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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孔乙己:一组“悖论”的集合

2021-11-17 11:34:10公文范文
童庆杰向浩摘要:孔乙己作为鲁迅笔下塑造的典型人物形象,历来备受重视,读者对其屡有新的解读。经典小说中

童庆杰 向浩

摘要:孔乙己作为鲁迅笔下塑造的典型人物形象,历来备受重视,读者对其屡有新的解读。经典小说中的核心人物往往是矛盾的集合体,或者说,其身上充满了“悖论”。孔乙己也不例外,这些“悖论”正是读者深入分析孔乙己人物形象和性格特征的抓手。通过深入分析“悖论”的构成和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对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和小说主题有更深刻的理解。因此,从“悖论”这一元素切入,深入研读文本,我们对孔乙己的悲剧性命运的把握就能更为深刻。

关键词:衣着;言语;人格;悖论;《孔乙己》

西方文论中的“悖论”是一个较为流行的概念,它对于解读《孔乙己》同样具有启发意义。廖昌胤认为,“悖论的基本含义是超越现存的概念与观点,‘表面看来是逻辑矛盾或者荒谬的陈述,结果却能从赋予其积极意义方面来解释。”“悖论” 的产生是需要先决条件的。他进一步指出,“悖论首先要有一个‘期待,还要有一个‘结果, 这个结果还必须与期待相冲突。更确切地说,悖论是一个‘与期待相冲突的事件,是一个关于特定情节的陈述。”孔乙己,是耐人寻味的怪异的文学形象。从显性的衣着与语言,到隐性的人格,关于孔乙己的方方面面,都充满着“悖论”。因为人物与环境不可调和的矛盾,甚至可以说孔乙己是一组“悖论”的集合。

一、充满“悖论”的衣着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刚出场时,鲁迅这样介绍他,可谓一出场就难逃“悖论”的纠缠。这是一个饱含矛盾感与怪异感的判断句。“站着喝酒”,和短衣帮一致,意味着没有身份与地位;“穿长衫”,标榜自我的文化角色,即斯文的读书人。糅合在一起,表明孔乙己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被尊重的;然而,孔乙己却坚信自己明明就是有身份与地位的读书人。这就造成了奇怪的割裂感,此即“悖论”。它反映主客观之间存在着尖銳的冲突,两个世界在激烈地碰撞,各自却又神奇地运行着,谁也没能左右谁。结果是,孔乙己照样自傲地穿他的长衫,众人照样是看不起他。孔乙己“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对此,我们不难发现,孔乙己有一种偏执的心理,即对长衫有着病态的迷恋。穿长衫固然是体面的,但又脏又破的长衫,却是极度不体面的。那孔乙己究竟是怎样的心态?或许,在孔乙己心中,长衫就是长衫,不是粗布短衣,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其本质还与破旧无关;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落魄的读书人也是读书人,其本质与是否功成名就,或是否有真才实学无关。总而言之,“长衫”“读书人”这些标签很重要。孔乙己怀着这样扭曲的心理,虽然在中上层读书人那里难免自卑,但是在底层劳动者面前仍旧难掩优越感与自负之态,这是“衣着悖论”的根本原因。

孔乙己被打折腿了,再来到酒店时,穿的是破夹袄,固然有天冷的因素,更有特殊的意蕴存焉。此处,以破夹袄代替长衫,象征着孔乙己作为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与体面也无力维护。与此同步,原先尚且可以站着喝酒的孔乙己,颓败到只能以“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的古怪形象示人。这时的孔乙己仍不甘心彻底撕掉“读书人”的身份标签,然而其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客观形象却无力支撑读书人的面貌,其境况之惨,甚至还不如底层劳动者,这就是“悖论”。原先在愤懑之际,竭力与人争辩以证明清白的孔乙己,退步到不再强烈地自我辩护,只报之以简短而不流利的残词残句的光景;原先还能惬意地“排”出九文大钱买两碗酒与一碟茴香豆的孔乙己,沦落到只能勉强“摸”出四文钱买一碗热酒,并且有诚信优点的他也困窘到连十九个钱也拖欠许久都不还的状态。而经济状况的急剧恶化,对其人格的消极作用极其强烈,这是造成“悖论”的现实基础。

总之,孔乙己惯以长衫掩饰内心的虚弱与苍白,以其在人前宣示自己所固守的角色,这种艰难与执着,已经发展到心理痼疾的地步。孔乙己难以摆脱衣着“悖论”的纠缠,他的坚守与人们对他身份的期待格格不入。

二、充满“悖论”的言语

孔乙己的言语是晦涩的,总喜欢说一些让大家不明其意的话。鲁迅在描写孔乙己的语言时这样写道: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这些言语,是与大众对孔乙己的期待完全背离的,是“悖论”的具体表现形式。(1)用词生僻晦涩。在日常口语交际中,我们通常讲究通俗易懂,以便快捷、高效地沟通。“之乎者也”是文言文中常见的语言现象,一般情况下只是在读书人的书面表达中使用,不用于口头。但是孔乙己却反其道而行之,总将文言文的词汇挂在嘴上,这本身就是反常的、错位的,背离了正常轨道,这是浅层的“悖论”。更奇怪的是,孔乙己居然自己不觉得奇怪,反倒是习以为常了,这是深层的“悖论”。(2)交流不看对象。值得留意的是,孔乙己的话真的很难懂吗?文中直接引述了两处:“君子固穷。”“多乎哉?不多也。”它们均出自儒家经典《论语》。这样的话,在读书人心中早已是滚瓜烂熟,一听就懂。然而,作者有意识地将情境设置为孔乙己对着一群传统文化层次很低的人群(短衣帮们、掌柜、作为小伙计的“我”)讲话。于是,便产生“难懂”的感觉。其实是视角问题,也可以理解为“错觉”或“误会”。而这些,正构成一种“悖论”,使读者对孔乙己的艰难处境有着更深刻的感受与认识。退一步看,孔乙己用有悖于日常交流的词句,倒有自言自语、不求人懂的意味。(3)姓名莫名其妙。孔乙己只是姓孔,原本的名字被隐去,具体情形,不得而知。其在公开场合流行的名字竟然是拜人所赐,来自“上大人孔乙己”这样文理不通的句子。这正是大家对其语言错位风格的绝妙讥刺方式,即以名字的“不通”回应语言与现实的“不通”。而有趣的是,他本人居然习惯了这个叫法,没有丝毫反抗的迹象;众人也习惯了。而正是因为各方都习惯了,达成了某种默契,更值得读者深思。对于“悖论”习焉不察,正是“悖论”中的“悖论”。

言语体现的“悖论”,背后指向的是思维与情感。这蕴含着孔乙己自我的固守姿态与众人基于娱乐心态,对其不合常理的“矫治”策略。

三、充满“悖论”的人格

孔乙己的人格也是充满“悖论”的,这一点可以从他关于“窃书”的自我辩护、与“我”及邻居孩子之间的对话,以及文人气充盈的脾性中窥见。

(一)充满“悖论”的自我辩护:关于“窃书不能算偷”

文本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当别人说孔乙己又偷了何家的书并被吊着打时,他这样为自己辩护:“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说完后,他还有一堆在众人耳朵里难懂的话。“窃书”被孔乙己强调了两次。孔乙己以“窃”字为自己的行为定性。在常人的世界里,“窃”与“偷”,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如果硬要说区别,那勉强可以说“窃”比“偷”更文雅一些,更能满足掩饰错误的心理需要,也更有一种文字上的炫耀味道——我会用委婉的“窃”,你们只能用直白的“偷”。一桩在大众眼中本来十分丢脸面的丑事,通过孔乙己的自以为是的辩解,反而被美化了,变得富有正面的意义,这就是“悖论”。并且,这里先从反面角度用了一个判断句——“窃书不能算偷”,再用一个简短有力的感叹句——“窃书!”,外加一个看似诡异的反问句——“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造成一种义正词严、真理萦身的感觉,势头唬人。明眼人一听,便知其谬误。

然而,孔乙己为什么要这样表述呢?

首先,古人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孔乙己早已深受科举制度毒害,内心将可资猎取功名富贵的书以及与书相关的事物和行为都看得很高尚、很光荣甚至很神圣。自然,常人眼中可耻的偷窃行为,在读书人那里并不存在,“偷”与“书”是不能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至少可以罔顾事实,加以美好的修饰。孔乙己偷书并非一两次,后面重点写他偷到丁举人家。依照互文性的语境,也是在偷书。孔乙己偷书成瘾,其精神与心理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危机。

其次,退一步看,孔乙己偷窃的对象集中为书,是附带着特殊情感的精神产品,而不是普通的生活实用物品。偷书,也算是“雅偷”,而非“俗偷”。这倒又让读者对其恶感不那么严重,甚至报以几分同情乃至异样的“赞赏”。从读者的角度看,在反常的事件与反常的感受中,也存在着“悖论”。退一步说,孔乙己嗜书如命,也是情怀傍身。他经常性地口吐雅词,也并非全无道理,往往还贴合语境,多少还是有些学问与文化功底。至于始终都没有考中秀才,也许就是造化弄人。

总体而言,孔乙己竭力為自己的过错做出超越常态的辩解,已然不知羞耻,构成了“悖论”。他也不反思,多次被打仍不知悔改,可见其人格缺陷。

(二)充满“悖论”的对话:关于“你读过书么”

孔乙己和“我”之间也有过对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第七段)这句话,孤立地看,貌不惊人,似乎不值得深究。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孔乙己不问别的,偏偏这么问?一个人的言语内容,背后指向心理结构与思维模式。其实,孔乙己如此提问,恰恰符合人格特征。他几十年来沉浸在书本中,被困在科举考试的圈套里,身心已经为书本所死死束缚,精神世界局限于一隅。他无心也无力去关注书本之外的东西。并且,自认为读过书的孔乙己以此发问,不排除有以学问自负、炫示于人的意图。或者说,也是在试探,在寻找文化上的知己,谋求认同感,填补空虚的心灵。后面又说孔乙己主动教“我”写茴香豆的“茴”字,居然还知道“回”字的几种生僻的写法,可惜没有得到我积极的回应。我的反应,正好衬托出孔乙己深沉的辛酸与无奈。孔乙己深知自己不能同大人们说话,于是转向小孩子,以为自己朝着纯净美好的世界靠拢了,谁知还是碰了钉子,惹人嫌弃。作为大人,在大人的世界中无法与人沟通,转而与自以为能沟通的小孩子对话,这就是第一层面的“悖论”。

“我”是掌柜眼中“样子太傻”、做事能力差、没有地位的小伙计,却也坠入流俗,同众人一样,打心眼里看不起孔乙己:“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第七段)孔乙己在“我”眼里,沦落到与乞丐无异的地步,连考“我”的资格都没有,孔乙己再次碰了壁,而且输得更惨,这是第二层面的“悖论”。

那孔乙己还能找谁说话呢?似乎还有别的孩子们。邻居孩子被笑声吸引,主动凑近并围住孔乙己。这大约激发了孔乙己内心对纯洁无瑕的童真世界的怜爱之情,于是他将本来是下酒物的茴香豆,这一较为奢侈的食物,分给了孩子们。他身上也有股孩子气,一种难以被社会大染缸彻底污染的纯正心思,它在非常艰难地对抗世俗的浊臭之气。社会在严酷地对待孔乙己,而孔乙己却能保持一颗较为纯真的心,外在的世界难以改变内在的品性,这也是“悖论”。孔乙己后面对孩子们说:“多乎哉?不多也。”这番与情境中浓郁的童真氛围严重分裂与错位的言语形式,直接作用倒是使孩子们一哄而散了,徒留孔乙己承受着永恒的寂寞与孤独。从象征未来之光的儿童身上,孔乙己也看不到于己有益的希望。那拯救孔乙己的力量来自哪里?这就是深刻的“悖论”。

(三)充满“悖论”的脾性:关于“好喝懒做”

文本中刚夸孔乙己有写得一手好字的优点,迅即就出现了让人扼腕的“鲁迅式转折”:“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第五段)旧时代的读书人,往往沾染一些古怪的文人气,好喝懒做并非罕见的特征,倒是文人气的延续。好喝,喝的对象是酒。酒可以麻醉自我,获得暂时的精神解脱;酒也可以烘托文人的浪漫性情,为艺术化生活服务。写孔乙己喝酒,可能兼有以上用意。这酒还是温过的热酒,或许可以借之驱散眼前的寒意——来自天气的与来自人心的,不过其作用也是暂时而有限的。懒做,首先是懒于从事体力劳动,这固然是读书人的传统偏见。其次,孔乙己虽有一手好字,但是替人抄书时,“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可见,孔乙己还不仅仅是耻于从事体力劳动的问题,居然连本身有优势的脑力劳动也消极应对。孔乙己不仅过着一种令众人看不起的生活,甚至很可能过着连先前的自己也看不起的生活,却不思改变,这是一种人格缺陷,也是深刻的“悖论”。第四段说孔乙己“身材很高大”,这给人以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感觉,力量感十足,也暗示了他有基本的劳动能力,甚至还可能是劳动好手。后文又陡转几笔,强调了态度的消极懒散。本身拥有若干有利的条件,却放纵自己的劣根性,超出了人们的合理预期,这就构成了“悖论”。由于自身的懒,好端端的读书人愈过愈穷,混到将要讨饭的田地,也助长了偷窃的恶习,这确实有点人神共愤的意味。

同时,面对小说的留白点,我们还可以追问,以便补白:孔乙己没有亲戚、朋友、家庭吗?为什么文本中没有半字透露?依据上下文,我们不难发现真相。即孔乙己一辈子没有结婚,没有成家立业,原有的朋友与亲戚也与之渐行渐远,直至形同陌路。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那孔乙己作为社会的落伍者与弃儿,其本质则是满满的悲剧,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为何在孔乙己身上集合了这么多“悖论”?深究发现,僵化的科举制度、庸俗恶劣的社会氛围是“悖论”产生的外部原因。文本将背景基本圈定在咸亨酒店,而这个酒店就是社会环境的缩影。较之于科举制度,庸俗恶劣的社会氛围对孔乙己的负面意义更为突出。孔乙己自身的劣根性也是“悖论”产生的内在原因。他用怪异的语言、衣衫乃至人格构建的外壳作为自我的庇护所,与其说他艰难地与外部世界抗争着,不如说他安于现状,习惯于活在自己的小天地中,不愿意走出去。细究孔乙己身上的“悖论”集合有何现实意义?在当下的信息时代与多元化时代,整个世界与整个社会都处于上升时期,各种价值观在激烈碰撞与融合,读书人的头脑不再局限于古书,也不再被常规的考试制度所禁锢,而是拥有更广阔的天地供自己施展拳脚。鉴往知来,我们在感知孔乙己悲惨命运的同时,应该为当下的人类文化盛况而深感庆幸,进而激发内在的精神力量,拥抱伟大的时代,实现人生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廖昌胤.西方文论关键词:悖论[J].外国文学,2010(5).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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