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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研究

2021-10-24 10:36:43公文范文
张云翔容志作者简介:张云翔 男(1991- )上海师范大学行政管理系讲师容 志 男(1980- )武

张云翔 容志

作者简介:张云翔 男(1991- )上海师范大学行政管理系讲师

容 志 男(1980-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通讯作者

摘 要: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在社区服务供给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激发公众社区参与之外,也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供给绩效与规模。通过上海市R社区微更新项目探索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发现:个人性和结构性因素、催化性因素、激励性因素和反馈性因素共同构成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社区居民在个人参与需求、责任感与关联感,以及社区社会资本和参与网络的驱动下,受到触媒作用和社会学习的催化,并得到基层政权的物质资源和政治资源赋能,从而形成共同生产的参与积极性。同时,社区为参与者提供的内外部激励因素,以及从阶段性参与反馈中得到的效能感,能够进一步使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形成持续性的闭环。因此,社区服务中不仅需要拓展公众参与的效能和空间,也需要基层组织转变引领机制,进一步赋能和助推公众的共同生产行动,在满足公众对美好社区生活向往的同时,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关键词: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社区治理;社区微更新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21)03-093-(8)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共同生产日益成为极为重要的社区服务供给形态,使政府和公众能在社区服务的进程中紧密联系起来。共同生产是“公共服务用户在服务设计、管理、提供和/或评价中的志愿或非志愿性参与”[1]。这一概念在20世纪70年代由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们提出,用以诠释公众在公共服务中潜在的积极角色[2]。在他们看来,作为公共服务最终用户的公众不完全是公共服务的消极接受者,相反还必然是公共服务的关键提供者,至少是与公共部门同等重要的参与者[3]。因此,推动公众在公共服务中的参与和贡献也应当是公共服务发展创新的必要途径。

目前,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界十分关注的社区服务供给形式。它揭示了公众在传统的社区参与式治理或参与式民主之外还存在着更丰富的参与空间与途径。公众作为社区服务供应链的枢纽与核心,通过他们的密切参与将物质、原材料和产品等工具性资源转化为价值,从而满足公众各类需求[4]。所以,公众在社区服务中的态度和行为深刻地影响社区服务最终的价值与成效。

大量研究已经发现,公众在共同生产中的积极贡献与密切回应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数量,也能够促进服务供给的效率与效益[5]。另外,共同生产更能夠促进公众的社区归属感和社会资本,从而促进社区治理[6]。可见,公众在社区服务中的共同生产不仅成为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更有助于实现从公共服务参与到社区治理的关键性跨越。

随着我国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更广泛地形成和推动公众自主发起与实施的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并使其形成可持续的闭环,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索。因此,本研究以上海市R社区微更新为案例,探索我国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并分析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潜在的推动路径。

二、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

已有许多文献对社区共同生产的形成的原因展开了分析。这些研究主要关注公众参与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个体性动机和结构性因素。有研究发现,如果公众在共同生产中可以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社交需求和道德自我认同,他们就会参与到共同生产中[7]。特别在我国,“浅层次”的物质互惠需求成为社区参与的重要动机[8]。而习惯于我国体制内社会生活的部分公众,包括党员和老干部等人群,往往也会通过社区参与来满足自我实现和自我认同的情感需求[9]。同时,除了这些个人需求之外,如果公众对共同生产的议题越有关联感,对社区信任度和参与联系程度越高,越具有内外部自我效能感,那么他们就会在社会心理认知的驱动下参与共同生产[10]。当然,也有一些个人的社会经济条件因素也会影响公众参与共同生产的意愿,比如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等[11]。这些需求和社会心理因素共同构成了公众参与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个体性因素[12]。

另外,社会资本也为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参与提供了结构性的解释[13]。研究发现,社会信任、社会联系、面子人情和其他本土性资源均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社区参与[14]。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绩效,社区认同感乃至社区同质性和社区经济社会条件都会对社区中共同生产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15]。

然而,除了以上这些个人性和结构性的因素之外,公共管理学也关注能够促进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过程与管理因素。个人性和结构性的因素是相对静态的,所以能够较好地解释公众较为常态化的社区参与活动,例如,居委会选举和社区志愿服务,等等。但基于对案例的观察可以发现,参与一些非常态化的社区服务共同生产项目往往还需要一些“契机”,从而将这些积极性较高的关键群众和社区的参与网络激活并动员起来。

在过去的研究中,激励往往被认为是过程性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研究表明,政府可以通过与公众之间的社会交换来激励共同生产的形成[16]。这些激励机制包括了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社交激励和道德感召等方面[17]。这些激励机制直接地影响了公众在共同生产中特定行为所带来的物质和社会回报,从而影响他们的行为。上述我国社区中存在的公众资源依赖和传统社会主义文化的动员作用,乃至社区参与对居民形成的“社会报酬”[18],都体现了社区对公众的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社交激励,从而促成社区服务中的共同生产参与。

同时,在很多时候,一些“软性”的影响因素也能够调整公众的心智模式,从而促进其参与社区服务的意愿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倡导通过一种“催化式领导”的方式来推动和激发组织成员的行动。催化式领导指将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召集起来,并促进他们之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形成协议的领导方式[19]。不同于监管性和动员性的领导方式,催化式领导强调启迪成员心智模式,从而实现符合领导与成员共同价值和动机的目标[20]。在这种催化式的领导中,领导者并不直接界定社区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将社区服务的事项带入公众议题,引起公众对现状的广泛关注,但又让公众感受到问题有希望被有效解决。同时,领导者需要将不同类别的公众和组织召集起来,既要包括利益相关者,也要包括旁观者,从而保障共同行动能够符合公共价值[21]。领导者可以通过倡导联盟和跨组织赋能等机制移除共同生产中的限制条件,激励公众各类参与行动[22]。此外,领导者还需要通过经营制度化建设和及时的信息共享来维持社区服务中的集体行动,避免搭便车和其他负面现象的存在[23]。在此基础上,组织成员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共同生产蓝图,并实施集体学习来推动共同生产的实施和成效[24]。可见,这种催化性领导因素对社区服务的共同生产也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生产也是一个持续性和循环性的过程[25]。公众在共同生产参与中的体验,不仅影响他们对服务的评价,更影响他们是否愿意继续参与后续共同生产的态度,从而形成了一个迭代的循环过程[26]。在社区服务中,公众参与者对之前项目实施过程的体验,以及之前项目的成败都会影响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和其他的社会心理认知,并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中的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进一步塑造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个人性与结构性基础。因此,反馈性的因素深入影响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持续形成。

综上所述,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是个人与结构性因素、催化性因素、激励性因素和反馈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基础的个人与结构性因素之外,其他因素的存在亦有助于将潜在的积极分子与社区服务的共同设计与共同供给联系起来,使社区服务共同生产从可能变为实在。其中,催化性因素为公众参与塑造了必要的心智模式,激励性因素驱动了参与行为的出现,而反馈性因素则使其得以成为一个持续的闭环。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本研究建立了一个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分析框架(图1),用以解释我国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形成的实践逻辑。

三、上海市R社区微更新项目的案例研究

为了生动地诠释实践中我国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形成机制,本研究选取上海市R社区的社区微更新项目作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就出现了老旧社区的居民自发小规模改造的现象[27]。在这种社区微更新中,公众通过协商讨论为其规划和设计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及知识。公众的偏好、对社区文化与传统的理解,以及对社区建筑的了解,都有助于提高微更新方案的规范准确与人文关怀[28]。同时,社区微更新的小规模、小尺度特征也决定了公众有能力直接参与改造。公众可以通过共同改造活动为其实施提供必要的技能、资源和劳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公众的付出能够替代专业施工或改造人员的聘用支出,并补充项目实施的资源渠道。这就充分体现了公众对社区环境服务的共同生产。

R社区于2000年建成,是一个位于上海浦东的大型市区动迁安置社区。在2018年3月,其居民自发地实施了社区微更新项目。社区居民中有三名党员留意到小区绿化空间中种植的树木总是遮挡住一楼居民的采光,一方面影响了居民生活,另一方面也引发居民私自砍伐树枝的行为,破坏了社区环境观感。加之物业经费有限,绿化空间长期无人养护,杂草丛生,十分难看,让他们感到有必要亲自改变这一局面。因此,三名党员经过商议,在社區联席会议上向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汇报了发起绿地微改造的想法,并得到了书记、业委会和物业的支持与认可。于是,三名党员就开始自己动手改造绿地。

最初,三名居民生产者通过拔草、翻土、移树,在绿化带重新布置了草坪,并种植上花苗,形成了一片花圃。随着三人的微更新工程实施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居民关注到生活环境的改变,并一同参与进来。有些居民一起参与劳动,共同施工改造,使得微改造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拓展扩大;其他居民则纷纷自掏腰包,认捐花苗,并参与树苗花苗的日常养护照料。居委会趁机发起了花苗认捐活动,使得每一棵花苗都得到居民认捐承包。经过将近九个月的自主改造,R社区的绿化空间得到了极大优化,种植了近万株花卉,其微更新更是从个别党员的积极共同生产行动转变为居民们广泛的集体共同生产行为。

通过案例研究,笔者发现,R社区微更新的共同生产成功形成,离不开个人与结构性因素、催化性因素、激励性因素和反馈性因素的共同作用。

1.个人与结构性因素

调研发现,项目发起人的个人因素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最初的居民倡议者Z,就居住在毗邻被改造绿化空间的居民楼中,每天站在窗口就会看到楼底下杂乱的绿地,以及各种高空抛物后残留的垃圾,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然而,动迁安置小区的物业人力财力都十分有限,根本难以有效维护社区的绿化空间。这种改善居住环境的个人需求和对现有服务绩效的不满就成为Z发起微更新的重要动力。另外,他的爱好就是种植,底楼居民因为遮住采光而私自砍伐树枝的现象就引发了他的关联感。作为居民楼组长,他更感受到自己具有采取行动的责任感。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他发起和实施微更新的动机,使他决定在社区协商联席会议上与其他两名党员一同提出实施微更新的构想。

2.催化性因素

在此过程中,催化性因素也同样重要。一方面,缘何这三名已经在社区中居住多年的党员居民,会在2018年这个特定的时刻产生了发起微更新的念头呢?调研发现,政府在此前启动的社区改造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2017年,街道和居委会在R社区中启动“美丽庭院”项目改造,在小区部分绿地空间中铺设了塑胶健身步道,供居民锻炼休闲使用。这一改造是政府包办的服务项目,在改造完毕后,不仅为小区人际交往和休闲娱乐提供了重要的公共空间,也引发了小区居民的广泛关注。在建设完善的休闲步道的对比下,Z和其他居民都感受到相比于远处的“美丽庭院”,自己家楼下的绿化空间杂草丛生,也需要改造、美化,进而产生了自己采取行动的念头。可见,政府的“美丽庭院”项目发挥了关键的“触媒”作用,使得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议题得以在居民们的社会学习中产生,为共同生产的形成提供了动力。

另一方面,微更新共同生产的形成还受到居委会组织赋能的推动。首先,社区自治金构成了项目初始实施的重要资源保障,而这离不开居民区党组织的批准和支持,体现了基层居民区组织对共同生产的物质资源赋能作用。其次,基层组织还为居民生产者提供了必要的权威。正是通过社区协商联席会议的社区治理机制,Z等人的微更新构想获取了充分的合法性,从而得以实施。而在其他居民对微更新不了解、有意见的时候,也是居委会干部积极开展群众思想工作,使得项目能够逐渐得到认可。这些权威的赋予也构成了共同生产形成的重要催化剂。第三,这三名倡导者之所以形成一个小规模的“行动组织”,也正是建立在居民区党支部的纽带之上。三人都是中共党员,并且都是党支部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居委会原本已经扶持培育的各类社区文娱团队更是成为共同生产志愿参与的重要组织基础,使微更新的队伍日益壮大。可见,组织资本的赋能也是R社区微更新共同生产形成的重要催化因素。在物资资本、政治授权和组织资本的赋能下,共同生产具有更强的可行性,也更有能力形成突出的成效。这就让居民们从产生共同生产的意愿发展为采取共同生产的行动,并从小打小闹转变为队伍化、常态化和机制化的共同生产。

3.激励性因素

调研发现,公众对微更新共同生产的参与也同样是内外部激励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微改造之后居住环境的美化是最为直接的“物质激勵”。它使原本杂草丛生、遭人嫌弃的荒地成为小区中最受欢迎的休闲娱乐公共空间,为居民们提供了纳凉聊天、健身锻炼的新场所,也改善了周围居民区的景观。这种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发了Z和其他陆续加入的居民的共同生产行动。

另一方面,微更新的共同生产行动也为参与者们提供了内在的精神激励。例如,原本默默无闻的Z,经过微更新项目的发起与实施,已经成了社区中人人皆知的积极分子,并成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重要领袖。在微更新共同生产中的参与不仅通过社区公众的广泛认可,满足了参与者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回应了参与者自身的道德认同感和社会参与需求。因此,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社交激励和道德感召共同构成了居民发起或参与微更新共同生产的重要激励因素。

4.反馈性因素

在R社区的案例中,微更新项目持续了将近九个月。在此过程中,公众从社区微更新的参与体验和参与成效中获取了大量的、直接的行动反馈。这种行动反馈也同样是共同生产持续形成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参与者们在微更新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可。尽管劳动的过程充满了辛苦,但是越来越多的居民参与进来,并对这些志愿者充满认可与感谢,居委会也对项目非常支持,这些情绪体验让Z等参与者感受到实施微更新是一件充满意义的事情。“我们有劲了,搞得乐呵呵的(访谈记录201804-RYZ)”。积极地参与体验成为居民生产者持续行动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参与者们的参与成效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内外部自我效能感。随着项目的成功实施,原本杂草丛生的绿地改造成了花卉步道,原本常见的高空抛物也杜绝了,这让参与者们体会到自己有能力完成微改造工程,以及亲自实施的改造工程的确能够达成优化社区环境的目标。这些反馈中获取的自我效能感进一步推动了他们持续性实施更多绿地空间微改造,以及后续的翻新和环境养护工作。

综上所述,R社区的微更新共同生产得以形成,源自社区积极分子的个人需求、责任感和关联感,从而在前期改造的触媒作用和社会学习中,通过基层组织的物质资源、政治权威和组织资本的赋能,形成了微更新共同生产的意愿。而微更新共同生产中的内外部激励因素,以及从阶段性成果反馈中得到的效能感,更使微更新的共同生产得以持续运作,创造出更广泛的社区物质与治理价值。

四、结论与讨论

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是当下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形态,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成效,也有助于促进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为了满足公众对美好社区生活的向往,并同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促进社区服务的共同生产成了一个富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

通过对上海市R社区微更新项目中共同生产形成机制的分析,本研究得到了以下发现:

首先,个人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构成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重要基础。在案例中,核心生产者都具有较强的物质或精神参与需求,也具备改善社区环境的关联感与责任感,并掌握实施改造的能力。这是社区服务项目能够被公众发起并主导的基本条件。如若缺乏参与者的个人需求和社会心理认知,社区服务项目只能依赖政府包办或主导,而无法实现有效的共同生产。所以,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离不开“关键群众”的存在,他们的个人性因素是共同生产形成的重要基础。

其次,社区结构性因素能够进一步激活个人性因素。在案例中,成熟的社区联席会议治理机制构成了共同生产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这就揭示了较高的社区参与、联结和治理水平对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具有重要的孵化作用。但社区同质性和社会经济条件都不是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形成的必要条件,即使是人员构成相对复杂的动迁安置小区也可能形成共同生产。这就说明,不论社区本身具有何种客观的结构性特征,只要具备一定的治理绩效和组织化水平,均可以形成共同生产的潜力。

再次,本研究发现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中十分重要的催化性因素,它们使相对静态的个人和结构性因素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在特定的背景和时机下转化为共同生产的动因:一方面,先期社区改造所诱发的触媒效应发挥了社会学习的作用,启发了居民的认知和心智模式,让他们获取了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效能感,并引发了相关的议题。另一方面,基层政权也通过物质资源和政治资本等跨组织赋能,保障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可行性和成效。在此基础上,催化性因素使社区服务项目进入社区的公共议题中,并具备一定的可行性。这些发现对推进共同生产的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另外,本研究也发现了激励性因素对公民参与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获得更美观的社区环境成为最主要的外在物质激励。但生产的公共品并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无法形成对生产者的选择性激励。因此在案例中,对居民生产者最重要的激励机制始终是内在的精神激励、社交激励和道德感召。通过激发居民精神上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认同,并满足他们的社区社会交往的需求,社区服务的共同生产就能够动员居民们积极参与到规划设计和改造实施过程中。可见,激励性因素发挥了将公众参与共同生产的意愿转化为行动的重要作用。这与过去研究中对我国社区“社会报酬”激励机制的发现是一致的[29]。

最后,本研究进一步发现社区服务的共同生产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它或许起源于政府过往服务项目的触媒,抑或起源于一部分居民积极分子的倡议,但实施过程中反馈的参与体验和项目成败得失能够持续地作用于公众的社会心理认知。在案例中,社区服务项目的成功实施、良好体验和改造成效都引发了居民们的关注,提升了他们的效能感,从而拓展了共同生产的参与群体和更新规模。可见,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本身也是社区居民集体学习的过程,他们在反馈性因素效应下持续性地建立参与动机,也就使共同生产形成持续性的过程。这进一步丰富了对我国公众共同生产参与中“认知-生产”迭代过程内在机理的研究发现[30]。

因此,以上研究发现共同揭示了我国社区服务中共同生产形成的内在机制。社区居民在个人参与需求、责任感与关联感,以及社区社会资本和参与网络的驱动下,受到触媒作用和社会学习的催化,并得到基层政权的物质资源和政治资源賦能,从而形成了共同生产的参与积极性。同时,社区为参与者提供的内外部激励因素,以及从阶段性参与反馈中得到的效能感,能够进一步使社区服务共同生产形成持续性的闭环。这些因素之间相互交织和依赖,共同驱动了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持续生成。因此,未来对我国共同生产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挖掘不同因素之间的构型关系,从而探究其不同的形成模式。

本研究的发现也有助于揭示在社区服务共同生产中公众与政府分别扮演的角色。公众可以成为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主导者,但是政府和基层组织也同样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方面,它们可以通过催化式领导的方式,引发共同生产的议题,为公众提供或对接必要的资源和保障,并通过一定的触媒为公众提供社会学习的机会,从而间接地推动和引领共同生产的形成。这就意味着,尽管推动社区服务共同生产是激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目标,但政府可以先将一些政府直接主导的社区服务作为触媒,为公众积累一定的个人性、结构性和反馈性参与要素,从而孵化后续的共同生产。这就充分体现了社区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在社区服务共同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实现进路。

另一方面,政府和基层组织还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尤其是内在激励和社会报酬等方式,引领社区精神文明风尚,挖掘和动员关键群众,从而把居民们从社区治理和改造的旁观者转变为富有贡献的参与者。对于有领导力和专业技能的群众,政府与基层组织需要为他们提供充分的参与动力,从而使他们成为共同生产行动网络中的核心节点和共同生产者。

此外,政府和基层组织还需要重视常态化的社区治理制度与网络建设,从而为共同生产的形成提供结构性的基础条件。紧密而常态化的治理结构能够为关键群众的相互启发、相互赋能提供基础性的支撑。通过这些方式,政府和基层组织就能够进一步转变职能,从生产者转变为引领者,推动社区服务共同生产的有效、常态和持续运作,在满足公众对美好社区生活的向往中不断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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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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