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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

2021-10-29 15:11:18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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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2005年9月24日-2005年12月23日)重要提示本报告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

xx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

(2005年9月24日-2005年12月23日)

重要提示

本报告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

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集合计划”或“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无异议函(证监函[2005]40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托管人已于2006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

管理人、托管人保证本报告书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主要财务指标

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05年9月24日-2005年12月23日

1

集合计划本期净收益

-5,484,765.70

2

单位集合计划净收益

-0.008676

3

期末集合计划资产总值

675,780,533.29

4

期末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675,161,919.39

5

单位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1.0680

6

本期集合计划净值增长率

2.57%

7

集合计划累计净值增长率

6.80%

2、

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单位集合计划净收益

=

集合计划净收益÷集合计划份额

(2)单位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集合计划份额

(3)集合计划累计净值增长率

=(单位集合计划资产净值-1)×100%

3、集合计划累计净值增长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综合指数*80%

+

上证国债指数*20%)

二、集合计划管理人报告

(一)

业绩表现

截止到12月23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1.0680元,本期净值增长率为2.57%,集合计划累计净值增长率为6.80%。

(二)

投资经理简介

顾凌云,男,1976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时间7年。1998年进入东方证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从事行业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现任高级投资经理。

(三)

投资经理工作报告

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至2005年12月23日,已经完成整整半年的操作。

在2005年最后一个季度中,虽然经历了权证市场的火爆,股票市场的持续低迷,但是整个证券市场最终从迷茫中顽强地走出广大投资者盼望已久的跨年度行情。我们在本季度适当调整了持仓结构,减持了部分获利品种,在12月初开始提高仓位,至年末始终保持高仓位运行,并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投资收益。

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中国证券市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中国证券市场从“双轨制”走向“市场化”的关键一步。随着管理层针对证券市场各项创新制度的推出,以及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在2006年的实施,整个中国社会将面临一个全民资产证券化的时代,这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巨大的机会。

展望2006年第一季度的证券市场,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将进入一个高潮期,伴随着2005年上市公司年报的出台、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加快以及“两会”召开,整个证券市场有足够的理由维持活跃状态。我们将继续采取相对积极的投资策略,关注“股权分置改革”、“人民币升值”、“节约型社会”以及“和平崛起”等主题带给我们的投资机会,以维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的持续增长。

同时,借这次与广大东方红1号投资者交流的机会,也向大家拜个早年,说一声“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四)内部性声明

1、集合计划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集合计划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集合计划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集合计划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集合计划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2、风险控制报告

本报告期内,集合计划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加强对各项业务风险的事前、事中一线监控和事后评估,日常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管理部主要通过实时监控系统定期对财务核算、投资交易及合规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对业务中出现的问题,风险管理部已进行及时的风险揭示,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本次风险控制报告综合了集合计划管理人全面自查和风险管理部日常监控、重点检查的结果。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主要由东方证券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部采用授权管理、逐日监控、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绩效评估等多种方法对集合计划的管理运作进行风险控制。

我们认为,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对集合计划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和本集合计划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本集合计划持有的证券符合规定的比例要求;相关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数据皆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三、集合计划财务报告

(一)

集合计划投资组合报告(2005年12月23日)

1、资产组合情况

期末市值

占期末总资产比例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

89,268,079.92

13.21%

股票

455,284,824.28

67.37%

债券

0

0

货币市场基金

131,129,130.55

19.41%

其它资产

98,498.54

0.01%

合计

675,780,533.29

100%

2、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代码

名称

期末数量

期末市值

占资产净值的比例

1

600309

烟台万华

4,206,289

57,542,033.52

8.5227%

2

600456

宝钛股份

1,816,400

25,247,960.00

3.7395%

3

600639

浦东金桥

3,253,157

20,006,915.55

2.9633%

4

600028

中国石化

4,456,624

19,876,543.04

2.9440%

5

600824

益民百货

5,112,906

19,275,655.62

2.8550%

6

600366

宁波韵升

4,711,708

18,611,246.60

2.7566%

7

600316

洪都航空

1,785,206

16,477,451.38

2.4405%

8

600391

成发科技

2,727,119

16,335,442.81

2.4195%

9

000410

沈阳机床

2,101,635

15,573,115.35

2.3066%

10

000527

美的电器

2,913,120

15,293,880.00

2.2652%

3、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代码

名称

期末市值

占资产净值的比例

1

162206

湘财荷银货币

50,026,900.34

7.4096%

2

217004

招商现金增值基金

30,329,483.70

4.4922%

3

270004

广发货币基金

50,772,746.51

7.5201%

(二)

集合计划份额变动

本集合计划在本报告期内处于封闭期,无份额变动。

期初总份额

本期参与份额

本期退出份额

期末总份额

632,160,014.00

0

0

632,160,014.00

五、重要事项揭示

(一)

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发生变更;

(二)

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投资经理没有发生变更;

(三)

在本报告期内本集合计划没有投资于管理人、托管人及与管理人、托管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本集合计划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2、《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3、《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4、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

查阅方式

网址:www.jsfw8.com.cn

信息披露电话:021-962506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3日

篇2: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本文关键词:水电厂,重要性,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管理

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本文简介: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摘要:近年来,社会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对电能的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水电厂作为电力能源的来源之一,其固定资产可以影响到水电厂的正常运营,对实现我国电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对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

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本文内容:

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要:近年来,社会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对电能的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水电厂作为电力能源的来源之一,其固定资产可以影响到水电厂的正常运营,对实现我国电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对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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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电厂;计划管理;固定资源管理;重要性

在“十三五”规划的影响下,电力企业加大了对新能源的开发力度,水电厂和风电厂等新能源电厂也得到新的发展机遇。由于水电厂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企业,计划管理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水电厂的正常运营及电能发、送、配等一切环节都需要依赖固定资产来实现,电力企业是典型的“设备型行业”,这些发电、供电、配电设备都属于固定资产,这些固定资产是水电厂生产的物质基础,是水电厂展开发电工作的保障,想要保障水电厂供电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经营或生产需求所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价值达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劳动资料、生产的基础,具有价值大、使用时间长、长期重复使用的特点,因此,其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磨损,企业可以根据磨损程度,估算其价值,形成价值转移和回收的折旧基金。在新经济的影响下,企业固定价值也在发展着变化,尤其是水电企业,其电力设备往往价格都十分昂贵,做好固定资?a管理对水电企业发展与生存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第一,固定资产管理是计划管理中的核心内容。计划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固定资产管理,是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核心内容,是防止水电厂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水电厂管理水平,提高水电厂固定资产利用率的重要手段。想要实现设备的寿命周期最大化,使其发挥最大价值,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积极总结经验、改革方法,强化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为水电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水电厂生产力和生存能力。第二,固定资产管理是强化水电厂管理的必要手段。水电厂是典型的固定资产密集型企业,不仅资金密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更加密集。但很多水电厂管理上都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这种思维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地位,是提升水电厂管理水平,提升固定资产价值,实现固定资产利益最大化的主要途径。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是明确管理责任的关键。不论是水电厂还是一般企业,在发展中、管理中都涉及到了许多的责任问题。如,水电厂设备购置、使用、报废各个环节都涉及到了众多部门及实物管理与核算。因此,固定资产管理是明确涉及部门及员工责任分工的重要手段,通过固定资产管理才能实现管理责任的层层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当前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不同于一般企业,其种类更加繁多,存放地点更加分散,管理部门众多。这一特征导致了水电厂固定资产账实不清现象的出现,并且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较为普遍的突出问题。导致电力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标准不一致、固定资产相关费用支出标准不明确两方面原因。由于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每种的管理标准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生产部门与财务部分看待固定资产的角度不同,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极容易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发生。

(二)管理手段及方式落后

目前很多电力企业在发展中,依然采用传统人工固定资产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效率低,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根本无法很好的发挥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并且传统人工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时,数据不易保存、易丢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缺少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缺乏信息化技术的融入,不注重信息化建设。随着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日益发展,传统人工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需求。

三、强化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解决水电厂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问题,是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首要任务。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是解决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的主要途径,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中可将固定资产按类别进行详细的划分,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利用统一的管理目标,提高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和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王俊锋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830063)

要:近年来,社会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对电能的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水电厂作为电力能源的来源之一,其固定资产可以影响到水电厂的正常运营,对实现我国电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对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水电厂;计划管理;固定资源管理;重要性质量,为水电厂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如今全世界都向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着,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融入现代化信息技术已经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水电厂想要在时代的洪流中生存下去,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利于信息化技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现实无纸化办公,使水电厂的固定资产管理更高效、更快捷、更实时、更精准。

四、结语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做好计划管理中的固定资产管理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水电厂计划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推动水电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龙翼.湖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16.

李瑞昙.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J].现代经济信息,2015,(22):211.

王恩琴.试析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J].经营管理者,2015,(10):92.

篇3: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本文关键词:贝壳,资产管理,稳健,揭示,集合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本文简介: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计划类型:非限定性计划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特别申明:本《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本文内容: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揭示书

计划类型:非限定性

计划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揭示书

特别申明:

本《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并已提交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人(即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以集合计划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表明委托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和损失。

尊敬的委托人(投资者):

首先感谢您(或贵公司)基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并签署《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了维护您(或贵公司)自身的利益,国海证券特别提示您(或贵公司)在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风险揭示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您(或贵公司)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必须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所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集合计划是经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516号)而设立的。集合计划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批准具有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条件(桂证监机函[2008]132号)。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监基金字[1998]3号)。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约定,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所有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证券、权益类证券、现金及准现金类资产等。

其中,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国债和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短期融资券、期限在7天以上的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债券型基金等;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证等;现金及准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

(1)固定收益类证券占集合计划净值的比例:0%-95%。

(2)权益类证券占集合计划净值的比例:0-95%,权证不得超过集合计划净值的3%。

为控制本集合计划整体风险,在运作期间,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或等于1.00元,则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20%;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高于1.00元且单位累计净值低于或等于1.05元,则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若集合计划权益类证券实际投资比例与上述规定不符,管理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如遇相关证券不能上市交易的,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

(3)现金及准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不低于5%。

在集合计划资产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性风险等风险。集合计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委托人仔细详读并充分理解。

1、市场风险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下降。

(5)基金公司经营风险。由于基金公司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有可能导致其管理的基金净值下降,从而使本集合计划收益降低。

(6)购买力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7)再投资风险。固定收益品种获得的本息收入或者回购到期的资金,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从而对本集合计划产生再投资风险。

(8)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2、管理风险

本集合计划为动态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管理风险。

管理人在管理本集合计划,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结果。

管理人在管理本计划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集合计划资产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集合计划资产与管理人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资产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3、流动性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三类: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有可能增加变现成本,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和个券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从而使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资产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风险。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间,可能会发生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情形,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可能会产生本计划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本计划份额净值。

4、信用风险

集合计划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从而导致集合计划财产损失。

5、合规性风险

指集合计划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集合计划投资违反法规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6、委托人认知风险

可能存在由于委托人对本集合计划缺乏足够的认知和了解而造成的投资偏离预期的风险。

7、合同变更风险

本集合计划合同进行变更,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潜在风险:①默认处理风险。合同约定“委托人未有意见回复且未按合同约定退出,将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委托人对默认情况的忽略或误解,可能存在潜在风险。②强制退出风险。合同约定“对回复不同意但逾期未退出的委托人所持有的计划份额,管理人将会做强制退出处理。”

在此情况下,会导致委托人的计划份额减少至零。

8、大额退出未提前预约带来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规定:单个委托人单个开放日退出申请份额超过1000万份(含1000万份),需在退出日的前2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人在退出时,若没有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可能会导致资金不能按正常日期到账,而给委托人带来影响。

9、“先进先出”原则对业绩报酬计提带来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的原则在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若委托人多次参与购买集合计划份额,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委托人退出集合计划份额时,先退出较早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与“后进先出”原则相比,尽管业绩报酬计提标准未变,但由于退出份额计算起始时间不同,可能会导致业绩报酬计提金额不一致的情形。

10、强制退出带来的风险

委托人提出退出申请时,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在某一推广机构处持有的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则管理人将对该剩余部分做强制退出处理。

11、电子合同签署风险

本集合计划委托人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相关合同,在电子合同签署的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向推广机构提供的个人(或机构)信息不全或有误被管理人、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需补正的,委托人面临补正上述信息后重新签署电子合同的风险;管理人、推广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电子合同相关系统出现故障或人为操作因素,导致委托人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没有被系统接收,委托人面临重新签署电子合同的风险。

12、特定风险——封闭期权益类证券最高投资比例调整带来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权益类证券的最高投资比例会随着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及单位累计净值进行调整,当集合计划权益类证券实际比例与规定不符时,管理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投资比例的被动调整可能对集合计划净值造成一定波动,影响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收益。此外,若出现权益类证券持续下跌、触发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上限被动调低的情形,在未来权益类证券上涨过程中,本集合计划由于受制于投资比例限制,可能会对净值上涨造成一定影响。

13、其它风险

(1)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不能履行职责等而导致本集合计划终止的风险;

(2)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因停业、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导致本集合计划终止的风险;

(3)突发偶然事件的风险:“突发偶然事件”可能导致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委托人利益受损,其中“突发偶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发生可能导致集合计划短时间内发生巨额退出的情形;

②集合计划终止时,证券资产无法变现的情形;

③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直接影响集合计划运行;

④交易所停市、上市证券停牌,直接影响集合计划运行;

⑤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银行违约等超出集合计划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外的风险可能导致集合计划或者集合计划委托人利益受损;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集合计划资产的损失。

委托人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客观评估集合计划风险,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并认真听取了管理人对于集合计划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讲解。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管理人、托管人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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