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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之韵:威廉斯的艺格敷词诗作《舞》和《户外婚礼舞会》

2021-11-11 11:06:49公文范文
李小洁內容摘要:美国现代主义诗人威廉斯将舞蹈视为连接生活和艺术必不可缺的链条。他早年的诗作《舞》和晚

李小洁

內容摘要:美国现代主义诗人威廉斯将舞蹈视为连接生活和艺术必不可缺的链条。他早年的诗作《舞》和晚年的诗作《户外婚礼舞会》,均取材于16世纪尼德兰绘画大师勃鲁盖尔晚年的画作《农民舞蹈》和《婚礼舞会》。威廉斯以画家的眼光运用诗行、诗韵、诗词模拟再现勃鲁盖尔绘画作品的构图形式、韵律节奏和动感活力,同时借助声音和视觉元素呈现了农民舞者踏着音乐旋律,激情四射、无拘无束舞蹈狂欢的场景,给读者一种虽身处其外,却宛若置身其中的感受和体验。

关键词:威廉斯;勃鲁盖尔;舞;艺格敷词;韵律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资助“艺格敷词:威廉斯的读画诗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A752007)阶段性成果及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文学研究中心、大学英语教学研究中心成果。

作者简介:李小洁,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比较文学研究。

Abstract: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the American modern poet, takes dance as essential chain connecting life and art. His early poem “Dance” and late poem “The Wedding Dance in the Open Air”, which are based on late paintings Peasant Dance and The Wedding Dance by Brueghel, one of the Netherlands greatest artist in the 16th century, attempt to re-create the composition, rhythm and energetic movement embodied in Brueghels works with his poetic lines, rhythm and words, and meanwhile, present the scene of exuberant peasants dance freely in the rhythms of music through sound and visual elements, giving readers a feeling and experience of being outside, but just like being inside.

Key words:
Williams; Brueghel; dance; ekphrasis; rhythm

Author:
Li Xiaojie is Professor at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her research mainly focuses on the studie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E-mail:
lxj2013@mail.ccnu.edu.cn

20世纪许多欧美诗人将尼德兰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艺术大师老彼得·勃鲁盖尔(Pieter Brueghel the Elder,1525-1569)视为最喜欢的缪斯(Verdonk 231)。美国现代派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1883-1963)也毫不例外,他不仅敬重画家勃鲁盖尔,还从其绘画作品中汲取养分,获得创作灵感。他曾以勃鲁盖尔的10幅绘画作品为蓝本创作了《勃鲁盖尔的绘画》(Pictures from Brueghel)艺格敷词系列诗。威廉斯之所以敬重勃鲁盖尔,喜爱其作品,主要源于他们相似的艺术创作生涯经历,以及相同的艺术追求和审美观。①乔尔·科纳罗(Joel Conarroe)曾准确恰当地概述了他们之间的契合:

“勃鲁盖尔的绘画有着极强的文学性,而威廉斯诗中洋溢着绘画特质,因此他们的作品极具相似与相通性。细读勃鲁盖尔的绘画常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是诗而不是画。而读威廉斯的诗给人赏画之感。他们都是技巧创新的革新者,能规避传统的常规戒律,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现实视野与栖息的独特形式。”(Conarroe 566)

画家勃鲁盖尔和诗人威廉斯常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作为他们艺术作品创作的题材,他们在各自的艺术创作中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例如舞蹈,这一喧闹的动态场面,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再常见不过,诗人威廉斯将其视为连接生活和艺术必不可缺的链条,并以舞作为诗歌创作的主题,甚至以勃鲁盖尔的画作《农民舞蹈》和《婚礼舞会》②为蓝本创作出艺格敷词诗作《舞》(“The Dance”)③和《户外婚礼舞会》(“The Wedding Dance in the Open Air”)。《舞》是威廉斯的早年诗作,只有一段诗节,标点符号均不在结尾处,诗行因此显得冗长,视觉上给人压抑沉重之感,诵读起来也不够顺畅。而《户外婚礼舞会》,威廉斯的晚年诗作,则由7段诗节组成,每段诗节3行诗句,简短易懂,读起来亦轻松舒服,除了“Oya”之后的感叹号以及“ample-bottomed”中的连字符之外,全诗没有其他标点符号④,因而创造出连绵不断的节奏感。将这两首诗的视觉形式感加以对比,《户外婚礼舞会》对舞蹈委婉细腻的表现手法凸显出威廉斯诗艺的完善与成熟,由此可见,威廉斯追随着勃鲁盖尔,通过不断的创作实践,也逐渐把控了“构图的简约”(economy of composition)(Starr 75)的诗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威廉斯的《户外婚礼舞会》栩栩如生地模仿了勃鲁盖尔绘画中农民们无拘无束激情四射地欢跃舞动的场景;更是将勃鲁盖尔晚年画作“构图的简约”这一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本文运用新批评细读法,对这两首艺格敷词诗作进行对比解读,阐释威廉斯如何试图以艺格敷词这一跨媒介的叙事手法模拟再现勃鲁盖尔绘画作品的构图形式、韵律节奏和动感活力,同时借助声音和视觉元素呈现了农民舞者踏着音乐旋律,激情四射、无拘无束舞蹈狂欢的场景,最终获得诗歌文本的视觉性和生动性,给读者一种虽身处其外,却宛若置身其中的感受和体验。

勃魯盖尔晚年的精彩之作《农民舞蹈》(见图1)⑤,又称为《狂欢节》(“The Kermess”),运用了意大利式的巨大人物构图,画面上最大的两个人物——佩戴刀剑男子和穿着围裙舞蹈的女子是一对夫妻或恋人,他们牵着手背对观者,从画面右边冲向沉浸于无拘无束地跳舞的人群中。在他们的后面,画面的中景,有另外两对男女正踏着风笛的节奏笨拙起舞。画面的最左边,三个男人坐在桌旁看似正划拳豪喝;他们身后一对恋人正忘情接吻。在画面的左边前景,一男子坐在桌旁正聚精会神地吹奏风笛。通常,人们这样评说这幅画:“暴饮暴食、贪求美色以及愤怒难平的丑态都可以在这幅画中看到。坐在苏格兰吹笛手旁边的男子,头上戴了一顶插有孔雀羽毛的帽子,而这正是虚荣与自大的象征。这个农民狂欢的场合原本是为了庆祝一名圣人的节日,然而跳舞的人们都背对教堂,无视于挂在树上的圣母像,画中酒店醒目的位置,则把人们视物质享受远重于精神信仰的心态暴露无遗”(何政广 56、60)。这幅画不仅描绘了农民的娱乐生活,还暗含教化人心的言外寓意。

然而,威廉斯基于这幅画创作的《舞》却只字未提背景中的教堂和俯视纵酒狂欢人群的圣母像,也没有分析阐释画作中的象征寓意,更没有涉及社会与道德问题。而是用文字意象再现了勃鲁盖尔的绘画中农民沉醉于跳舞狂欢的瞬间场面:肥嘟嘟的农民们尽情旋转跳舞,摇摆抖动滚圆的肚子,各种乐器声混杂在一起不绝于耳。

In Brueghels great picture, The Kermess,      在勃鲁盖尔的名画“狂欢节”中,

the dancers go round, they go round and    跳舞的人们旋转着,他们一圈一圈地

around, the squeal and the blare and the    旋转,踏着刺耳的、嘟嘟的、

tweedle of bagpipes, a bugle and fiddles     滴滴答的风笛声,小号声和小提琴声

tipping their bellies (round as the thick-     腆着肚子(滚圆得活像他们

sided glasses whose wash they impound)     盛满啤酒的厚玻璃杯)

their hips and their bellies off balance     扭动着腰胯与肚子几乎失去平衡

to turn them. Kicking and rolling     踉踉跄跄。他们满市场地

about the Fair Grounds, swinging their butts, those 踢腿旋转,摇摆屁股,他们的

shanks must be sound to bear up under such     腿肚子必得粗壮经得住如此

rollicking measures, prance as they dance     欢闹的节奏,他们欢蹦舞动

in Brueghels great picture, The Kermess.⑥       在勃鲁盖尔的名画“狂欢节”中。

《舞》是一首富有韵律节奏的自由诗。众所周知,自由诗是没有统一规范的诗律,然而,“自由诗并不是放弃一定的作诗规则,可以胡乱地裁决诗行,……而是主张根据表达的需求来确定格律形式”,“自由诗不是简单地反对韵律,而是追求散体与韵体的和谐而生的独立韵律”(转引自王珂 103)。威廉斯在诗中运用了首尾诗行呼应的形式感,丰富的声音元素与和谐的韵律节奏的表现手法和变异手段,栩栩如生地模拟了画作中的动态和喧闹场景,读者之所以有身临其境之感,完全归功于该诗所营造的视觉张力。

首先,该诗的标题《舞》简约恰当地点明主题,强化了勃鲁盖尔绘画中营造的动感。在诗人的笔下,这种动感活灵活现,画布上冻结的人物似乎伴随着诗句产生的纷杂的节奏韵律旋转舞动。

全诗12句诗行组成一段诗节,而且第一诗行和最后一句诗行完全一模一样:

In Brueghels great picture, The Kermess,

……

in Brueghels great picture, The Kermess.

这种首尾诗行前后呼应,就像用来装裱绘画作品的画框,中间的诗行如同画芯,其诗形仿佛一幅绘画作品。从首行到尾行,读者一行一行地快速浏览诗行,模拟了绘画所描绘的人们无拘无束,不断旋转跳跃,形成了一个欢乐的、旋转不息的圆环,同时又呈现出某种涌动的活力。此外,首句诗行告知读者,该诗描绘的是勃鲁盖尔的名画《狂欢节》。尾句诗行将读者从画面中拉回到现实中,再次提醒读者,诗人只是言说一幅绘画作品。

该诗由两个语言变异的诗句组成。第一个诗句的主语是“跳舞的人们”(the dancers),后面的分句有描述乐器音响的逻辑主语“刺耳的、嘟嘟的/滴滴答的风笛,小号和小提琴声”(the squeal and the blare and the/tweedle of bagpipes, a bugle and fiddles)。值得注意的是,威廉斯没有将每一种乐器与它们各自所发出的声响一一对应起来,即“滴滴答的风笛”(the tweedle of bagpipes),“刺耳的小提琴”(the squeal / of the fiddles),“嘟嘟的小号声”(and blare of the bugle),而是将不同乐器所发出的声音混杂交织在一起:“刺耳的、嘟嘟的/滴滴答的风笛,小号和小提琴声”。威廉斯运用的“这种杂乱并置暗示,舞会的音乐热闹但并不和谐,乐师们显然并不比舞者更专业,农人舞会的特征被生动地描摹出来”(王烺烺 25)。第二个句子的逻辑主语仍然是“跳舞的人们”,但是,后面的分句却出现了新的主语“腿肚子”(those/shanks),这种违背常规的句法结构令人有些茫然迷惑。实际上,这两个诗句均属于语言变异。此外,该诗还运用了书写变异,除了首尾两个诗行之外,其余诗行的结尾处都没有标点符号,标点符号出现在诗行中间,这种书写变异,产生了一种连绵不断的诗行效果,从而直观地模拟了“跳舞的人们旋转着,他们一圈又一圈地/旋转”(the dancers go round, they go round and/around)视觉图像。“所谓变异,就是不符合语言的常规”(王佐良 412)。诗人在诗中刻意使用语言变异和书写变异,力求体现勃鲁盖尔画作所表现的那种没有秩序,没有规矩,随心所欲的农民舞会,以及自由散漫,粗鄙、吵闹但又乐观、憨厚的农民形象,进而强化诗歌的表现力,即将绘画所呈现的放纵恣意之感突出再现。

此外,威廉斯在诗行中通过运用声音图符,如反复多次运用ound这一内韵(internal rhyme),第2-3行中的“round”和“around”,第5-6行中的“round”和“impound”,第9-10行中的“Fair Grounds”和“sound”,凸显了一种内部旋转的圆形循环的动感。这一韵律将全诗连接成一个诗句,令舞蹈活动一气呵成。诗人还借助于b音,如“blare”、“bagpipes”、“bugle”、“bellies”、“balance”、“butts”与“bear”,生动形象地强化、模仿了富有节奏的舞者踏步声音。与此同时,“balance”、“prance” 和“dance”押内韵(internal rhyme),“squeal”和“tweedle”押元韵(assonance),“tweedle”和“fiddles”押和韵(consonance)的手法,更加凸显出声音的效果,模拟了勃鲁盖尔绘画中人们热烈兴奋地沉醉于翩翩起舞时循环漩涡的动感与喧闹的氛围。

诗人还运用了不少呈现舞者的肢体语言的名词:肚子(bellies)、腰胯(hips)、屁股(butts)和腿肚子(shanks),以及与这些肢体名词搭配的行为动词:腆着(tip)、扭动(turn)、踢腿(kick)、旋转(roll)、摇摆(swing)、欢蹦(prance)、跳舞(dance);而且,这些动词皆为现在分词形式:“kicking”、“rolling”、“swinging”、“rollicking”,不但营造了一种不间断的动态幻象,还再现了绘画艺术所强调的即时性。博内斯(Burness)极为精准地概述了这首诗的特点:“《舞》运用了韵律(meter)、延续诗行(run-on lines)、内韵(internal rhyme)、元韵(assonance)、和韵(consonance),以及词语的重复和诗行的重复,重塑勃鲁盖尔绘画中疯狂的动感”(Burness 160)。

此外,威廉斯使用括号与解释语作为插入语“(round as the thick-/sided glasses whose wash they impound)”,似乎在模仿農民喝啤酒用的厚底玻璃杯的圆边,而实际上,勃鲁盖尔的画中农民喝啤酒用的是古老的粗陶器皿,而并非我们现代人用的玻璃杯。

诗人威廉斯以看似简单、朴实无华的语言,特立独行的实验性诗行形式,以及声音和纷繁杂沓的节奏韵律,将画作中舞会的喧闹和动态场景生动地呈现出来,令读者虽身处其外,却宛若置身其中,感受、体验16世纪尼德兰农民狂欢节的氛围。

威廉斯的另一首艺格敷词诗作《户外婚礼舞会》(“The Wedding Dance in the Open Air”)取材于勃鲁盖尔1566创作的画作《婚礼舞会》(The Wedding Dance)(见图2),同样再现了尼德兰农民无拘无束、奔放旋转舞动欢跃场景,

这幅画构图饱满,人物多达125个,众多的人物塞满了整个画面,一对对男女纵情跳舞,表情、姿势、动态各异:或手拉手,或面对面,或背靠背,或手叉腰扭动腰肢,众人舞蹈跳跃的动态增添了画面的律动感和欢快感。在勃鲁盖尔的画面上,婚礼舞会的中心人物新娘几乎淹没在人群里,似乎很难一眼辨别出哪个是新娘。仔细观赏画面细节,发现所有女子都头戴白色头饰,只有画面中心靠左处的一位女子,身穿黑色长裙,秀美长发散落垂肩,气质端庄,举止得体,她就是新娘。她的男舞伴看似年长她许多,据说他就是新娘的父亲。从画面来看,该画描绘了婚礼之后人们纵情狂欢的场面,但因画中的一些元素,如男人们带着遮阴布(codpieces)⑦,亲吻的情侣都呈现了色欲之欢的人性本能的满足,有评论家认为:“画面的前景体现了沉溺于人性的本能……而没有丝毫婚礼的庄严气氛”(转引自Alpers 163)。也有评论家认为,《婚礼舞会》与其说是罪的象征还不如说以宽容和有趣的同情将那时真实的世界展现给观众(Alpers 168)。勃鲁盖尔在绘画中采用俯视高视点、散点透视法,以及前景中巨大人物的动态造外型,令观者身临其境,因而被誉为体现勃鲁盖尔绘画符号特点的佳作。

同样,威廉斯在其诗作《户外婚礼舞会》中既未对画面进行细致的叙述和阐释,也没有涉及绘画中所隐射的道德寓意,而是再次以其独特的跨媒介的叙事手法生动地重现了农民们激情四射地舞蹈狂欢场景。

Disciplined by the artist 在艺术家笔下

to go round 转啊

& round 转

in holiday gear 身着节日盛装

a riotously gay rabble of 纵情欢跃的一群

peasants and their 农民和他们

ample-bottomed doxies 臀部丰腴的情人们

fills 遍布

the market square 集市广场

featured by the women in 女人们头戴

their starched 挺括的

white headgear 白色头饰

they prance or go openly 他们或雀跃舞动或

toward the woods 奔向树林

edges 边欢愉

round and around in 穿着粗笨的鞋和

rough shoes and 干农活的

farm breeches 马裤

mouths agape 张着嘴

Oya ! 一圈一圈地旋转

kicking up their heels⑧   踢脚飞扬

这首诗重现的律动感和旋转的舞蹈意象与《舞》十分相似。例如,ound这一内韵在第1段诗节第2、3行,第6段诗节第1行反复运用,凸显了画面上舞者旋转循环的活力。再者,诗中大量反复运用了开元音的词,如,“artist”、“rabble”、“ample-bottomed”、“doxies”、“market”、“starched”、“farm”试图让丰富的声音进入到诗歌文本,使诗句能够诉诸于读者的听觉或听觉想象或联想,将绘画中舞者矮墩胖的体型幻象呈现出来,从而实现了诗歌中声音的视觉化和空间化。

该诗的标题虽为《户外婚礼舞会》,但威廉斯在诗中并未提及新娘,似乎有意将其忽略,而是将关注点放在那些热情奔放、“踢脚飞扬”(kicking up their heels)的农民舞者身上。实际上,这一点与勃鲁盖尔的画面——新娘几乎淹没在人群里,一眼难以辨别出哪个是新娘——十分吻合。

而且,诗人在首句诗行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这是“艺术家的笔下”的“一群农民”,“身着节日盛装”,“纵情欢跃”。诗行的字里行间明显流露出诗人对勃鲁盖尔艺术绘画艺术的敬佩。

此外,威廉斯在第1段诗节第3行中运用了具有象形性和视觉性的语言符号“&”(=and),形象地模拟了勃鲁盖尔画中前景所刻画的巨大人物纵情豪迈奔放地扭动腰肢的姿态。第3诗节第2行的“遍布”(fills)和第3行“市场广场”(the market square)分别单独成行,进一步凸显视觉性。

ample-bottomed doxies

fills

the market square

画面上豪迈奔放,纵情狂舞的人们遍布整个“市场广场”,几乎占满了整个油画布,极具强烈视觉冲击力的构图跃然纸上。诗中提到的“市场广场”不免令人有些困惑:《户外婚礼舞会》究竟是取材于《农民舞蹈》还是《户外婚礼舞会》?从《户外婚礼舞会》画面来看,婚礼舞会举办地点是一片林地,四周是简陋的建筑物,反而《农民舞蹈》中的地点看似像是“市场广场”,因而,这首诗似乎有着一定的模糊性。

在第5段诗节,“woods”一词与“edges”割裂开放置在不同诗行,迫使得读者将视线下移到下一诗行的单词上。诗中的视线移动构成了想象中的对角斜线,使“woods edges”的意象愈发逼真。

they prance or go openly

toward the woods

edges

而且,最后一段诗节的“Oya”后的感叹号表明,威廉斯对画作中充满性本能欲望的人们狂欢舞蹈,激情四射“奔向林中欢愉”(go openly / toward the woods /edges)的行为报以宽容之心,持有赞赏的态度,似乎寻觅不到许多批评家所认为的勃鲁盖尔暗讽追求色欲之欢的寓意。

mouths agape

Oya!

kicking up their heels

威廉斯在诗中再次忽视画作的主题,将关注点放在体现画作留给读者的总体印象——“转啊转”、“雀跃舞动”、“踢腿”。诗中运用体现动感的语词,以及笼统描述人们跳舞时必须涉及到的体姿:“丰臀”、“头饰”、“粗笨的鞋”、“马裤”、“嘴”等一连串呈现人们舞者随乐舞动时不断变换身姿的画面,再现了画作留给读者的总体印象。诗行中这些句法结构时常令那些试图寻找逻辑词语顺序的读者困惑不已。这种语言碎片式的表达手法与现代派绘画中画面构成表现手法不无相似之处。现代派画家从日常生活世界中抽离出最简单的形式,进行解构,然后将它们重新在画布上进行组合,使之以符号般的造型呈现,不断冲入读者的眼帘,呈现于心眼前。这些画面并非具象的世界,而是画家心中的意象。威廉斯在诗中借鉴现代派绘画中不断变幻的画面构成以强调绘画作品中舞者们的动态带给观者的瞬间感受、想象、体验以及强烈的表现意识。阅读其文本的“整个过程即是声音与视觉两种体验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过程,充满合作与对抗、互补与修正”(罗良功 69)。

众所周知,诗歌和绘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艺术符号,德国美学家莱辛在其《拉奥孔》中提出了“诗高画低”与“诗广画狭”的论调。依照莱辛的这一观点,既然诗歌广于和高于绘画,那么诗歌语言对绘画的模仿应该可以做到得心应手,“顺势而为”(赵宪章 179),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相反则是非常困难,即“逆势而上”(179)。因为,语言只擅长叙述持续性的动作,它不可能像绘画那样,将其同时完整地加以呈现,因此只能将空间物体时间化。这便是语言,尤其是诗歌的局限。而且,语言文字叙事對绘画图像叙事的模仿主要体现在形式层面,正如,威廉斯的这两首诗《舞》与《户外婚礼舞会》均以特立独行的实验性诗行形式、声音和纷繁杂沓的节奏韵律,生动地模仿勃鲁盖尔绘画的视觉造型与共时性。当然,所谓的“诗如画”之效,也只是相对而言,诗中呈现出的画并非真实的画,只是诗语激活读者想象力,进而构建的视觉意象。此外,莱辛还阐释了“诗画有别”的理论主张:诗歌运用的是“人为的符号”,绘画运用的是“自然的符号”(莱辛 100);而且他还认为,“诗并不只是用人为的符号,它也用自然的符号,而且它还有办法把它的人为的符号提高到自然符号的价值”(193)。“诗应力求把它的人为的符号提高到成为自然的符号,只有这样,诗才能有别于散文,……最高级的诗就是要把人为的符号完全变成自然的符号”(211-212)。由此看来,莱辛并没有断然否认“诗画互通”。追根溯源,“诗画互通”源于“艺格敷词”。

《舞》与《户外婚礼舞会》可谓是“艺格敷词”的典范之作,威廉斯在其诗中做到了“把人为的符号提高到成为自然的符号”。他淡化了画作的主题及其寓意,将勃鲁盖尔选取的“最富有孕育性的那一顷刻”(83),即画家呈现在油画布上的画面,并藉由诗词、诗行,将声音的视觉化和空间化的手法以及现代主义画派的画面构成表现手法融入其中,唤起读者大脑中存储的形象,令其产生联想和想象,进而构建视觉意象,这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艺格敷词拟实现的目标:“有效的艺格敷词应该使听者、或读者感到所描述的景象历历在目……”(威布 29)威廉斯将勃鲁盖尔画笔下热情奔放的农民舞动景象“映嵌在读者或听者的内在心眼”(Krieger 14)的视觉性和生动性,充分展示了他对诗学技巧和绘画手法把握的非凡能力;同时体现出现代主义诗歌的巨大实验力量——诗歌与绘画的跨界合作。这正是威廉斯诗歌的魅力所在和对美国诗歌的最大贡献。

注释【Notes】

① 参见李小洁,威廉斯与勃鲁盖尔的契合,《中美诗歌诗学协会第二届年会论文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90-96。

② 勃鲁盖尔的《农民舞蹈》创作于1567年,收藏于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the Kunsthistoriches Museum Vienna)。而《婚礼舞会》收藏于底特律艺术馆(the Institute of Arts, Detroit)。

③《舞》最初发表于《藩篱》(Palisade),随后刊登在诗集《楔子》(The Wedge)(1944年)。

④ 缺少大写组母和标点符号是威廉斯《勃鲁盖尔的绘画》系列诗的特点。

⑤ The Kermess意指“狂欢”,源自荷兰语,kermis(funfair,等同于美国英语的carnival)来自kermisse(e)一词,kerk (church)+mis(mass),这一词最初指为庆祝宗教节日当地教堂举行办的庆典活动,后来逐渐演绎泛指在村庄和城镇举行的庆祝活动,庆祝活动的主题就是纵酒狂欢,尽情宣泄,寻欢作乐。

⑥ See Christopher McGowan (ed.), The Collected Poems of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Volume II (1939-1962)(New York:
New Directions Publishing Corporation, 1986):
58-59.

⑦ 16世纪期间男士都带遮阴布——用布片在裆部做的衬垫,那个时期男士很重要的着装,类似今日女性胸罩内的垫片。

⑧ See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Pictures From Brueghel and Other Poems (New York:
New Directions Publishing Corporation, 196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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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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