

四是认真写好“严”字,坚持严于律己

严与实是焦裕禄同志一生最为厚重的底色。学习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认真写好“严”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要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清廉为政,清白做人。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时时自我约束,事事自我鞭策,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手,从小节着眼,做到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在严以律己上做表率。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严以修身,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政,保持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应有的本色。要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升自我修为,懂得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道理,坚持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树立自律意识,培养良好作风,时时处处懂规矩、守纪律、讲规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坚持廉洁自律,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确保“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保持心境高雅、正气充盈。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到思想正派、作风正派、行为正派,宽以待人,对待同事、对待工作、对待生活,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修正错误,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学习焦裕禄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既是紧迫要求又是长期任务。在政协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中,我们要认认真真写好“民、责、实、严”四字,以焦裕禄为一面镜子,深学、细照、笃行,始终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每一位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以“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打造风清气正、科学高效的政协机关。

【篇二】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狠刹四风、端正作风,就要把“三严”要求切实贯彻在从政的全过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严以修身。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严以用权。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才能严以律己。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篇3: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中国,法治,两篇,党员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对他以往法治论述和做法的总结与升华。他当年在正定工作时就提出,从全国来看农村法制建设特别要针对非法宗教活动、封建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加以防范,露头就打。在宁德,他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一)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对他以往法治论述和做法的总结与升华。他当年在正定工作时就提出,从全国来看农村法制建设特别要针对非法宗教活动、封建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加以防范,露头就打。在宁德,他强调民主的问题要在法制的轨道上加以解决,坚决反对绝对化的“大民主”。尤其是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大力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就此作出多方面探索。从建设“法治浙江”到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思想值得我们认真学习领会。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同志曾就建设“法治浙江”指出,通过推进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治建设,可以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引导各方面统筹发展;通过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法治建设,可以使各项建设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引导各方面协调发展。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完善法治。只有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治调整范围,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切实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可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都具有法治的属性,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法律关系。

建设“法治浙江”,就是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推进本省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包括人的权利、人的利益、人的安全、人的自由、人的平等、人的发展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既能够在具体的制度上得到保障,又能够在有序的轨道上逐步扩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提出要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因此必须明确,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在关于建设“法治浙江”问题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在实践中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他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他特别指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那种假借民主、假借法治来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特别要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制度,利用个别案件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的基本思路就是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严治党

在依法执政问题上,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依法治国是关于国家的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是关于执政党的执政方略,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面在党执政问题上的具体体现,要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我们党依法执政,就是要把党的执政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掌权、依法用权并依法接受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贯彻党的执政宗旨。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首要是严明党纪,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十八届四中全会着重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2015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坚持为人民立法、靠人民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拓宽立法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关系的渠道,正确处理立法工作中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关系,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在建设“法治浙江”过程中,地方立法工作要为发展服务、要有地方特色、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要体现时代性。习近平同志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他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适应新形势,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的思维方式、领导方法和工作习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

关于立法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立法工作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地位,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而且要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积极引领和推动作用。关于政府依法行政,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部署中,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树立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权的司法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立依法办案、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要支持法院、检察院秉公执法,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广大法官要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敢做人民的“包青天”。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要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因此,要通过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普及公民的法制教育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同志提出,在着力点上要突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他深刻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他强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体现维护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要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方略;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因此,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个重要方面,要做到依法信访、维护法治的严肃性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该让老百姓有一个说话的地方,有一个诉求的地方。如果老百姓有了意见、有了要求、有了冤屈,诉告无门,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就根本谈不上人民当家作主,根本谈不上代表人民的利益。他要求基层干部要把好信访第一道岗,领导干部要积极下访,并指出,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不是信访工作的唯一形式,也不是越俎代庖,取代基层工作,而是一种思想观念的转变,一种工作思路的创新,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一种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这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有利于面对面地检查督促基层信访工作,有利于发现倾向性问题,深化规律性认识。深化领导下访,必须注重实效,着力在解决问题、提高接访质量上下工夫;要把领导下访与常年接访、定期约访有机结合起来,把敞开式下访与专题约访或调研有机结合。

习近平同志还强调,现在群众上访也要做到依法信访。上访群众多,尤其是上访中的涉法案件多,很多就是因为群众不知道应该去打“官司”,怎样去打“官司”,或者经济条件所限打不起“官司”,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履行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职责,确保让每一位群众遇到矛盾之时先去调解,调解不成也愿意打“官司”,懂得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信得了打“官司”的最终结果。对许多涉法的问题,应该引导群众到调解组织去调解,或者到司法机关去诉讼,而不应都到党委、政府来上访。司法机构终审以后,也要维护法治的严肃性,特别是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不宜产生终审难终、申诉不断的“马拉松官司”。

推进法治建设要干在实处,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模式框架下,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和能够创造的条件,主动把做得到的事情积极做好、做出实效。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使“法治浙江”建设一开始就惠及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实际效果。

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同志的相关论述也充分体现了他的务实精神。在关于新时期立法工作的论述中,他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也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问题。就法律实施问题,他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在“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就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作出了许多精辟的论述。

综上所言,十八大以前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论述,特别是他建设“法治浙江”的众多做法和思想具有重要价值,其中不少内容在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论述中都得以充分体现。从建设“法治浙江”到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具有内在一致性。我们要系统研究、深入领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员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二)

习近平同志一向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近两年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更反复强调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从法治中国的目标、路径和方法等层面提出了全方位的战略构想。在法治中国的实现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2014年2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他突出强调了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的协作关系。传统认识上,改革总是对既有制度的变革和破坏,这与法治对制度稳定性的要求形成了直接矛盾,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甚至存在以改革为借口突破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在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国家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一些严重左倾教条式的禁锢,当时以改革为矛刺破旧制度的做法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对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后的中国,这种以改革为名违反制度乃至法律的做法危害十分严重,制约着法治信仰的普及和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从法治与改革的统一性上旗帜鲜明地提出

“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实现路径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法治要求推进到了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层面,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运用法治思维,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是否合法作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依法思考、依法决策。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强化法理思维,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理解法律、法规背后的法理逻辑,从而强化自身决策、执行改革事项过程中的预见性,为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关键性的实践基础,实现立法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法治思维更应强调正确的权力观,依法行使权力、严格约束权力边界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必然要求。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外在的实现方式,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的落实,内需要法治思维的指引,外需要制度的依托。就当前法治方式的实现而言,更为关键的在于解决有法不依特别是权大于法等老大难问题,对特权现象依法严惩,从而保障权力运行的法治化,促进法治工作方式的有效落实。

二、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强化权力监督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并特别强调了加强制度建设来反对特权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同志的权力监督思想,2013年1月,他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了新的精辟论断。

毋庸讳言,法治中国建设的突出矛盾就是如何有效依法约束、监督权力,如果权力滥用乃至搞特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法治就难以昌明,也就无法实现政治清明和社会公正。建立严密制约权力的制度之网,对于建设法治中国具有关键性节点意义。对此,应当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强化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外部监督。我们党历来重视权力监督问题,从各级纪委监督到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对于权力监督的探索一直在不断深入,当前中纪委主导的反腐风暴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权力监督制度的力量。另外,就监督的本质而言,外部监督机制有其制度优势,尤其是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是整个权力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为了保障人民行使监督权,限制和约束滥用权力的现象,就必须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权力的制度建设。

其次,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越秘密化,就越有利于权力的私有化、有助于权力效力的不确定化。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则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将权力公开问题推进到工作的程序层面,强调工作流程的全程公开性。

三、建设法治中国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1945年,黄炎培到延安考察,谈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兴亡周期率问题,毛泽东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2012年12月,习近平在与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座谈时提到,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窑洞关于历史周期律的一段对话,至今对中国共产党都是很好的鞭策和警示;习近平总书记重提“毛泽东历史周期律谈话”,再次强调了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各国现代化路径清晰地显示,民主政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由之路;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多年来的不懈追求。建国6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人民民主之路越来越宽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制度环境。

历史实践表明,没有无民主的法治,也没有无法治的民主;民主为法治奠定政治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秩序保障。在此意义上,法治中国建设必然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相辅相成,协同推进,缺一不可。在制度层面上,“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意义—这将有效汇聚人民群众力量,为一系列制度规范的运行提供最为强大的力量支持。法治只有与民主建设相结合,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才能具备不断克服利益牵制、攻坚克难的改革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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