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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5篇

2022-10-31 16:21:19公文范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承诺书 由于我公司未参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审评,因此未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为此,我公司承诺:更具财政局的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承诺书 由于我公司未参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审评,因此未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为此,我公司承诺:更具财政局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5篇

篇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基础工作规范化承诺书

  由于我公司未参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审评,因此未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为此,我公司承诺:更具 财政局的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参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并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3

 XX 部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评价报告(模板)

 一、基本情况 本部分描述本部门(本市)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做法、成效,以及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总体情况。

 本部分应列明所属单位的自评得分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部分描述本部门(本市)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三、工作亮点 本部分描述会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可推广复制的创新点、亮点。

 四、推荐优秀单位 推荐单位名称。

 (注:若所属单位数小于 5,可按至多 1 家推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工会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修订)的规定和市总工会《上海市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结合上汽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要求上汽集团下属在沪基层工会贯彻落实。

  第一章

 会计基础规范化标准说明 第一条 按照全总、市总要求,上汽集团工会将持续推动上汽工会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第二条 直管单位工会除做好本级工会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任务外,必须对其管理的下属独立企业法人工会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定推进计划,至少每半年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考核结果向上汽集团工会报备。

 第三条 根据《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实施。重点从机构岗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三个方面考核各基层工会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涉及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基层工会应对照执行,在财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参见附件《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试行)》和《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表》)

 第二章

 机构岗位设置

 第四条 基层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专兼职会计岗位(会计、出纳岗位分设);资产规模上亿的基层工会,或下属独立核算工会超过六家的单位要设立专职工会财务岗位,以保证其工作质量。

 不具备条件的,可由上级工会实行“上代下”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第五条 应书面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级工会应颁发会计、出纳聘任书(会计、出纳聘任书样张),本级工会财务从业人员发生变更新聘任关系需得到上级工会财务主管确认同意(基层工会财务从业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第六条 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规定。

 第三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工会法》,组织本部门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会经费收缴任务和本级工会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制定工会经费收缴目标,每月 15 日前足额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

 (三)认真编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相关报表,严格预算管理,管好、用好本级留成经费。

 (四)定期分析并向工会负责人报告经费收缴和财务收支情况。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制订和落实本级工会财务制度,加强对下级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

 (六)对出纳资金往来进行稽核,负责本级工会总账核算工作,及时、准确编报各会计期财务报表。

 (七)负责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与审核工作。

 (八)做好工会固定资产核算并配合做好年度清查工作。

 (九)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有关会计档案资料,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清册样件见附件)

 第八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规章。

 (二)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账实情况。

 (三)按照本级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及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对支出报销单据进行复核后办理银行和现金结算业务。

 (四)每日根据办结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实行电算化的单位逐笔序时录入记账凭证,查看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五)参与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第四章

 开设银行账户 第九条 凡经批准建立的独立工会,取得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根据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应当开设独立银行基本账户各级工会新设银行账户或更改开户银行,须严格执行报备制。

 第十条 所需提供资料(以开户银行为准):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提交上级工会办理)

 2、工会公章、法人章及银行印鉴章等。

 第五章

 账务处理实务 第十一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工会会计科目按《工会会计制度》要求统一设置,不得自行设置制度规定之外的一级科目,可根据核算需要在规定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凭证填制内容应符合《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等的规定。填制的方法符合《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得漏项、缺少附件。会计凭证应按顺序编号。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误的,应重新填制。记账后发现有误的,应填制转账凭证进行更正。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传递的流程及要求。

 (一)流程:业务经办人持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送会计人员审核,并填制结算凭证。工会主席或授权人审批,工会出纳符合并结付,于当天完成日记账的登录,会计人员对登记账目进行审核、装订归档。

 (二)要求:原始凭证必须是核算内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附件齐全(必要原始发票、签收到人、发放清单、会议或活动名单等)经审核批签后,应及时办理结付或转账业务;记账凭证登账完毕后,应按顺序号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凭证粘贴、装订顺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 会计账簿的设置。基层工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如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拨缴经费收入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有必要的辅助账簿和备查账簿(如低值易耗品、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应采用订本式,记账及时,文字规范。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要求。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核算软件及报表编报要求。基层工会可在上海市总工会网站首页“文件、表格下载”栏免费下载使用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管理系统工会专用软件,查看核算软件使用问题解答和工会各类报表样式。工会会计报表种类、填报日期要求如下表所示,基层工会要按上级工会要求及时编制并按要求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季度报表汇编。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基层工会应当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全总、市总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报销、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日常管理制度。各基层工会应当根据本级工会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本级工会财务制度,作为经费收支的制度保证。

 第十七条 预决算报表,应根据《预决算管理办法》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本级工会年度预决算。每年 10 月还应根据实际收支情况,按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报表。

 第十八条 工会经费收支应接受同级(或上级)经审组织半年度、年度审查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应按规定定期公开账目,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九条 工会经费支出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经主席授权,可以在限定额度内由分管主席审批。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上汽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篇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自评表

 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任务(分值)

 评分说明 自评得分 1 规范设置 会计机构 (5 分)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且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得 3 分;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未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但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的,得 3 分;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但未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正式文件或者有关决议等书面形式予以明确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规范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 (6 分)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按规定实行关键岗位分离的,得 2 分;否则该大项 6 分均不得分。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轮换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 规范任用 会计人员 (12 分)

 会计机构负责(会计主管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得 3 分;否则该大项 12 分均不得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是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的,得2 分;否则该大项 12 分均不得分。

 出纳不是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担任的,得2 分;否则该大项 12 分均不得分。

 全部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信息采集的,得 2 分;只有部分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信息采集的,得 1 分;会计人员均未参加会计信息采集的,不得分。

 全部会计人员近五年继续教育均完成的,得 2 分;有部分会计人员近五年继续教育未全部完成的,得 1 分;全部会计人员近五年均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不得分。

 单位每年组织会计业务培训的,或者保证会计人员自行参加会计业务培训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 认真贯彻政府 会计准则制度 (5 分)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采用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单位会计核算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注:经批准可不采用的单位,自动获得本项 2 分)

 序号 任务(分值)

 评分说明 自评得分 5 规范填制 会计凭证 (9 分)

 原始凭证的内容和获取途径真实、合规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原始凭证不存在涂改、挖补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原始凭证有错误,按规定重开或更正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记账凭证填制规范的,得 3 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扣 0.1 分,扣完 3 分为限。不规范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项:(1)记账凭证摘要、科目、金额、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符;(2)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3)记账凭证上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等未签字或盖章;(4)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人员的未签字或盖章;(5)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6)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

 记账凭证按期装订成册,并准确完整填写封面的,得 2 分;封面项目填写不全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每存在一处扣 0.1 分,扣完 2 分为限。

 6 规范登记 会计账簿 (14 分)

 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采用正确会计处理方法,按规定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账簿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账簿字迹工整、账面整洁,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按照规定更正的,得 2 分;不按规定更正的每存在一处扣 0.1 分,扣完 2 分为限。

 会计账簿按规定装订成册,有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核对无误的,得 2 分;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每存在一处扣 0.1 分,扣完 2 分为限。

 7 规范编制 财务报告 (7 分)

 编制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财务报告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得 1 分;报表不完整的不得分。

 会计报表内容完整、准确,报表勾稽关系一致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印章或者签字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8 建立健全内部 会计管理制度 (10 分)

 建立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序号 任务(分值)

 评分说明 自评得分 9 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 (6 分)

 定期进行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且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内控工作的,得 2 分;建立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但单位负责人未领导内控工作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单位建立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六大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且有效执行的,得 2 分;建立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按时报送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0 建立健全会计 工作交接制度 (6 分)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按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

 单位落实监交制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未另立新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11 建立健全会计 档案管理制度 (10 分)

 单位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的,得 2 分;建立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档案保管地点安全规范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移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单位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手续完备,未发生违规销毁会计档案的事件的,得 3 分;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手续不完备,未发生违规销毁会计档案的事件的,得 1 分;发生违规销毁会计档案事件的,该大项 10分均不得分。

 12 有效发挥单位 会计监督作用 (10 分)

 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得 3 分;否则该大项 10 分均不得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能够对本单位的原始凭证进行有效审核和监督,对实物、款项、财务收支进行有效监督,对单位预算、财务计划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得 2 分;否则该大项 10 分均不得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的行为,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活动,能够及时制止和纠正的,得 2 分;否则该大项 10 分均不得分。

 单位依法依规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能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未拒绝、隐匿、谎报的,得 3 分;否则该大项10 分均不得分。

 序号 任务(分值)

 评分说明 自评得分 13 加分项 单位会计机构中一半以上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加 2 分。

 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制定明确激励政策的,加 2 分。

 单位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或开展纸质凭证影像化采集的,加 2 分。

 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会计工作奖励或其他体现会计工作先进性的事项,每项加 2 分。

 合计得分

 注: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 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具有特定法律意义 的规范名词。

篇五: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比学赶超工作、机关作风整顿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度融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习、融入服务实践、融入高新区发展,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为推动我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巡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会议精神及专题学习*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抓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新条例新法规新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到学先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年*月*日*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根据《关于开展*巡察整改督促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细制定了《*局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主动细化出*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队伍活力。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的重要议程,形成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我局党组会议共召开*次,先后*次研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安排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二是配优建强干部队伍。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设 1 名书记、1 名组织委员、1 名宣传委员。党支部下设 2 个党小组。全局党务工作由综合科统筹,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党务工作者定期参加基层党建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细落实。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定期召开

 “三会一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次,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次,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党课*次。推动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在局内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三)加强支部建设,建强战斗堡垒。一是着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不忘初心专题党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月*日,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人次,全体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落实“部门下沉、共建一流”,积极融入区域化党建联盟工作,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参加党建联盟活动*次。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晨读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诵读党史原著,以读促学、以学促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00 余篇。开展*次学习心得交流会,共有*名党支部书记、*名预备党员、*名入党积极分子分享了党史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国文化名人陈列馆、瞻仰革命烈士、观看《榜样 5》《长津湖》主题影片、参观知识展览、专题讲座、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场次,参加党员*人次,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锤炼,感悟初心和使命。“八一”期间,组织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党员*人次,发放慰问金*万元。三是打造红色宣传阵地。今年,升级“六有”标准党员活动室,定期更新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员“五亮”工程宣传栏,公开“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评比表彰先进、干部管理、重大决策、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学习的多,交流讨论的少,学习心得联系实际不紧,学习自觉性有待加强;二是对各党支部指导的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在指导各支部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效果还不够理想;三是学习质量不够高,学习形式较单一,工学矛盾较突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够扎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一)坚持强化 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多阅读,多思考,在党史中寻经验、求规律、谋方法。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和工作动能,转化为实际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开创基层党建 工作新格局。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党支部工作整体优化提升,全面激发出新形势下党支部的新活力。坚持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明确层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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