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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城市更新:内涵、目标及问题治理

2022-08-18 16:42:03公文范文
摘要:“绿色城市更新”行动是为了实现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城市存量空间中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与需要

摘 要:“绿色城市更新”行动是为了实现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城市存量空间中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与需要的部分作出有计划、有目标的改建,以扩充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和利用能力的活动。绿色城市更新大致指向四个目标:加强城市空间生态修复、建设健康宜居城市环境、打造低碳节能新型城市和营造安全韧性城市系统。研究发現,在当前中国城市更新行动中呈现诸多“非绿色”倾向,需采取相应治理之策。

关键词:绿色城市更新;内涵; 价值;目标指向;治理

中图分类号:TU984.1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2.02.010

收稿日期:2022-03-27

作者简介:姚迈新(1975-),女,湖南长沙人,副教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城市社会学、地方治理和领导科学等方向的研究。

Green City Renewal:
Connotation, Goal and Problem Governance

YAO Mai-xin

(Literature and Information Center of Party School of Guangzhou City, Guangzhou 510070, China)

Abstract:The purpose of “green city renewal” action is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in the city, and to rebuild the part of the urban stock space that does not meet the concept and needs of green development, so as to expand the carrying and utilization capacity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 the city.Green city renewal roughly points to four goals:
strengthening urban spac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building a healthy and livable urban environment, building a new type of low-carbon and energy-saving city, and creating a safe and resilient urban system.The study found that there are many “non-green” tendencies in the current urban renewal action in China, which proposed corresponding governance measures based on this analysis.

Key words:green urban renewal; connotation; value; goal orientation; governance

当前,从全球范围来看,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普遍共识。从中国国情审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创新、协调、开发、共享”新发展理念,已成为新时代中国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也已上升为指导中国永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以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来衡量中国城市更新行动状况,不难发现在当前更新行动语境下,城市的高质量发展需求与相对落后的生态治理能力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

在对与“绿色城市更新”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分析时,发现对这一概念的研究尚处于起步期,学界对其理念、内涵、目标、技术和机制等方面的认识还很粗浅,也不成体系。在国内各地区的更新实践、部分媒体及学术会议中,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与绿色生态之间的重要关系,笔者认为,有必要顺应这一形势,深入研究并建构具有新时代发展特征的“绿色城市更新”治理体系,为中国城市更新行动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因此,笔者将以“绿色城市更新”为研究主题,探讨其内涵、价值及目标指向,重点分析在中国城市更新行动中存在的“非绿色”倾向,并提出相应的治理之策。

一、科学理解“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及价值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出了“3060目标”(即中国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3060”目标背景下的中国城市更新行动,要考虑到其中的生态环境优化问题,并努力使“绿色化”成为城市更新行动的必要特征。科学理解“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与价值,则是科学实施、高质量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必要认知基础。

(一)城市更新行动的实践内涵

随着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由增量扩张转入存量更新,城市更新行动已成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城市更新行动以“控制土地增量、调整盘活土地存量”为根本,对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需求的,已经或者开始衰落的城市内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改建活动,目的是重新建构“衰败”区域的物质空间、人文空间,实现对城市已有建筑形态、空间布局和环境功能的提升和改善,使之获得重新发展和繁荣的机遇,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功能完善以及人文历史环境整饬提升和邻里社交网络保护延续等方面,取得“高质量”的突破与进展。

(二)“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与价值

所谓“绿色城市更新”行动,即为了重建或营造绿色城市,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城市存量空间中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与需要的部分作出有计划、有目标的改建,以扩充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和利用能力,通过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一方面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居民群众对城市优美、友好生态环境的多元化诉求;另一方面重塑城市活力,为城市寻找新增长点和发展机遇。

传统的“推倒重建”、房地产开发模式下的城市更新方式,对城市土地进行了高强度的开发利用,在获得高额经济回报的同时,却局限于物质建设领域,忽视了可持续、低碳绿色的发展目标,忽视了保护和提升城市空间中所应蕴藏的生态价值,出现了建筑密度过大、公共空间极度紧迫,城市绿地遭到严重侵蚀等等状况,是一种粗放式、蔓延式的城市更新模式,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导致环境污染、水资源和能源短缺、碳排放量过大、城市新的内涝和非点源污染等现象,而且忽视了城市居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需求,不利于人居情感传递和社交邻里关系和谐构建。

在城市更新行动中融入“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城市更新与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紧密结合,用“绿色城市更新”来替代以往粗放式、“大拆大建”等模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价值。第一,使更新改造后的城市生产生活空间布局、人口用地规模管控和产业类型结构调整等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有利于全面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补齐城市在环境安全和综合应对能力上的短板,转变城市建设“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方式。第二,在实现城市空间物质形态、功能品质等更新的同时,重新分配城市的空间利益(包括环境效益等),有效控制城市无序增长与蔓延,寻求城市空间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城市的能源使用效率,为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保障。第三,在生态环境优化这一维度上,为城市中衰败、落后的公共空间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城市空间生态价值,以此来激发、恢复城市居民对公共生活和社会交往的信心,成为增强城市品质与能级的有效“触媒”。

二、准确把握“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指向

绿色城市更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涉及范围包括绿色微更新、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碳社区建设改造等,例如对城市“落后”“破败”地区固废处理与危险企业搬迁改造、立足于城市功能完善的城市生态涵养设施建造、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海绵城市)构建、城市绿色骑行自行车道建设等等。笔者以为,绿色城市更新目标指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城市空间生态修复

一般认为,城市更新行动主要针对城市建成环境而展开,包括建筑物、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目的是通过更新改造提升“落后”“破败”区域的品质与能级。而在绿色城市更新理念之下,生态修复被视为更新改造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通过采取人工干预和辅助手段,让在自然灾变和人类活动影响下受损的城市生态系统加速完成自我修复,治疗与城市生态有关的“城市病”,推动城市生命体的有机更新,以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发展。受损的城市生态系统,往往表现为城市的土壤、空气、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等自然环境要素所能够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给城市带来了庞大的具有破坏性效应的“生态足迹”,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生态感受和生活品质。具体操作中,涉及生态修复的绿色城市更新,包括绿色空间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修复、土壤生态修复、通风廊道修复和城市废弃地修复等内容。通过生态修复,一是恢复修复对象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及功能;二是建立自我维护运行良好的城市生态服务系统;三是赋予城市居民群众更好的生态资源及相关发展机遇,实现城市自然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没有替代品,它关系居民的日常生活,包括交通状况、绿色生态设施配套、居住环境面貌等方面。绿色城市更新从传统单一的“拆旧建新”桎梏中走出来,“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居民群众的需求,更加注重绿色、环保、健康、宜居环境的营造,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着力在交通优化、水体治理、增绿护蓝、城市村改造、土地修复等方面,采取综合性的方略,解决和治理城市发展中的生态顽疾。补足城市生态环境方面的短板,让群众拥有健康宜居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和城市绿色空间所形成的绿色基础设施,这是城市居民群众所能依赖的生命支持系统。加强以绿色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健康宜居环境营造,有助于激发城市活力,持续提升城市生态价值和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例如,在城市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中,既要关注下水管网改造、物业管理等难点问题,又要梳理城市生态空间要素,恢复和营造小区内的自然元气,满足小区居民对绿色健康宜居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将绿色城市更新理念贯彻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每一个可能的细节和空间中,真正让居民群众拥有“绿色植物回归、绿色生境恢复、绿色生活引入”的人居环境。

(三)打造低碳节能新型城市

城市更新行动面向城市存量土地和空间进行二次开发和再造,针对不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成区域进行全面统筹和再建。绿色城市更新以内涵集约、低碳节能发展为路径,在更新改造行动贯彻“保留、利用、提升”的实施思路,对城市存量区域实施低碳节能化改造。“低碳节能”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应有之义,要求对所关涉的城市环境物质资源开展循环和高效利用,它是绿色城市更新行動所遵循的基本思路和实施路径。例如,在绿色城市更新行动中,倡导低碳交通,重新定位和调整出行系统,建立“步行+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给慢行和公共交通提供有力支持;将最具城市活力的公共开放空间和活动场所、公共交通枢纽、商场和娱乐场所等串联起来;通过“绿廊”的设置来联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中心绿地等,为市民群众出行增加可达性和生态低碳性。再如,着力于强化城市空间功能的复合性,实现城市紧凑式组团发展和土地混合使用,通过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实现低碳节能目标。又如,采取“见缝插绿”、建设公共绿地系统、绿色建筑设计等方式,为居民打造绿色生态社区环境,提升社区环境友好程度,在保障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现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的社区更新改造模式。

(四)营造安全韧性城市系统

城市更新行动是针对城市存量土地和空间进行规划、建设改造的过程,进而来放大城市发展效益、完成更新改造利益的再分配。此处的“效益”不限于经济层面,还包括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等层面,所述的“利益”分配涉及了城市当下和未来的利益。绿色城市更新既关注城市生态环境效益的提升,又着重于打造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安全利益底线,特别重视通过重建和营造一个具有生态韧性和弹性调节能力的城市系统,提高更新改造后城市对于外界冲击的适应力和恢复力,加强城市安全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完善城市安全保障功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例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对景观破碎地区的生态修复,提高更新改造区域防灾避险功能;整合山、水、林、田、湖、草等绿色资源和生态空间,规划建设河、湖和渠等蓄-滞洪设施,为更新改造区域保有一定比例的雨水涵养和调节系统,实现水环境改善与城市更新的协同发展,为城市预留出生态韧性和缓冲空间;合理预留防灾避难和安置重建空间,超前布局“里子工程”“避险工程”等绿色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更新区域的“海绵体”功能,提升城市耐灾抗灾能力;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规划生态廊道等线性空间,完善健全水、电、气、路和管网等城市生命线系统,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搭建绿色空间结构格局,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城市防范和抵御各类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中国城市更新行动中存在的“非绿色”倾向

近年来,在中国多个地方的城市更新行动中,出现了诸多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相悖离的问题。城市更新行动中“非绿色”倾向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拆大建”的更新改造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进入存量空间改造为主的城市更新时代后,中国相当多的城市选择了类似房地产开发的“大拆大建”更新改造模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直接、快速和短周期,但却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首先,“大拆大建”模式下更加关注和强调高密度和高强度开发,生态环境改善和整体空间环境提升目标被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其次,“大拆大建”改造之下拆建规模大、建设成本高,拆除中形成的巨量建筑垃圾以及巨大的能源消耗,可能引致大量的碳成本;第三,“大拆大建”行动确实能让城市空间获得“焕然一新”的物质性、物理性改善,但一些原本可以得到生态价值增进的空间却经常未能得到保留、发掘和提升,比如旧有的社区公共开放空间受到摧毁式破坏,改造前的美好生态景观或视线通廊被遮挡等等;第四,“大拆大建”更新改造模式摒弃了渐进式、小规模、适应性的空间再生产方式,而后者更有利于节约更新成本、尊重地方特质与文脉,更符合“绿色生态”的目标要求。

(二)“以物为中心”的更新行动影响生态可持续发展

与20世纪后半叶发达国家城市更新初期情况相似,中国许多城市在更新改造行动中,较多关注城市物质空间重建、城市环境的物质性改善,尤其关注客观存在实体(建筑物等硬件)的改造,城市空间、人口、经济规模的扩充,以及居住与商业功能的提升。在“以物为中心”的城市更新行动理念指导下,包括生态环境、文化环境、游憩环境在内的软环境如何得到延续和更新,则未受到更多关注,造成对城市生态有机性、社会有机性的直接减损,影响了人们生存环境质量的提高。“以物为中心”的更新行动极有可能造成更新结果的失衡:一方面,城市物质空间“表象繁荣”;另一方面,城市生态环境遭到“实质破坏”。“表象繁荣”和“实质破坏”之间存在的内在冲突与矛盾,导致城市更新改造的必然后果——生态环境恶化,城市自我调控能力下降。在“以物为中心”的城市更新改造中,改造行为强度往往超过城市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不利于改造区域及城市在生态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更新改造也因此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甚至由于过度重视物质环境的改善,忽略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品质的提升,带来新的城市环境恶化,引致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三)“伪生态”式城市更新付出生态文明代价

当前,许多地方把“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为更新改造行动的重要思路,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如何将更新改造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建设“绿色生态城市”,还存在许多认识和实践的误区,如“伪生态”式城市更新改造等。在“伪生态”式城市更新改造视野中,关于“生态城市”一词存在着刻板印象,他们认为“生态城市”就是种树、铺草和造水,就是营造“高楼林立、绿树成荫、处处水景”的城市空间。在这一印象和观念指导下去建立一套普遍适用的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成为许多人的共识,然而这种做法可能会适得其反。“伪生态”式城市更新改造行动忽视了城市的自然禀赋差异,忽视了各地经济、社会时空背景区别,且未曾认识到,其实从来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千城一面”的生态城市发展模式。例如,中国的江南水乡城市不同于西北干旱沙漠地带,也区别于中部平原地区和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各地城市更新行动所指向的“绿色生态”目标内涵各有千秋,要根据所在城市特有、本真的生态景观特色,进行改善与提升,让更新改造后的城市空间融入大自然,而不是用臆造的“自然”代替当地特有、真实的自然。例如,对西北黄土高原地区所特有的窑洞建筑来说,因其节约能源、施工简单、造价低廉且冬暖夏凉,属于典型的低碳节能建筑,不仅不能因为它“土味浓厚”而推平铲除,反而应当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使“现代化窑洞”成为当地城市更新改造中特有的生态解决方案。“伪生态”式城市更新改造没有将当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和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起来,不仅本质上是“非绿色”的,而且可能导致付出沉重的生态文明代价。

(四)“漠视历史”式更新行动导致文化生态破坏和变异

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持“漠视历史人文”的短视心态进行城市空间再生产,往往造成不可估量的多重损失,如破坏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老建筑、民居和传统街巷,破坏城市原有的地形地貌和河湖水系,破坏基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而形成的传统历史文化风貌等。这些损失总体指向城市的文化生态——城市“自然空间关系”和“历史时序积淀”间的平衡,前者主要指城市中即时性的“江、河、湖、海、山、林木、建筑以及所占据的自然空间”,后者则指的是因时间推移而沉淀于城市自然物质空间中的地域文化、历史底蕴。总而言之,城市自然山水与历史人文景观有机融合形成的结晶,正是城市文化生态样貌的体现。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漠视历史、漠視人文,只关注城市有形的建筑、道路、广场和交通等物质结构,其实质是漠视在自然生态基础上形成的文化生态,极易导致对城市历史文脉的割断,中断对城市地域文化的传承,导致“千城一面”“无地方性”的趋同化现象,并造成对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实质性破坏。应该认识到,城市的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糅合在一起,实际上密不可分,并且具有不可再生性,一经破坏便会产生变异,一旦变异将是城市文明发展史上的巨大损失,严重戕害城市人居环境,并损伤市民群众对住地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浓厚感情。因此,“漠视历史”式更新行动不仅具有“非绿色”倾向,而且是“反文明”的,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须谨记吴良镛先生所指出的:历史名城“不属于我们这代人,我们只是看护人,必须将它们完好地交给后代”。

(五)“非低碳”式更新行动不利于城市空间资源的循环利用

未来城市具有两个重要特性——“低碳”和“韧性”。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打造低碳生态城市,是达成城市“碳中和”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应有之义。调研表明,中国各个地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较多地追求经济效益,不惜以“土地”换“经济”,忽视甚而漠视打造环保节能型城市。例如,很多城市立足于大空间进行规划更新,对于城市局部空间的人性化设计和生态设计缺乏必要的重视,特别对如何在城市大空间中广泛植入小型、开放的绿色空间,还未形成普遍共识,为向低碳生态城市转型制造了人为的障碍;相当多的城市关注更新行动完成后的城市面貌及形态,对于更新过程中导致的环境污染、能量浪费视而不见;更新行动过程中低碳节能技术投入不足,特别是生态低碳的建筑技术推广面不大,对城市更新中废弃闲置物业的改造不到位,不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各地普遍重视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改造,却对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关注不足,因而未能借助城市更新的契机,重新调整城市交通资源的分配权重,为城市居民群众创造提供一个生态低碳的交通出行模式。“非低碳”式城市更新行动不利于城市空间资源的循环利用,应引起更新行动决策者的高度重视。要把低碳生态的目标设立成为衡量更新成败的关键标尺,充分利用更新行动的契机,选择并走好城市生态低碳发展之路。

四、实施“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治理思路

针对城市更新行动中出现的种种“非绿色”倾向,要坚持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探寻有效治理思路,进而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一)避免城市更新中的“建设性破坏”和“破坏性建设”

近年来,中国城市在经济增长、人口聚集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出现了城市空间物质性老化、结构性或功能性衰退等现象,并伴随日趋增大的生态环境压力,对存量老化空间进行更新改造,既是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必然。以房地产开发方式为代表的“大拆大建”,成为许多城市在更新资金不足的情况所采取的常态化应对策略。不庸讳言,“大拆大建”进程快、效率高,却容易引发“建设性破坏”和“破坏性建设”,并出现大量的非必要更新改造现象,致使高度节约、充分利用城市生态资源的目标无法实现。在绿色生态目标指引之下的城市更新行动中,必须特别警惕和避免“建设性破坏”和“破坏性建设”行为,维持“保护”和“更新”二者之间的有效平衡。第一,“有机更新”不失为一种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并赋予城市更新“绿色化”内涵、特征的可行策略。“有机更新”意味着以谨慎的渐进式更新、“自下而上”的自源式更新,来取代草率的激进式更新和“自上而下”的指令式更新。第二,应以宏观、系统思维引领城市更新行动。要从本质上解决城市空间布局紊乱、城市生态环境不友好和各项设施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必须树立宏观、系统化思维,将城市功能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结合起来,避免随意压缩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绿色开放空间,将提升城市空间绿色生态品质作为城市更新改造重要内容。

(二)推行“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城市更新模式

“城,所以盛民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以人民为中心”的绿色城市更新模式顺应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生态宜居环境的需求,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更新路径,有利于推动城市建设改造方式的成功转型。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绿色城市更新模式下,很多地方城市着力于采取多种手段统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布局,在提高就业质量、生活水平的同时,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切实提升了城市空间品质。例如,上海杨浦区近年来特别打造“走得进、待得住、留得下”的美丽街区,推动黄浦江两岸贯通及滨江岸线转型,把工业“锈带”变成生活“秀带”;在更新改造中改善居住环境,解决“老、小、旧、远”民生问题;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见缝插绿”,精心设计和建设小而美、小而精的绿地开放空间,为市民群众打造家门口的绿色休闲空间;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借城市更新行动契机加大安全韧性建设力度,切实减少燃气爆炸、危楼坍塌和内涝积水等安全风险,升级城市安全防线等等。综上,从本质上说,实施绿色城市更新,就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对城市生态公共服务和产品的需求”,针对城市绿色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采取多种策略,推动实现城市的绿色发展。

(三)因地制宜实施绿色城市更新策略

中国疆域辽阔,城市间在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和人口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异,在某一城市内部的存量待更新改造空间中,不同空间(城市片区或社区等)面对的具体问题和潜在发展机遇也各不相同。实施绿色城市更新行动,可以跨学科运用“SWOT”分析法,通过分析城市更新所在区域和空间的各项指标,例如房屋空置率、业主入住率、资产价值和该区域消费者信贷记录等,描绘概括出待更新区域的优势、劣势以及外部面临的机会与威胁,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调整更新策略。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变迁过程中,部分城市保持持续增长繁荣,部分城市却面临衰落和收缩。当前中国城市发展分异和分野明显,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圏正处于快速发展扩张的进程中,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一部分中小城市却面临增长停滞或负增长,难以为所在区域人群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支持。这就要求城市更新决策者和规划管理者科学分析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益于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行动策略。例如,对于收缩型城市或者城市中的收缩性区域,人口萎缩,经济衰退,大量废弃或闲置用地出现,要承认收缩或衰败的“不可逆”性,将其中的闲置用地和衰败地区充分发掘利用,因地制宜利用收缩城市的闲置土地和资产,将它们视为营造城市绿色空间网络的绝佳空间,实现以城市增长为核心的更新目标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更新目标转变,最终实现基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合理、成功收缩。对于增长态势十分突出的城市或城市区域,则要将实施绿色城市更新行动视为进一步激发更新区域的经济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的重要手段,助推这些城市中的衰败区域改善形态面貌、完善功能结构,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

(四)加强城市更新行动中的“历史”“文化”双修

城市是区域历史和文化更迭、演化的承载体。因此,城市更新行动中,保持“绿色化”内涵和特征,意味着要保护城市历史的连续性,加强城市的文化建设,使城市实现“历史”“文化”的双修。实践中,有不少这样的典型范例。例如,在北京首钢园,炼铁原料区经过改造成为北京冬奥组委驻地,实现了首钢传统工业风貌与现代时尚两者间的完美融合,很好地处理了城市历史文化遗產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在英国伦敦泰晤士河南岸地区,河岸火电厂被更新改造成泰德现代美术馆,周边废弃的工厂则被设计改建为文创空间,通过引入大量文创企业,该地区实现了从老旧工业区向综合文创集聚区的转型。总之,推行“绿色化”城市更新行动,更新对象不止于生态环境,还包括附着于其上的各种历史、文化资源及其风貌。为此,一是要充分发掘更新区域和空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二是要采取“微更新”“有机更新”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保护更新;三是将新的文化元素注入城市的更新改造对象中,使老城市焕发出新活力;四是借助城市更新的契机,将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嵌入更新改造体系,优化公共文化空间和服务建设;五是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充分利用历史文化的功能激发更新区域的产业活力,滋养和培育创意类产业和文旅消费,以“历史”“文化”双修实现产业和消费的双重升级。

(五)以低碳节能城市建设带动绿色城市更新

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建设低碳节能城市,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城市高质量发展。应当从多个领域综合发力,使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和绿色城市更新行动二者有机融合,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城市空间格局。例如,将“倡导绿色交通”的理念落实到城市更新改造行动中。借助城市更新契机,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给予非机动车出行方式更多更高的保障;调节和控制职住比例,平衡不同时间维度的交通和能源负荷;更新增加用地混合度,在城市空间中植入和构建宜人的绿地系统等等。上述措施有利于降低交通活动中的碳排放量,减少能源损耗。又如,将低碳材料和技术运用到城市更新行动的全生命周期中,包括研发和采用高质量的绿色建筑材料,从源头上减少材料的消耗,减少碳的排放,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对建筑功能性的要求;设计和采用绿色、可持续的技术方案,建造各类绿色民居和基础设施,以节能减排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室内降温、供暖以及空气品质等方面的要求。近年来,上海市在滨江沿岸的城市更新中,大量以绿色建筑为抓手,在将工业遗存改造形成独特的城市肌理和地区风貌的同时,培育和发展了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再如,要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低碳节能城市目标之下的绿色城市更新行动,包括将“低碳生态”理念落实到与城市更新改造有关的全工业领域中,赋予其“绿色化”内涵及特征,推动相关制造行业的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

城市更新行动在中國当前发展阶段有着特殊而重大的意义,绿色城市更新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方面。笔者就其内涵与价值进行了探讨,通过分析绿色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指向,结合在中国城市更新行动中出现的诸多“非绿色”倾向,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思路。后续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一是选取某一微观个案进行具体分析,提高研究的深刻性和深入度;二是充分结合绿色城市更新的国际动向,从中汲取有益养分,为中国绿色城市更新的治理方案提供新思路;三是对“金融”“规划”等政策工具在绿色城市更新行动中的运用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进一步探索城市更新如何与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更紧密地结合,更有效地实施绿色城市更新行动,提供系统的治理思路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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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党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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